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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树伟 | 重论脂砚斋与畸笏叟之关系

 殘荷聽雨 2022-09-22 发布于北京

补 记

借此次公众号推送的机会,对拙文部分讹误做了更正,另补了几张插图。此文发表后,我还在台北胡适纪念馆查到一份胡适晚年的残稿(档案号:HS-NK05-196-062),这份残稿是胡适具体回应赵冈早年对脂砚斋、畸笏叟关系的看法,也认为脂畸可能是同一人。近六十年中,对靖藏本真伪、脂畸关系的不同认识,影响了大部分学者对甲戌本、己卯庚辰本版本性质的判断,也仍在影响着《红楼梦》这部小说的校勘与整理。

提要: 剥离蓄意伪造的靖藏本《石头记》批语后,重审此前围绕脂砚斋、畸笏叟关系的论争,脂畸一人说基于对现存抄本的细致考察,举证全面、充分,脂畸二人说没有仔细辨析一人说的考证,也未及时提出支撑二人说的有效证据,随即受伪造的靖藏本《石头记》批语误导,影响至今。据脂砚斋自述批点小说的方式,确证此前脂畸二人说所认为的二人对话批,大都是脂砚斋一人历次批点的“重出”之批。以文献学视角重审甲戌本、己卯庚辰本,结合脂砚斋自述批书方式,分辨前后关联的批语,确证脂砚斋、畸笏叟实为同一人。

自《石头记》这部小说诞生,到诸抄本进入研究者的视野,期间除了成书于嘉道之际的《枣窗闲笔》,极少有文献提及这部小说的批点者脂砚斋。庚辰本出现后,研究者才知道,其中还有署名畸笏叟(畸笏、畸笏老人)的批语。此后,伴随靖藏本《石头记》等文献的真伪之争,关于脂畸是同一人还是二人,学术界一直存在分歧,争论至今。[1] 脂畸关系、身份及其与曹雪芹的关系,乃至甲戌本、己卯庚辰本等抄本[2] 的底本来源、版本性质等问题,众说纷纭。百年红学中,对脂畸关系的不同判断,使具体研究导向了两条路,对《石头记》成书过程、甲戌本的版本性质及其与庚辰本的关系等问题也随之陷入纷争。近些年,研究确认毛国瑶辑靖藏本《石头记》批语(下称“毛辑'靖批’”)出于蓄意伪造,使我们有机会进一步辨析证据以重论脂畸关系。

1

学界此前围绕脂畸关系的论争

在《石头记》诸抄本外,仅有限的几种文献提及脂砚斋:成书于嘉道之际的裕瑞《枣窗闲笔》,[3]称“曾见抄本卷额,本本有其叔脂砚斋之批语,引其当年事甚确”“闻其所谓宝玉者,尚系指其叔辈某人,非自己写照也”。[4] 这目前发现的除《石头记》抄本,最早谈及脂砚斋及其身份的文献记载。再如,甲戌本有清同治二年(1863)刘铨福的四条跋文。[5]又如,王秉恩日记中粘有一张纸条,其中有“脂研堂朱批《红楼》原稿……是平(评)者曾及见当日情事”。[6] 此后很长一段时间中,因《石头记》诸抄本大都为藏书家私人收藏,藏家或著录记其流传大略,或作跋文评说相关问题,始终未涉及脂畸关系。1933年,胡适撰文介绍徐星署[7] 旧藏的庚辰本,与诸本做了初步比勘,并揭示其价值,庚辰本中还有署名为畸笏叟的批语才广为研究者所知。此后,有关脂砚斋、畸笏叟的研究讨论渐多。

有“脂砚斋”三字的《石头记》抄本,最早进入研究者的视野是在1927年,[8] 这个版本就是著名的甲戌本。胡适购得甲戌本后,对脂砚斋的认识有一个反复的过程。最初,他认为脂砚斋似乎是作者曹雪芹的本家,与雪芹是好朋友。[9] 此后,又认为脂砚斋是曹雪芹同族的亲属,进一步推测是雪芹的嫡堂弟兄或从堂弟兄。[10] 1933年,胡适看到徐星署所藏庚辰本后,修正了对脂砚斋的看法,认为脂砚斋是曹雪芹的托名,而小说中的贾宝玉即以他为原型。[11] 在梳理《石头记》抄本中的批书人署名时,胡适认为朱笔眉批署名的共有四人,分别为脂砚、梅溪、松斋、畸笏。1949年,周汝昌发表《真本<石头记>之脂砚斋评》,对比、研究甲戌本、庚辰本、有正本等版本,全面梳理脂砚斋、畸笏叟批语以后,举四对呼应批语考证脂畸实为同一人,指出:“从首至尾,屡次批阅的主要人物,原只有一个脂砚,所谓'畸笏’怪号,是他从壬午年才起的,自用了这个号,他便不再称脂砚了。”[12] 周汝昌对脂畸关系的研究举证详第二节。

周汝昌《真本<石头记>之脂砚斋评》发表在《燕京学报》1949年第37期

受胡适学说影响,俞平伯最初也认为脂砚斋是曹雪芹的化名,从署名畸笏叟的批语自称“叟”“老人”“老朽”“朽物”等语气分析,认为畸笏叟比曹雪芹年长一辈,是曹雪芹的舅舅。[13] 畸笏为曹雪芹舅舅说的主要依据是,庚辰本二十四回朱笔侧批“余二人亦不曾有是气”。[14] 俞平伯据此认为,批者、作者与小说中所写的卜世仁与贾芸一样是甥舅关系。很明显,这是在胡适“自叙传”说的影响下,以小说故事中的人物关系来比附现实中批书人与作者的关系。此后,俞平伯又强调:“既有两个名字,我们并没有什么证据看得出他们是一个人,那么就当他们两个人好了。我觉得没有牵合混同的必要。”[15] 关于畸笏叟是谁,1963年版《脂砚斋红楼梦辑评》“引言”另补充说“我从前猜测他是作者的舅舅,却也不能断定”。[16]

