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万物生发,秋天到了,万物必定凋零;今年的草木凋零了,明年的草木生长得更茂盛。不经过这一杀,就没有下一次的生,所以生杀或利害之间的确很难评断。 人的生死之间也是一样的道理,所以老子提出来“常”,那是一个永恒无形的存在,这个“常有司杀者”等于管理生杀的权柄。“司杀者杀”,只有它有权力、有道德、有理,可以杀。 人都要珍惜这一世来到地球践行这一世生命的学习提升机会,老子特别强调要用慈爱来对人对事,人类的命运就能长久。 第一,用刚勇处世,往往是走向死路。
老子认为如果用“勇”、用“争”来对人对事,往往就是走向死路! 当然对于死,死并不可怕,但您能骄傲地向生命陈述:我死时所带走的灵魂,比出生时的灵魂更进步、更美丽、更崇高吗?
第二,很多人为欲望所迷失、困惑,这是人心中的动物性。在人生行走中如果放任自流的话,我们就会无止境地追求财产、地位、名誉,甚至乐此不疲。确实,人只要活着,就必须衣食充足,而且需要时间自由、金钱自由去做有利于社会的事情。此外,盼望出人头地也是人生的动力之一,这也不应该一律加以否定。 但我们这一生所创造之物只限今世,如果说今生之物中有一样是永不灭绝的,那就是“灵魂”!
第三,苦难是升级生命的绝佳机会。本段的“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代大匠斫(zhuó)。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矣”告诉我们:人生在世,会有各种各样的苦难挑战,会有不幸的浪潮冲刷,有时候人可能会憎恨上天:为什么让我要吃这样的苦头? 但是正因为人生苦短,我们有必要认为正是这样的苦难,才是对修炼心性的一种考验和升级的绝对机会。 所以“常有司杀者杀”的司杀者,泛指两层意思:
“司杀者”的概念其实就是替天行道,也就是说要遵循自然规律、遵守客观规律——这个客观规律就是《道德经》中所指的因果,即: 《道德经》第二十三章中所说的:“从事于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失者同于失。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同于德者,德亦乐得之。同于失者,失亦乐得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再通俗点来说,就是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因果规律。 再回到老子的这句话就是杀人、执法都要依道而行。
没有进入道之门者,会出现宠辱若惊、会出现贵大患若身等生杀之态,不同的生命状态都应予以尊重! 第四,凡事不逾矩,就不会带来危险。“大匠”是指精通法律的人; “为奇者”是指以权代法的人; “希有不伤其手矣”的手,代表权力,权力如果超出了自己的职责范围,到处乱伸手、显神通、示尊贵,势必危及生命。 综上所述,本章的核心思想是讲“无为而治”,只有“无为”才能使政治走向“无不为”的和谐状态。本章中“常有司杀者杀”中的“常”字,是自然法则。
这里的“代司杀者杀”一语则是提醒人类,不要以为人类是地球上唯一的万物之灵,可以随意决定天下苍生的生死,我们除了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之外,我们也要爱动物、爱地球、爱万物。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持人类自己。 老子认为,慈爱是政治最高的哲学。 总而言之,《道德经》的核心思想是“无为”。无为不是什么都不做,无为是顺应自然规律的作为,无为是积极精进的作为,无为是最高效率的作为;无为是“万物恃之以生而不辞,功成而不名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的天道之为;无为是宇宙本体性格。 无为没有逞强好胜、争名夺利、劳民伤财、自私狭隘、个人崇拜等功利膨胀;无为的前提是忠心为民、一心为公、整体和谐的“有为”。
所以,只有无为才能达到无所不为,“无为而无所不为”才是人生的归宿。 今天的分享先到这里。 明天,我们将开始第75章《贤于贵生》第一层面《道德经-连载413:不控制贪念,快乐的成本将越来越高》(可直接点击)的分享。 欢迎您持续跟随《道德经-连载》,我们明天再见哦。 更多有趣内容(可直接点击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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