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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哲律师的联系方式及备注说明

 于哲律师 2022-08-12 发布于菲律宾

于哲 律师 

电话:17610605632
邮箱:yuzhe17610605632@126.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25号牛顿办公区511室北京凯道律师事务所
附近地铁:北京地铁十号线车道沟站D口出

备注:

  1. 邮寄材料时,不要邮寄任何卷宗、证据等材料的原件。作为律师,我从不接手当事人任何证据等材料的原件,也不会代当事人保存证据原件,原因很简单,丢了或者毁损,这责任我都担当不起。

  2. 邮寄来的任何卷宗材料,即便之后我不接受委托,或者您不愿意委托我,我也不一一退还,请自行留存备份,还请理解。原因其实很简单,我不想出退还材料的快递费,也不愿意因为退还材料发快递而耽误时间。

  3. 咨询前,请先发基础的案件材料(比如说,在先的判决书、裁定书以及主要的证据材料),我其实很愿意倾听当事人的意见,但时间毕竟有限,我很想进行有效且高效的沟通交流,我很讨厌自己变成倾诉的对象,毕竟我是律师,不是心理咨询师。所以,在电话咨询之前或者面谈之前,我想先看看基础的案件材料。因为太多太多的经历告诉我,当事人所说的、所理解的,和我能从材料中看到、理解到的,相距甚远。

  4. 我不喜欢看被当事人层层加密、遮挡过的判决书或者证据材料。作为律师,我有自己最基本的职业操守,我会替我的委托人或者咨询我的当事人保守秘密。您应该相信我的这份职业道德。但,如果您不放心,就没有必要咨询我,毕竟中国律师那么多,找一个值得自己信赖的律师去咨询更有利于案件的进展。律师和当事人之间最需要的是信任,只有律师和当事人真正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才有可能使案件迎来希望,如果您不愿意付出自己的信任,我其实也不是很愿意去主动地赢得您的信任。毕竟人跟人之间是一份缘分,我是不敢奢望与每个人都结缘。

  5. 我水平不高,也常有疏漏,所以您没有必要在我面前抱怨之前的律师如何不称职。当我听到当事人抱怨之前律师的时候,我常常在想,是不是我的当事人也在这样怨恨我。我相信,没有不想赢案子的律师。具体到我身上,我一直都想把每个案子做好、做精,但遗憾、疏漏、失败常常存在。

  6. 我没本事承诺胜诉,您也最好不要提出这样的要求。交给我的案子,我能承诺的是,我会尽心、尽力去做,至于结果如何,天晓得!只要是诉讼,变数就很大,您如果追求确定结果,我是无能为力的。

  7. 提前预约!如果想面谈,请提前打个招呼,并明确到访时间。一是,为了您好,我出差还是挺频繁的,您要是不打招呼就到访,很可能白跑一趟。另外,我也不喜欢不速之客,毕竟我也有自己的计划,也有自己的安排,即便我不外出,也得看看卷宗、写写材料,请予以尊重。

  8. 简单的咨询,我一般是不收费的,收费的话,一定是有原因的。但是,让我起草什么法律文书或者代理案件,我是一定要收费的,我不做免费的买卖,金钱不是万能的,但活在这个世俗的社会中,我的工作价值全部体现在金钱上。我不接受用免费这种方式来否定我工作价值的当事人。

  9. 特别提示一点:我没有什么关系!说实在的,我挣的就是一份辛苦钱,我不认识什么法官,也不认识什么领导,更没有通天的人脉,所以我是没本事帮您走关系的,您也不用试探。另外,我还是挺喜欢律师这份工作的,想长长久久地做下去,我也没胆子去做那些不该做、不能做的事情。也许您不信,但我还是挺信仰法律的,所以我是不会去做践踏法律的事情的。

  10. 一点建议:深思熟虑后,再决定是否打官司。虽然我是律师,但我还是想说,如果能不打官司,就别打了,不仅要花律师费,时间成本也大,而且十分耗精力。如果能放下,就放下;如果是真的放不下,咱们再打官司。

  11. 我的一点体会送给您:官司做多了,我发现一点,善良的当事人总是最有福的,所以请善良地活着,正道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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