俞平伯没有辨析周汝昌脂畸一人说已提出的证据,也未举出支持二人说的有效证据。脂畸二人说这一没有证据的假说,被1964年出现的毛辑“靖批”利用,以伪造文献的形式重新回到研究者的视野。[17] 毛国瑶深信俞平伯这一旧说,坚信脂砚斋与畸笏叟是两个人,且畸笏叟为作者曹雪芹的舅舅,毛辑“靖批”而外,他所依据的材料,正是俞平伯早先提出的“余二人亦不曾有是气”那条批语。[18] 非但如此,蓄意伪造的150条毛辑“靖批”,在学术上的目的之一,也是要证成脂畸为二人。[19] 毛辑“靖批”出现后,经俞平伯撰文介绍,其影响日渐扩大,屡屡被研究者援引以证脂畸为二人,脂畸二人说迅速被接受。

依靠毛辑“靖批”第87条立论的脂畸二人说,有一个共同的认识,即“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这条批语出自脂砚之外的畸笏叟之手。据这条批语,已默认脂砚在丁亥夏前已去世,既然“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脂逝而畸存,脂畸一定是两人。但脂砚早逝这一认识,明显与《石头记》抄本批语冲突。甲戌本“甲午八日泪笔”眉批,无论是从内容还是语气看,出自脂砚之手,为脂砚绝笔,原无可疑。庚辰本“前批'书(知)者聊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宁不痛乎”,毛辑“靖批”增字改为“不数年,芹溪、脂砚、杏斋诸子皆相继别去,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宁不痛杀”,利用前述二人说的默证、惯性理解,增字蓄意作伪,以更“明确”的文字使脂砚在乾隆三十二年(1767)丁亥夏以前去世,另制造出署年为乾隆二十年丁丑、三十三年戊子、三十五年辛卯、四十一年丙申的批语,试图将“甲午八日泪笔”批语的归属引至畸笏叟。然而,俞平伯对甲午年这条批语的理解已非常精确,认为这条批语出自脂砚之手绝无可疑。毛辑“靖批”使脂砚斋在丁亥夏以前去世,甲午批只能归属于畸笏,这与甲午批的含义、俞平伯的精准理解产生了冲突。此后,毛国瑶才将所谓“夕葵书屋”残页寄给俞平伯,批书署年“甲午”改作“甲申”,将这条批语系年提前至丁亥夏以前,以化解俞平伯对毛辑“靖批”的疑问。[20]

围绕脂畸关系论争的时间线索

2

重申脂畸一人说

周汝昌首次举出四对批语考证脂砚斋与畸笏叟为同一人,仍将这些证据排次如下,另附按语详加说明,重申脂畸一人说。

(1)第23回

〔庚眉〕此图欲画之心久矣,誓不遇仙笔不写,恐袭(亵)[21]我颦卿故也。己卯冬

〔庚眉〕丁亥春间,偶识一浙省发,其白描美人,真神品物,甚合余意。奈彼因宦缘所缠,无暇,且不能久留都下,未几南行矣。余至今耿耿,怅然之至,恨与阿颦结一笔墨缘之难若此!叹叹!丁亥夏畸笏叟

:这两条批语都是批点黛玉葬花,己卯冬批出自脂砚斋,表达想画黛玉葬花图的心愿,因担心亵渎黛玉,发誓不遇称心如意的画工不去画。八年以后的丁亥春,终于遇到一位称心的画工,其白描美人,十分合意。此画工却因公务匆匆南下,未能久留京城。这两条批语实出同一人之手,用周汝昌的话来总结这两条批语的心态,就是“发心已久,夙愿难酬,幸遇惬心,因缘又舛,故始有耿耿、怅然,缘难若此之叹”。[22] 二人说反驳说“它们是二人同发一心,也同样未尝不可”,[23] 畸笏若是另外一人,他从何时萌生画此图之心?又何以与脂砚同样因难遇称心良工而不去画?这显然不是“二人同发一心”所能解释。且两批前后接榫,为画葬花图,前批蓄意已久、期待良工,后批接述曾偶遇良工,恰又错失,如此怅然、耿耿,确是发愿已久,终未促成,为前后同一人的情感脉络。

(2)第22回

〔庚眉〕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今知者聊聊矣,不怨夫?[24]

〔庚眉〕前批“书(知)者聊聊”,[25]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宁不痛乎?

:研究者对“脂砚执笔”有两种不同认识。其一,小说中凤姐点戏这段故事,是脂砚斋执笔所写;其二,小说中凤姐不识字,点戏写戏名,是由脂砚斋来执笔点戏。[26] 以后一种理解看,小说人物与真实的历史人物似有交叠,必须以凤姐或脂砚跨越小说与史实,这种理解稍显迂远,也与小说中的批语称谓语例不符。[27] 笔者认为,第一种理解应是批书人原意。后一条批语意为:我前面还批“知道的人少”,现在(丁亥夏)知道此事的人只剩我一个老朽了,能不悲痛吗?脂砚斋批书自称,除了用“余”外,也用“脂砚”“批者”“批书人”,此处明显也是脂砚自称之批(现存《石头记》抄本中无其他批者指称脂砚的批语)。[28] “前批”并非第三人指称位置在前的批语,而是脂砚指称自己前面所批,前后照应,即脂砚的“重出”批语(详第三节)。这是因脂砚执笔书写小说中的凤姐点戏一段故事,极少有人知道,直至丁亥夏只剩了他一人,由此发出的感慨。这两条批语所呈现的由“怨”而“痛”,实是同一人情感脉络的历时递进。

(3)第17-18回

〔己/庚夹〕妙卿出现,至此细数十二钗,以贾家四艳再加薛林二冠有六,去秦可卿有七,再风(凤)有八,李纨有九,今又加妙玉,仅得十人矣。后有史湘云与熙风(凤)之女巧姐儿者,共十二人。雪芹题曰“金陵十二钗”,盖本宗《红楼梦》十二曲之义。后宝琴、岫烟、李纹、李绮皆陪客也。《红楼梦》中所谓副十二钗是也,又有又副删(册)三断(段)词,乃晴雯、袭人、香菱三人而已,余未多及,想为金钏、玉钏、鸳鸯、苗(茜)云(雪)、平儿等人无疑矣。观者不待言可知,故不必多费笔墨。

〔庚眉〕树处引十二钗总未的确,[29] 皆系漫拟也。至末回警幻情榜,方知正、副、再副及三、四副芳讳。壬午季春畸笏

:此批历数十二钗正册名目,又点出薛宝琴、邢岫烟等人属十二钗副册,且推判又副册所涉诸人情况。学界一般认为,双行夹批均出自脂砚斋之手,庚辰本同页有一段针对这条批语的眉批,认为前批十二钗名目“总未的确”,均为“漫拟”。“漫拟”即随意所批,二字还见于庚辰本第二十回署年己卯冬夜的一条眉批,“'等着’二字大有神情。看官闭目熟思,方知趣味。非批书人谩(漫)拟也”。[30] 有研究者认为,乾隆己卯、庚辰时,脂砚斋已“四阅评过”,小说全书已“定本”,批书人完整看过整部小说。实际上并非如此,庚辰秋月定本前,脂砚斋尚且将“妙卿出现”这条批语整理成双行夹注时,对其中所拟正、副、又副十二钗没有任何异议,若己卯、庚辰时脂砚斋已看过小说全稿,[31] 己卯冬整理定本时为何还要保留“漫拟”的这条“总未的确”的批语呢?


