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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隐公第一 不书即位

 dclda 2022-09-04 发布于江苏

“元年春王周正月。”这里的“周正月”是强调“周”,用来区别和夏历、殷历的不同。

“不书即位,摄也。”杜预注:假摄君政不修即位之礼故史不书於策传所以见异於常。杜预这里明确了是不举行即位典礼才不在史册上记写的。他认为这是《左传》从《春秋》中看到的异常现象。

“摄”是持握、把握。孔颖达说,隐公因为恒公年龄幼小,所以在暂时摄持国政,以待恒公长大,所以才不举行即位的典礼;由于没有举行即位典礼,所以史官没有在史册上记写“即位”。这里也谈到了关键点:没有举行即位典礼。

孔氏看到了“公实不即位史本无可书”。史官是记录事实的,不是评论或者编造。所以,这句话是准确的。他认为隐公的这种情况和庄公、闵公、僖公没有记写即位的情况一样。

贾逵、服虔等人以为隐公、庄公、闵公、僖公四位国君都是实实在在即位的。那么,贾、服所说的“即位”是指事实的国君呢?还是指即位的“典礼”呢?如果是前者,是符合历史事实的;如果是后者,那么显然不是事实。

《释例》详细解释了隐公没有举行即位典礼的原因:遭丧继位者,每新年正月必改元正位,百官以序,故国史皆书即位於策以表之。隐既继室之子,於第应立,而寻父娶仲子之意,委位以让桓。天子既已定之,诸侯既已正之,国人既已君之,而隐终有让国授桓之心,所以不行即位之礼也。这样看来,隐公是天子、诸侯、大众公认的国君,而隐公本人却因为自己的推让之心,而舍弃了国君之位。但是,就历史事实来说,隐公本就是不能否认的实实在在的国君。

隐庄闵僖四位国君都没有举行即位典礼,原因各有不同。隐公是要推让给恒公而不为,庄公是因为父亲被弑杀母亲逃亡而不忍心,闵公是因为鲁国内乱而不能举行,僖公是因为上一年逃亡国外。礼制被废弃,事情发生异常,史官本来就没有什么可以记录的,并不是举行了典礼而有意不作记录。

有个姓颍的认为鲁国十二位国君,史官都有即位记录的,是孔子修订《春秋》时删除了。

如果真的有即位典礼,那么就是隐公没有推让;如果隐公真的推让,那么就不会有虚假记录。就是说确实没有即位典礼,所以史官才没有记写。

何休在《膏肓》中认为按照古代制度,诸侯幼小、柔弱的时候,会命令贤能的大夫辅佐帮助他执行国政,没有代理“摄政”的意思。过去周公“居摄”的情况是死了不记写为“崩”,而现在隐公活着就称侯,死了也称薨,没有理由称他仅仅是“代理摄政”。周公的“摄政”仍然以成王为君王,仅仅执行国政事务,自己每遇到大事也是要禀告成王,得到命令才施行,把国政交还给成王之后才死了。所以他去世称“薨”而不称“崩”。而隐公所摄行的是国政、国君之位都“摄”的,把恒公作为太子对待,所有的大事都是自己专断命令,在摄行国政时被弑杀,在国君的位置上死去,所以他活着的时候称为“公”,死了之后称为“薨”,和周公情况是不同的。

否定隐公是鲁国正式国君的,归纳了以下几条原因:

第一,元年不举行即位典礼;第二,出行回国不到祖庙报告祭祀;第三,不参加惠公的下葬活动;第四,不达成母亲声子的作为国母的夫人丧礼;第五,尊奉仲子为夫人;第六,为仲子的“薨逝”向诸侯发送讣告;第七,为仲子立庙。

以上这些在众人看来都是隐公谦让国君的表现,也是他不是国君的证明。但是按照当时周朝的礼制,国君只能进行一次的婚嫁迎娶,嫡夫人去世后只能在其陪嫁的姐妹侄女中选择继室等规定,就可以看出特别的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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