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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精解第九章,大道至简,功成身退

 庭前春雪 2022-09-19 发布于山东

【原文叙述】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锐之,不可长保。

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功遂身退,天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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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自恃能力高而骄傲自满,不如适可而止;即使将铁器打磨得非常锐利,这种锋锐也难以保持很长时间。

将黄金美玉堆满自己的厅堂,却无人能够长久地守住这些财富;若因为富有而骄横,通常会为自己带来意想不到的祸患。

所以,当自己功成名就的时候,就应该急流勇退,因为这样做才符合天地间的大道,并能使自己远离灾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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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解】本章由天之道论及星人(君王、统治者)之道。与第十六章、第四十二章、第八十一章、第七十九章所说的天之道相互呼应。

天道的核心是物极必反,即还原或轮回,也就是老予说的“复命”“复归于其根”。因此,老子说:“反也者,道之动也。”

《道德经》的“功成身退”主张具有莫大的现实意义,它是对权力者废除终身制而实行任期制的现代理念的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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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说的“功成身退”与第八十一章的“为而不争”、第八章的“不争”,都是由天道引发的“人道”“不争”就是无为。“为而弗有”就是为无为。

把握住这个天道、“人道”的根本,就把握了《道德经》的精髓,就可以做到“知止不殆”、做到天长地久。

值得注意的是,老子在第七十七章提到“天之道,损有余而益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而奉有余。”老子说的这个“人之道”是指俗人之道,不是“功成身退”的圣人之道,而是相反,是贪功恋位的“罪成身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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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老子又说:“執能有余而有以取奉于天下者平?唯有道者乎!是以圣人为而弗又(有),功成而弗居也。”

本文所说的由天道引发的“人道”是指老子所说的圣人之道,即天之道。天道趋向两极中和平衡,像水一样归于静。正如老子所言:“静,是谓复命。复命,常也。”

老庄的基本价值观就是“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所以《道德经》以“利而不害,为而不争”为五千言的经文画上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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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通过自然之道引申为人之道,劝诫世人凡事不可固执,要懂得功成身退。追求功名富贵,是人之常情。

但如果过于追求功名富贵,就会使事物向着相反的方向转化,这就是“物极必反”的自然法则。

为了更为形象地说明“物极必反”这个自然法则,老子列举了两个生活中十分常见的例子:一个例子是,往杯子里倒水,水会逐渐装講整个杯子,当水超过了杯子能盛载的量,水就会溢出来,杯子也就失去了盛载水的作用。

另一个例子是,打磨得再锋利的兵刃,放置的时间久了,也会因为受到空气的氧化作用而锈蚀钝化,兵刃也就失去了以利刃攻击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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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也是自然界万物中的一物,自然也受到“物极必反”这个自然法则的支配。

人如果像盛载水的杯子那样一味追求功名富贵,任黄金美玉堆满自己的厅堂,反而无法和道德经守住那些财富;人如果像锋利的兵刃那样富贵骄人,就可能为自己招致意想不到的灾祸。

因此,老子在这里劝诫人们要顺应“道”,回归自然,即人们预期处心积虑地成全私欲,不如见好就收,功成身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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