乾隆庚辰以前,脂砚斋似未完整看到八十回后的小说文稿,壬午、丁亥的批语也屡次提及部分稿子“未见”“迷失”。由现存抄本,我们仍可以大略窥见当时这部书稿的情形。庚辰本七十五回有“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日对清。缺中秋诗俟雪芹”,二十二回末惜春谜后缺文,也有“此后破失,俟再补”批语,还有“此回未成而芹逝矣,叹叹!丁亥夏,畸笏叟”批语。从甲戌脂砚斋抄阅再评,到己卯庚辰定本,仅限于八十回前。八十回后的文稿如何,因未见到,无从判定。至少据批语所透露的,书稿誊抄过程中曾见有“花袭人有始有终”“狱神庙慰宝玉”等稿,当时已被借阅者迷失。

(4)第27回

〔庚眉〕奸邪婢岂是怡红应答者,故即逐之,前良儿、后篆儿便是,却证作者又不得可也。己卯冬夜

〔庚眉〕此系未见抄后狱神庙诸事,故有是批。丁亥夏畸笏

:这是前后两条呼应的批语,也是脂畸一人之证(详第三节)。有研究者认为,己卯冬脂砚已看过全部的小说稿子,因此不能将丁亥夏批语理解为脂砚的自注与说明。从文献记载看,脂砚斋整理小说定本时,有一个时间差,在己卯冬与庚辰秋这两个时间点,分别将第一至四十回、第四十一至七十九回定本,小说八十回后的文稿不传。可见“定本”是以四十回为单位,与当时书稿是否完整、是否全在脂砚斋手中无涉。从批语看,虽有提及“末回情榜”、抄后狱神庙等佚失文稿,仍难以据此判断在己卯冬这个时间点脂砚斋对全部书稿的掌握程度。事实上,八十回后的文稿并非铁板一块,己卯冬提及末回情榜并不代表批者掌握全部书稿,这是两个层面的问题。认为脂砚在己卯冬已看过小说全稿,并据此否定丁亥夏这条批语为脂砚自注说明,这一看法也不成立。

除以上四对批语,甲戌本中署年最晚的那条眉批,也是佐证脂畸一人说的有力证据:

〔甲眉〕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32] 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每意觅青峺峰再问石兄,奈不遇獭(癞)头和尚何?怅怅。

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本(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甲午八日泪笔[33]

:此批为甲戌本独出眉批,是脂砚逝前不久,感叹书未成、雪芹先逝的绝笔。“泪尽”用的是小说里黛玉泪尽逝去的典,脂砚批语也曾以“将来泪尽夭亡已化乌有”批点二十二回黛玉的话,“泪笔”确为脂砚斋之绝笔,时间为乾隆三十九年正月初八日或八月八日。前因“书未成”而哭先逝去的曹雪芹,如今脂砚将逝,他感慨万端:我祈望上天能重生雪芹、脂砚,以接续整理这部书稿,使其完整传于后世,我们两人(即参与《石头记》撰写、批点的曹雪芹、脂砚斋)也就遂心如愿了。“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本,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语气连贯,意思清楚,为脂砚自述。甲午脂砚绝笔距雪芹去世已十余年,由“余哭芹”“泪亦待尽”,也不难感受到这条批语距雪芹去世的时间跨度。

脂砚斋、畸笏叟为同一人的四对呼应批语与甲午批

周汝昌提出脂畸一人说后,也有研究者补充论述,如任辛曾说:

丁亥(1767)夏是畸笏批书的时间,在当时抄本的时代,同一时间内不可能有两个人同时阅读一个抄本,而又同时批语。……畸笏既然说“前批知者寥寥”,可见前面的批语也是出于他自己之手。换言之,脂砚即是畸笏。更重要的是后一条批语中“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这一句。如果畸笏和脂砚不是一个人,则脂砚一定在丁亥年以前就去世了,否则畸笏就不会说知道“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者“只剩朽物一枚”。可是甲戌本第一回中却有一条重要的批语:“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本,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甲午八月泪笔”。这条批语也是出于脂砚之手无疑。“余二人”即指“一芹一脂”。甲午年是一七七四年,此时雪芹已去世十一年,但脂砚尚在世,并且写下了这一条重要批语,脂砚在一七七四年尚在世,而且还在批阅《石头记》,如果我们认为脂砚与畸笏是两个人,则在一七六七年时,知道“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的人至少还有两个,那就是畸笏与脂砚自己。可是畸笏为什么偏要说“只剩朽物一枚”了呢?可见脂砚与畸笏是一个人的两个化名。此人在一七六二年以前号脂砚,一七六二以后改称畸笏。[34]

甲午年这条批语,并非一般的批点,从内容、语词及其流露的情感来看,“甲午八日泪笔”,正是脂砚泪尽临逝之际。部分持二人说的研究者认为,这条批语出自畸笏叟之手,脂砚已去世,畸笏在悼念雪芹、脂砚二人。[35] 此说受伪造的毛辑“靖批”误导,且未准确把握脂砚批书常自称“脂砚”,以及“余尝哭芹,泪亦殆尽”“一芹一脂”“余二人”即脂砚一人自叹语气。若认为此批出自畸笏,这条原本出自脂砚的批语就变作另外一人畸笏在悼念曹雪芹与脂砚斋,且“余二人”又涉及第四人,断无可能。最初提出这个疑问的是俞平伯,他看到毛辑“靖批”第87条独出批语脂砚已于丁亥夏以前去世后,第一次提出了甲午泪笔归属的疑问,这就是“俞平伯之问”:

