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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固原,男子帮女子修水龙头,却被警察认定嫖娼,处罚1000元,

 上善若水和菩提 2022-09-15 发布于江苏
宁夏固原,男子帮女子修水龙头,却被警察认定嫖娼,处罚1000元,男子交了400元现金以及微信支付900元离开。3年后,男子调档,发现档案记载了自己嫖娼的违法行为,男子于是提起行政诉讼。那么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3年前男子刘某经过一建材市场,被一女租户焦某拦下,询问男子刘某会不会修水龙头,刘某说要去焦某房间里看一看才知道。

刘某来到焦某的房间查看水龙头后发现自己会修,然后两人正在商定修理价格的时候,突然闯进了两名男警察。

两名男警察不由分说地把他们带到了派出所进行笔录询问。最后警察认定刘某构成嫖娼,对刘某处以罚款1000元。刘某为了息事宁人,想要早早离开,于是拿出身上的现金400元,同时用微信支付了900元。

刘某以为交了罚款没有什么事情了,想不到三年之后刘某要调档,突然发现档案里说自己因嫖娼被行政处罚了。

刘某很气愤,认为警方的处罚根本没有事实根据,并且程序违法,于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警方撤销行政处罚。

一般来说谁主张谁举证,但因为行政诉讼不同于一般的民事诉讼,属于“民告官”,需要举证责任倒置。也就是说要警方提供证据证明警方的处罚是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

卖淫嫖娼需要符合三个条件:有交易的意思表示,也就是说约定了时间,约定了地点,约定了价格;有金钱支付的交易;发生了性关系。

警方为了证明刘某和焦某是嫖娼卖淫,提供了他们各自的询问笔录。但是刘某对警方提供的询问笔录不认可,因为当时询问笔录是手写的,而这个警方提供的笔录却是打印的,并且打印的询问笔录的签名不是本人签名。

刘某对询问笔录里面的内容的真实性也表示怀疑,因为询问笔录的处罚决定说处罚1000元,但刘某用微信支付的900元作为证据来证明这个询问笔录的内容是假的。

刘某认为警方的询问笔录是非法制作的,是假的,根据非法证据排除的原则,不应该作为证据,那么警方依据这个询问笔录作出行政处罚,那就没有事实根据。

法院经过审查查明这个询问笔录,确实是没有当事人刘某的亲笔签名,况且这个询问笔录的内容的真实性不能够得到证明。警方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也没有刘某的亲笔签名。根据非法证据排除的原则,法院认定警方作出的行政处罚没有事实根据,并且程序违法。

最终法院判处撤销警方的行政处罚。

这个案件告诉我们证据很重要,谁有证据谁就能够胜诉。证据的取得要合理合法,程序违法取得的证据是不能够被法院采纳的。

同时本案中也告诉我们,如果对行政机关的处罚不服的,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所以,知法用法很重要,让我们大家一起学法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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