我们如信这“甲午八月”的记年和靖本第二十二回的批语,将甲戌本上那条批作两段看,前一段或可归之脂砚,而后一段必须属于畸笏;如连在一起,记年通绾全条,当然尽是畸笏叟的手笔。这么一说,困难就来了。因无论那一段,前也罢,后也罢,偏偏都跟畸笏不合。以前段论,有“余尝哭芹,泪亦殆尽”,而畸笏享高寿,到雪芹死后十年还活着。其不合一也。以后段论,曰“余二人”,若作畸笏批,则“余”者畸笏自谓。“余二人”还有谁?他在丁亥年不是已说过“只剩朽物一枚”么?这里难道另指他的朋友眷属么?他或她也对《石头记》有很深的感情么?大概不会有。即使这样,也讲不通。下文还有“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畸笏这老儿原不妨说“我快死了”,他怎么能够代旁人说你也快死了呵。这是绝对讲不通的。其不合二也。[36]

也就是说,将甲午泪笔批语归属畸笏,在语义上是行不通的。认为甲午这条批语出自畸笏,背后隐含着二人说依托毛辑“靖批”产生的误解,即脂砚早已在丁亥夏以前去世,这条眉批中的“甲午”二字应是抄写致误,但没有版本依据。脂砚早逝,原也没有其它文献证据,是在二人说认识下对“今丁亥夏仅剩朽物一枚”的文本误读。而且,这原本也是蓄意伪造的毛辑“靖批”对这一问题的思考路径,而再出所谓“夕葵书屋”残页将“甲午”改作“甲申”,将这条批语系年提前到丁亥以前,在解读上仍可归属脂砚,目的是解释“俞平伯之问”。[37]

3

脂砚斋“余批重出”考释——兼驳脂畸二人说

脂砚斋批点《石头记》的方式,甲戌本中有一条独出眉批予以说明。甲戌本第二回提及丫头娇杏时,有侧批“侥幸也”,接着又有侧批“托言当日丫头回顾,故有今日,亦不过偶然侥幸耳,非真实得尘中英杰也。非近日小说中满纸红拂紫烟之可比”。此页天头另有一条脂砚斋的长批对这两条批语做了解释,并谈及如何批点这部小说:

余批重出。余阅此书,偶有所得,即笔录之。非从首至尾阅过复从首加批者,故偶有复处。且诸公之批,自是诸公眼界;脂斋之批,亦有脂斋取乐处。后每一阅,亦必有一语半言,重加批评于侧,故又有于前后照应之说等批。[38]

这条批语因涉及脂砚斋批点《石头记》的方式,此前曾广为研究者征引。如脂砚斋自述,他并非从头至尾全部读过后才施加批语,[39] 批点这部书的具体方式是,阅读时偶有会心,“即笔录之”,此后再读,另有感想,也会有一言半语再加批点。就此处所引三条批语而言,“余批重出”具体是指上引“侥幸”之批后所接“亦不过偶然侥幸耳”侧批,即脂砚斋以“侥幸”批为例所指出,较早读到此处时,便以“侥幸”二字批点,此后再读,另加批语点出“娇杏”谐音“侥幸”的缘故,即小说中娇杏的命名是托言她当日偶然回顾贾雨村,才有后来成为贾雨村二房、又扶作正室这段故事。脂砚斋某些批语在内容上是“前后照应”的,同批一事的前后两条批语,既包括像“侥幸”这条侧批对前批“侥幸也”的补充说明,也有后批对前批的驳正,还包括感慨同一事的赓续之批。以上这些,均属脂砚斋历次批点的“重出”之批。[40]

“重出”之批,因前后呼应、有所关联,是研究脂砚斋批书方式、批语文本层累规律,并以此为据对脂砚斋批语离析分层的重要切入口,同时也为探究脂畸关系提供了重要的批语系联路径。“重出”之批,除了关涉“侥幸”这两条被脂砚斋明确点出是关联、呼应的批语外,在现存甲戌本中还有些文献上的痕迹可循。仔细观察,不难发现部分朱批中间以朱/墨圈(〇)连接,〇之后所接,是脂砚斋较为明显的“重出”批语,[41] 这是脂砚斋在稿本中历次批点留下的痕迹。换言之,脂砚斋当时施加批点时似已在有意以朱圈区分历次批点。直至己卯冬四阅评过,才开始在已整理定本的前四十回施加批语,并在批语后缀以署年。

前引周汝昌的观点,脂砚自壬午年取畸笏这一名号后,便不再称脂砚。伪造的毛辑“靖批”,恰恰对此有所针对,有意破坏原有文献中脂畸出现的时间规律,如毛辑“靖批”第97条“尚记丁巳春日谢园送茶乎?展眼二十年矣。丁丑仲春畸笏(妙玉泡茶一段眉批)”,[42] 这条批语使原本在时间线索上界限分明的脂畸署名在时间上产生交错。为研究脂砚批点概况,周汝昌曾据排过一个年表,年表中甲戌以后的丁丑、甲申、戊子、辛卯、丙申五年,均无批语,而毛辑“靖批”已明确将原无批语的这五年空白填满。将毛辑“靖批”署年批语放入原有的《石头记》抄本系统考察,研究者早已注意到这一特殊现象。[43]

剥离蓄意伪造的毛辑“靖批”后,脂砚斋、畸笏叟在现存《石头记》抄本中署名与系年的文本线索是十分明晰的,即以乾隆二十七年壬午为界,壬午以前从未出现畸笏署名,两个名号在现存抄本的时间线索中并不存在交集。1964年至今,研究者在讨论脂畸关系时,因忽视考察具体抄本的版本性质及文献衍生的情理,多受毛辑“靖批”影响,导致认识出现偏差。[44] 蓄意伪造的毛辑“靖批”在研讨脂畸关系问题上时时处处在起作用,而且多是利用了脂批模糊、研究者认识惯性等细微处。

即便剥离毛辑“靖批”,仍有研究者认为脂砚斋与畸笏叟为二人,这种看法受《石头记》抄本面貌的影响:《石头记》抄本中除了脂砚斋、畸笏叟,还有其它署名(如松斋、梅溪)的批语。因此,研究者较关注前后关联批语的内容和语气,认为据此也可以证明脂砚斋、畸笏叟为二人。[45] 二人说立论的主要依据是,认为《石头记》抄本中署名畸笏叟的批语与脂砚斋的批语是二人对话。脂畸关系研究的难点正在于,剥离伪造的毛辑“靖批”后,细致析分署名为脂砚、畸笏的批语,以及由署名脂砚、畸笏批语系年规律可以系联的署年批,判断究竟是出自两人之手,还是脂砚自己改换名号以后的“重出”批语。

《石头记》甲戌本、庚辰本批语虽堆叠层累,其中虽有少数几条别人的批语,但绝大多数批语出自脂砚斋一人之手。下文即基于对脂砚斋批点小说方式的认识,逐一反驳脂畸二人说所举证据。

第十四回写王熙凤命彩明定造簿册,庚辰本有眉批“宁府如此大家,阿凤如此身份,岂有使贴身丫头与家里男人答话交事之理呢?此作者忽略之处”,庚辰本墨笔眉“批彩明系未冠小童,阿凤便于出入使令者。老兄并未前后看明是男是女,乱加批驳。可笑”,此后还接了另一条批语“且明写阿凤不识字之故。壬午春”。[46] 前两条批语是针对小说中的彩明性别展开的,小说中的彩明为男童(四十五回赖嬷嬷回王熙凤提及“彩哥儿”),前批误认为彩明为丫鬟,后批针对前批这一错误认识加以批驳,且以“老兄”称呼前面一条批语的作者,可以确定这两条批语出自二人。[47] 最后一条批语又作了补充,点出小说此处写凤姐命彩明定造簿册,是明写王熙凤不识字。署年壬午春是畸笏叟批语的时间标记,这条批既是对第一条批语的否定,又补充说明写王熙凤不识字,语义上有所承接。研究者认为,前面两条批语只要有一条出自脂砚之手,畸笏与脂砚肯定是两人。[48] 实际上,并没有证据证明第一条批语出自脂砚,若第二条批语是脂砚所写,第三条为第二条的补充说明,是脂砚斋补充、呼应前批的“重出”批语,壬午春批语与第二条批语分别出自两人之手这一认识也不成立。

庚辰本第二十七回针对红玉的两条眉批:

〔庚眉〕奸邪婢岂是怡红应答者,故即逐之,前良儿,后篆儿便是,却证作者又不得可也。己卯冬夜[49]

〔庚眉〕此系未见抄后后狱神庙诸事,故有是批。丁亥夏畸笏

己卯冬夜批出自脂砚,[50] 丁亥夏批署名畸笏。二人说认为,前后两批对红玉的态度截然相反,且畸笏批是在纠正前面脂砚斋批,纠正的原因是,畸笏认为脂砚以“奸邪”二字称红玉为误批,是脂砚没看到八十回之后抄后狱神庙等故事,导致对红玉这一人物的理解出现偏差。对此,近已有研究者予以纠正。在脂砚斋的观念中,红玉与贾芸私下传情等行为即属奸邪,这与当时社会的思想观念有密切关系,并非脂砚斋不理解小说塑造的人物。而丁亥夏畸笏叟的批语也明确称“余只见有一次誊清时,与'狱神庙慰宝玉’等五六稿,被借阅者迷失”,[51] 丁亥夏畸笏也已看不到这部分早已被借阅者迷失的稿子。[52]

正因为抄后狱神庙等稿子早已因借阅而迷失,没有看到作者对“红玉慰宝玉”的具体描写,脂砚在批点小说时便局限地揣测作者的心思:奸邪奴婢不配做怡红院的应答丫鬟,且举另外两个丫鬟良儿、坠儿为证,他们也都因偷窃被逐出怡红院,恰恰证明作者不得不这样写。脂砚再次读到此处,尤其注意到在有次誊抄时迷失的“狱神庙慰宝玉”五六稿,才揣摩清楚作者此处的用心,作者对红玉这段故事的写作是出于精心设计,也才察觉己卯冬那条批语误会了作者的用意,并不是作者不堪忍受奸邪婢来作怡红应答者,因此也要像写良儿、坠儿那样,将红玉“逐”出怡红院,并非“却证作者又不得可也”,而是作者有意要这样写这段故事。

庚辰本第二十一回也有两条眉批:

〔庚眉〕趁着酒兴不禁而续,是作(非)者自站地步处,谓余何人耶,敢续《庄子》?然奇极怪极之笔,从何设想,怎不令人叫绝?己卯冬夜

〔庚眉〕这亦暗露玉兄闲窗净几、不寂不离之工业。壬午孟夏[53]

研究者认为,从署年可知,以上两条批语分别出自脂砚与畸笏,两条批语口气不一样:前批脂砚以宝玉模特自居,称自己不敢续《庄子》,后批口气明显不同,只是暗透小说中的宝玉平日读书工业,这是毫不相干的第三者口气。因此将其判为两人。[54] 实际上,前后两条批语批点的角度不同,一是通过批语勾连史事,二是单纯批点小说人物、故事,无法从口气判断是否出于二人之手。脂砚批语中每以“此亦”批书,前面批语已提及此事,“亦”字呼应前批。此处“这亦暗露”的内容,甲戌本第八回眉批已提及“在宝卿口中说出玉兄学业,是作微露卸春挂之萌耳”,小说中两处“微露”“暗露”说的应都是宝玉平时的学业/功业。以上两批也属前文脂砚自述中的“重出”之批。


除了眉批,双行夹批也存在类似的误判,下文即对二人说引据的所谓二人对话批语再做析分,考订其均属脂砚“重出”之批。

其一,小说十六回写秦钟临终前夕,“又记念着家中无人掌家务”,此下庚辰、己卯、有正本均有此双行夹批(甲戌本为侧批):“扯淡之极,令人发一大笑。余请诸公莫笑,且请再思。”[55]

:“余请诸公莫笑,且请再思”是脂砚斋为说明、纠正自己前批所加,属“重出”之批。“诸公”为脂砚批书心中悬拟的读者,是“观者诸公”的省称。[56] 前引甲戌本眉批“且诸公之批,自是诸公眼界;脂斋之批,亦有脂斋取乐处”与此类似,“脂砚”自称而与其他读者有别。前批“扯淡之极,令人发一大笑”者,并非“诸公”,而是脂砚自注,请读者不要像自己前批那样误读而笑,再为深思。“诸公”是指读者诸公,《石头记》并不存在一个延续较长时间、相对固定的批书团队。

其二,第二十一回,写袭人故作娇嗔,不理睬宝玉,晚上只“和衣睡在衾上”。庚辰本此句下有双行夹批云:“神极之笔。试思袭人不来同卧亦不成文字,来同卧更不成文字,却云和衣衾上,正是来同卧不来同卧之间,何神奇文妙绝矣。好袭人,真好《石头记》,得真真好述者,错不错。真好批者,批得出。”[57]

:以往对这条批语句读有误,也影响了对脂畸关系的认识,应读作:

神极之笔!试思袭人不来同卧亦不成文字,来同卧更不成文字。却云“和衣衾上”,正是来同卧不来同卧之间。何神奇文,妙绝矣!好袭人。真好!石头记得真。真好!述者述得不错。真好!批者批得出。

“绝妙矣”截住后,分别以“真好”称赞袭人、石头所记、述者所述,即“好袭人。真好/石头记得真。真好/述者述得不错。真好/批者批得出”,这也属脂砚语境中“批得出者”。庚辰本二十四回,宝玉要吃茶,连叫了几声,才有两三个老嬷嬷进来,此处有双行夹批“妙!文字细密,一丝不落,非批得出者”。己卯本第三十六回王夫人夸袭人“宝玉果然是有造化的,能够得他长长远远的伏侍他一辈子,也就罢了”,下有双行夹批“真好文字,此批得出者”。庚辰本七十三回绣橘回迎春话,说“如今竟怕无着,明儿要都戴时,独咱们不戴,是何意思呢”,下有夹批“这个'咱们’使得恰,是女儿喁喁私语,非前文之一例可比者。写得出,批得出”。“写得出”“批得出”是批书人针对小说与批点所能传递之神韵而写,不能将“批得出”误解为赞语,并据此确定这条批语出于脂砚之外的另一位批书人。在批点者的观念里,有些意味是作者可以通过神妙之笔“写得出”的,有些意味则是倚靠批点者“批得出”的,强调的是能够利用这两种形式把所要传达的深意凸显出来,以使读者明晰感会。“批得出”更近乎在陈述事实,而非赞语。


其三,庚辰本第二十六回,写宝玉见着贾芸,“便和他说些没要紧的散话”,其下有双行夹批云:“妙极是极,况宝玉又有何正紧可说的。此批被作者偏(骗)过了。”[58]

:“此批被作者偏(骗)过了”为庚辰本独出朱批,挤在双行夹批末尾。批语里提到的“散话”是指后面叙及的“又说道谁家的戏子好,谁家的花园好,又告诉他谁家的丫头标致,谁家的酒席丰盛,又是谁家有奇货,又是谁家有异物”,其下又有批点“几个'谁家’,自北静王、公侯驸马诸大家包括尽矣,写尽纨袴口角”,后接“脂砚斋再笔:对芸兄原无可说之话”。在甲戌本中,仅有“妙极是极……”“几个'谁家’……”这两条批语。围绕宝玉和贾芸“说些没要紧的散话”,前后两条批语的意见是不同的。“况宝玉又有何正紧可说的”,脂砚认为宝玉原无正紧话,后来再笔补批“对芸兄原无可说之话”,关注点则倾向了宝玉说话的对象,是宝玉单对贾芸原无可说之话,而不是前批所说的宝玉自己原无正紧话。因此又有“此批被作者偏(骗)过了”这条朱笔批语予以说明。这仍是脂砚斋前后照应的“重出”之批。

脂砚批书,时常提醒读者留意作者的“狡猾之笔”,不要被其瞒骗,这在脂砚“重出”之批中体现得非常明显:脂砚前批尚未体味小说语句的“一击两鸣”,再意识到并通过“重出”之批将其表出时,才幡然醒悟“几被作者瞒过”。[59] 类似的批语,甲戌本中尤多。[60] 这些都是批书人脂砚斋在提醒读者,作者一笔两用、三用处极多,须时时处处警惕,留意小说语句的丰富内涵,体味作者写作的良苦用心,不要被作者的表面文字瞒过。

4

余 论

在庚辰本中,脂砚斋、畸笏叟两个名号时间上并无交叠,以清乾隆二十七年壬午为界,此后才出现畸笏叟署名,且乾隆三十九年甲午脂砚斋又作批悼念雪芹。这并非因文献残缺造成的偶然现象,实有文献内部证据作为支撑,这种支撑基于《石头记》抄本的文献形态与文本的关联证据。由此可以确证,脂砚斋、畸笏叟实为同一人。二人说对脂畸关系判断错误,主要是两重因素影响:一是主要倚赖文本层面的研讨,而忽略对文献载体及衍生路径的细致考察;二是忽略脂砚自述批点小说的过程与方式(“重出”之批),以庚辰本中署名畸笏的批语扰乱“甲戌本”中的批语归属,没有厘清二人对话批与脂砚“重出”批的界限。

《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诸抄本中单条批语的署名、署年,是从乾隆二十四年己卯才开始出现的。如果从成书时间线索来看,与“脂砚斋四阅评过”“己卯冬月定本”整理完前四十回有莫大关系。具体而言,正是己卯冬月将前四十回小说正文与脂砚批语连抄定本后,才有的庚辰本前二十八回中署年己卯冬的眉批。《石头记》本是由脂砚斋来评点、整理,甲戌本、己卯庚辰本书名均为“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且“甲戌本”底本源出脂砚斋自藏、用以阅读并陆续施加批语的稿本,本没有必要在施加批点时逐条缀上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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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内注释

[1] 此前,学术界普遍认为《石头记》在早期流传过程中曾有一个与曹雪芹亲近的亲朋团体参与批点,因此将“脂评”定义为以脂砚斋为代表、包括作者周围圈子里的一些人的评语。参见孙逊《红楼梦脂评初探》,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24页。

[2] 现存《石头记》甲戌本、己卯庚辰本均为过录抄本,并非脂砚斋旧藏稿本,为便称引,本文仍沿用学界旧称。

[3] 高树伟《裕瑞<枣窗闲笔>补考》,《曹雪芹研究》2020年第2期。

[4] (清)裕瑞:《后<红楼梦>书后》,《枣窗闲笔》,中国国家图书馆藏稿本(索书号:02389),第8叶b、第9叶a。

[5] 曹雪芹撰、脂砚斋评:《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本)第4册末,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9年。

[6] (清)王秉恩:《王雪澂日记》稿本,光绪二十七年三月初八日日记,台北“国家图书馆”藏(登录号:02815),无页码。

[7] 徐桢祥,字星署,江苏嘉定人,徐鄘之子,娶孙文正女。曾任直隶州知州,分发直隶,保升知府道员,署直隶天津兵备道。程其玨辑:《民国嘉定县续志》卷10,《中国地方志集成·上海府县志辑8》,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10年,第848页。孙传檙编:《寿州孙文正公年谱》,《北京图书馆藏珍本年谱丛刊》第169册,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9年,第249页。

[8] 清末民初,上海有正书局石印张开模旧藏戚沪本,为《石头记》脂评本首次公开出版,很长一段时间中无人认识其价值,更不知其中批语多出自脂砚斋之手。

[9] 胡适:《与钱玄同书》,宋广波编校《胡适论<红楼梦>》,北京:商务印书馆,2021年,第224页。下文所引胡适文章,均出此书。

[10] 胡适:《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第245页。

[11] 胡适:《跋乾隆庚辰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钞本》,第297页。

[12] 周汝昌:《真本<石头记>之脂砚斋评》,《燕京学报》1949年第37期。周汝昌:《红楼梦新证》下册,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702-733页。周汝昌:《脂砚》,《红楼夺目红》,长沙:湖南文艺出版社,2018年,第306-308页。此后,研究者多未仔细审视脂畸一人说所举证据,仅局限批驳脂砚即湘云说。如王佩璋:《曹雪芹的生卒年及其他》,刘广定编著:《王佩璋与<红楼梦>:一代才女研红遗珍》,台北:里仁书局,2014年,第208页。

[13] 俞平伯:《辑录脂砚斋本<红楼梦>评注的经过》,《光明日报·文学遗产》1954年7月10日,第3版。俞平伯:《俞平伯论<红楼梦>》,《<红楼梦>简论》,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846页。

[14] 曹雪芹著,脂砚斋评:《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庚辰本)第4册,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9年,第41页。

[15] 俞平伯:《脂砚斋红楼梦辑评》,1954年,第13页。

[16] 俞平伯:《脂砚斋红楼梦辑评》,1963年,第9页。

[17] 毛辑“靖批”出现以前,也有研究者不同意周汝昌脂畸一人说,提出过一些看法,但大都没有举出全面的证据考证。如前文提及的王佩璋,再如淳于旭也指出,“署名脂砚斋的批笔,到了曹雪芹死后,就没再出现,再出现的是署名'畸笏叟’的批语”,并认为“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那对批语是两人之证。淳于旭:《关于<红楼梦>的研究与脂砚斋》,《南洋商报》1956年10月30日。此文承马来亚大学中文系谢依伦先生检示。

[18] 石昕生、毛国瑶:《曹雪芹、脂砚斋和富察氏的关系》,《人文杂志》1982年第1期。毛国瑶:《再谈曹雪芹与富察氏的关系》,于鹏先生收藏未刊油印稿,第5页。

[19] 高树伟:《毛国瑶辑“靖藏本<石头记>”批语辨伪》,《文史》待刊。此前,李同生《论“靖批”之伪造得助于<红楼梦新证>》也已揭示,裴世安等编:《靖本资料》,上海:石言居自印本,2005年,第665-677页。

[20] 高树伟:《毛国瑶辑“靖藏本<石头记>”批语辨伪》。

[21] 对所引批语做了校正,以括弧注出校字。

[22] 周汝昌:《真本<石头记>之脂砚斋评》,第131-132页。

[23] 孙逊:《红楼梦脂评初探》,第52页。

[24] 胡适认为“怨”字应作“悲”,且据后批“宁不痛乎”将此批理校为“宁不悲夫”。胡适:《跋乾隆庚辰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钞本》,第297页。

[25] 这条批语应是引前批“今知者聊聊矣”,庚辰本原作“书”,今校改作“知”。下文引脂批,校改文字均以括弧标示。

[26] 胡适:《跋乾隆庚辰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钞本》,第297页。

[27] 三抄本批语中“脂砚”均为自称,没有另外一人的批语指称“脂砚”。

[28] 多数研究者认为“脂砚执笔事”这条批语出自脂砚斋之手。孙逊教授认为,从语气看,这条批语出自畸笏叟,原因是脂砚不会自称“脂砚执笔”,而是“批书人执笔”。参见孙逊《红楼梦脂评初探》,第44页。甲戌本第二回眉批“脂砚之批”,即为脂砚自称,其说不成立。

[29] “树”或为“前”字因草书形近而讹。

[30] 《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庚辰本),第3册,第74页。

[31] 庚辰本第二十二回有署年己卯冬夜朱笔眉批称“始终跌不出警幻幻榜中,作下回若干回书”。

[32] 研究者对此有两种句读,其一是“壬午除夕”为批语内容,其二是“壬午”为上条批语系年。郭沫若曾指出“壬午”二字“字迹较小而不贯行”,颇致疑虑。吴世昌:《郭沫若院长谈曹雪芹卒年问题》,《吴世昌全集》第8册,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47页。

[33] 此后,研究者对“甲午八日”署年方式做了进一步考察,归纳中国古代“干支+日”纪年语例,认为“甲午八日”并非不文,中国古代存在“干支+日”这种纪年方式,“甲午八日”其意义是乾隆三十九年甲午正月初八日(第八日)或八月初八日(重八日)的省称。兰良永:《脂批署时“甲午八日”再议——兼答陈章先生》,《曹雪芹研究》2016年第4期。黄一农:《甲戌本<石头记>中“甲午八日”脂批新考》,《湖北大学学报》2017年第1期。前些年新发现的李煦《虚白斋尺牍》,其中《与李鹾使》记载曹颙康熙五十四年正月初八日因病去世,至乾隆三十九年正月初八日,恰为59年,这让研究者产生遐想,高度重视“甲午八日”批语。曹颙与曹雪芹写作《红楼梦》并无交集,跳脱批语语境,以这条批语出自脂砚斋之外的另一个人畸笏,并认为是在悼念曹颙,迂曲无据。

[34] 任辛:《脂批研究的新境界》,《星洲日报》,1960年8月2日。另见任辛《也谈脂批》,《<红楼梦>简说》,新加坡:新加坡青年书局,1960年,第174页。

[35] 此说最早由日本学者伊藤漱平提出,他据伪造的毛辑“靖批”第87条认为脂砚早逝,断脂畸为两人,且据所谓“夕葵书屋”残叶校正甲戌本批语“甲午八日”应是“甲申八月”之讹,指出这条批语是畸笏叟在悼念曹雪芹与脂砚斋,“余二人”是雪芹、脂砚之外的畸笏与另外一个人。伊藤漱平:《脂硯斎と脂硯斎評本に関する覚書(五)》,《人文研究》一七巻四号,1966年,第373-411页。

[36] 俞平伯:《记“夕葵书屋<石头记>卷一”批语》,裴世安等编:《靖本资料》,第763、764页。

[37] 高树伟:《毛国瑶辑“靖藏本<石头记>”批语辨伪》。

[38] 以上三批,参见《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本),第1册,第22页。

[39] 目前没有确凿证据证明脂砚斋在乾隆二十五年庚辰以前完整通读过这部小说。

[40] 此前周汝昌《跋胡藏<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也已指出,“其批乃随手增累而成,本非有系统有计划为之者。然正以此可证,此批为一手而历年所为,决非数人之事”。周汝昌:《周汝昌与胡适》,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13年,第250页。

[41] 甲戌本多处批语之间的朱/墨圈,有很大的可能为批者自注,当然也不排除底本的这些批语之间即有衔接符号(批语间或有间隔,或有其它符号),抄手抄录时以朱/墨圈标示。

[42] 本文所引毛辑“靖批”均据1964年毛国瑶寄给俞平伯抄录150条批语的笔记本复制件,不具注。

[43] 孙逊:《红楼梦脂评初探》,第44、45页。

[44] 关于这个问题,孙逊教授的看法较有代表性:“在这浩繁的评语里,明确署名脂砚的却只有三十五条,即使加上由系年可推知为脂砚的二十三条评语,总量也只有五十八条。其它大量的未署名系年的评语,如双行夹批,我们虽大致可推为脂砚的评语,但很难说其中不混有其他人的手笔;至于行间侧批、眉批,我们更难断定哪一些是脂砚斋的批,哪一些是其他人的批。”孙逊:《红楼梦脂评初探》,第24页。

[45] 孙逊:《红楼梦脂评初探》,第46页。

[46] 三条批语均见《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庚辰本)第2册,第69、70页。

[47] 另如甲戌本第二回,小说借贾雨村之口叙及宁荣二府的花园“就是后一带花园子里”,此处有朱笔侧批:“'后’字何不直用'西’字?恐先生堕泪,故不敢用'西’字。”前面一条批语,针对小说中花园用位置“后一带”来形容,问为什么不直接用“西”这个方位词,下面一条批语予以回应,解释小说不用“西”字的原因,是担心“先生”(即指称前批作者)看到“西”字后伤心。之所以判断两条批语出自不同的两个人,是因为其中有“先生”这个具有称谓指向的词。

[48] 孙逊:《红楼梦脂评初探》,第50、51页。

[49] “不得可”三字未通,揣其语义:奸邪之婢不能作为怡红院宝玉的应答丫鬟,所以红玉被逐走,良儿、坠儿都是如此,恰恰证明作者“不得可”,其意近乎“不得不这样做”。此前,多将这条批语句读作“前良儿、后篆儿,便是却(确)证,作者又不得可也”,非是。“却证”意为“恰恰可证”,属下读,不烦改字。《南华真经》成玄英疏即有“此重起譬,却证前旨”。见《南华真经注疏》卷4,北京:中华书局,1998年,第197页。

[50] 己卯庚辰本每十回前有“己卯冬月定本”“庚辰秋月定本”字样,且庚辰本第二十四回有眉批“己卯冬夜脂砚”,己卯冬处于己卯、庚辰脂砚斋批点小说的中间时段。

[51] 《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庚辰本),第3册,第69页。

[52] 于鹏:《庚辰本“奸邪婢”批语考释——兼谈脂砚斋与畸笏叟之关系》,《曹雪芹研究》2022年第1期。

[53] 《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庚辰本),第4册,第7页。

[54] 孙逊:《红楼梦脂评初探》,第49页。

[55] 《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本),第3册,第63页。《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庚辰本),第3册,第20页。

[56] 经逐一核检《石头记》现存抄本,批语提及“诸公”二字,无一例外,均为“观者诸公”的省称,“诸公之批”并非指当时有数人专事批书。提及“诸公”的批语,分见第2、3、7、8、9、16、17-18、19、20、21、49回。

[57] 《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庚辰本),第4册,第7页。

[58] 《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庚辰本),第4册,第70页。

[59] 庚辰本也有几处,如第十六回赵嬷嬷回忆贾府在姑苏、扬州一带监造海舫预备接驾的盛况,有朱笔侧批“又要瞒人”,第十九回袭人劝说宝玉,宝玉说“再不说了。那原是那小时不知天高地厚,信口胡说,如今再不敢说了”,己卯本有双行夹批“又作是语,说不得不乖觉,然又是作者瞒人之处也”。

[60] 分见甲戌本第1、3、5、25回:“观者万不可被作者瞒弊了去方是巨眼”“几被作者瞒过”“几乎又被作者瞒过”“只不要被作者瞒过”“若真以为然,则又被作者瞒过”“看官勿被作者瞒过”。

(拙文修订过程中,曾承于鹏、段江丽、刘广定、詹健诸位先生赐正,谨申谢忱。)


山西李恒留言:

一,脂砚是畸笏;

二,毛国瑶作为文革前的学者,造假可耻。

三,是八月,非常清楚。可到万年历查一下,1774年八月是不是甲午。甲午八日不成话。

四,凤姐点戏,脂砚执笔勾戏单子,不是写那段小说。分工明确,雪芹(天佑)著书,叔父点评。不续二十二回末,诌七十五回中秋诗就知道了。

五,畸笏叟这个变号,是在壬午秋官府捜走雪芹稿子,雪芹丧子情况下改的。意思是,一个畸形的护(笏)持侄儿石头记的老人。

六,畸笏生于1698至1700年之间,得到其姊(生福彭那位)的手引口传。这样,他活了75到77岁。

七,给梅溪(棠村)转录到十三回一条。松斋不一定是白筠的孙子,当另有人。

八,《枣窗闲笔》不欺人也!

山西李恒补充:

一,曹頫的堂姊,1706年嫁平郡王。1726年被罢,其子福彭袭职。福彭生于1708年,书中北静王的原型。第十四回宝玉相见时,宝玉13岁?北静王20岁?

二,基于此,红楼梦是曹家材料的综合创作。无一不真,无一不假。目的是演绎完美的小说。

三,曹雪芹只留下八十回,后来的仍以高鹗续可能性最大。削足适履,为了他的粗制滥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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