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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学术名著提要|佚名《脂砚斋重评石头记》

 小夏ho78b993zg 2023-10-01 发布于江苏

中国学术/名著提要/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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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以读《中国学术名著提要》一书为日课,把自己认为重要的一些书目的提要稍加理董后摘录于此。自渡顺便渡人,觉得有帮助的朋友,麻烦点个在看和转发,在此先行谢过。

《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是清代署名脂砚斋等的一批人对曹雪芹所著小说《红楼梦》进行评点的一部著作。现存版本、卷帙不一的抄本十种:

(一)甲戌本,现存十六回。每册书端题“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第一回楔子述书名处有“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一句,故称“甲戌本”。

(二)已卯本,现存四十回。每回卷端题“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第二、三、四册封面书名下注“脂砚斋凡四阅评过”,第三册书名下还注“己卯冬月定本”,故称“己卯本”。

(三)庚辰本,现存七十八回。每回卷端题“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每册封面书名下注“脂砚斋凡四阅评过”,中第五、七、八册书名下复注“庚辰秋月定本”或“庚辰秋定本”,故称“庚辰本”。

(四)有正本。此本原题《国初抄本原本红楼梦》,书页中缝仍题《石头记》。卷首有乾隆时人戚蓼生所作序,故称“戚本”或“脂戚本”。1912年,上海有正书局石印发行,因此亦称为“有正本”。

(五)王府本。此本题名《石头记》,卷首有后人抄配的程伟元序,八十回后又配录了续书四十回,共计一百二十回。此书七十一回总评后半版有“柒爷王爷”字样,相传出自清代蒙古王府,故称“王府本”或“蒙府本”、“脂蒙本”。

(六)梦稿本。此本为百二十回乾隆抄本,题为《红楼梦稿》,故称“梦稿本”,亦称“脂稿本”。此本第七十八回末有“兰墅阅过”朱批,兰墅为高鹗字,故又称“高阅本”。此本前八十回据脂本《石头记》过录,后四十回系从高氏一个初稿本抄录,并据高氏另一修改本校改,但此修改本仍非高氏最后付刻的定本,故其中部分文字与程高本不同。

(七)甲辰本。题作《红楼梦》,目录之前,每回前后,每页中缝均标明“红楼梦”三字。这是首次以《红楼梦》题名而不称《石头记》的抄本。此本前有梦觉主人序,末署“甲辰岁菊月中浣”,故称“甲辰本”或“梦觉本”;又因此本发现于山西,故又称“脂晋本”或“晋本”。

(八)己酉本,现存四十回。题作《红楼梦》,前有乾隆五十四年已酉(1789)舒元炜序,故称“己酉本”或“舒序本”。(九)列藏本。此抄本八十回,题《石头记》,1962年发现于苏联亚洲人民研究所列宁格勒分所。

(十)靖藏本。此本为南京浦口靖应鹍祖传《石头记》,存前八十回,缺第二十八、二十九两回,第三十回残失三页。此书于1959年被发现,后迷失不知下落,书中大量批语经抄录得以保存。今人对如上十种抄本中的评语有辑录汇刊之举,其中辑录时间较早的,是俞平伯的《脂砚斋红楼梦辑评》(上海文艺联合出版社,1955年)。后出而较全的,是陈庆浩的《新编石头记脂砚斋评语辑校》一书(以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87年所刊增订本为佳)。

《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中的评语被称为“脂评”或“脂批”,一般指以脂砚斋为代表,包括作者周围圈子里的一些人的评语,署名者还有畸笏叟、常村、梅溪、松斋诸人。据考证,脂砚斋是与曹雪芹关系密切,曾参与《红楼梦》创作和修改的堂兄弟,其生年大约在1708年左右,比曹雪芹大六七岁,卒于1763年。畸笏叟是继脂砚斋后主要批书人,他是曹寅的后代,作者的长辈,曾对《红楼梦》的修改提出重要意见。常村即棠村,曹雪芹之弟,曾为曹雪芹旧著《风月宝鉴》作序。梅溪、松斋皆是曹雪芹的亲朋好友,生平不详(以上有关脂评诸家的说法并非定论,学界于此颇有异说)。

“脂评”是《红楼梦》研究的早期成果,其价值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脂评”提供了研究曹雪芹家世生平的有关线索。

脂评证实曹雪芹是清康熙织造曹寅的后裔,小说第五十二回写晴雯补裘至次日凌晨,宝玉“一时只听自鸣钟已敲了四下”,庚辰本在句下有双行夹批云:“按四下乃寅正初刻,寅此样(写)法,避讳也。”说明曹雪芹在行文中避曹寅名讳。

脂评还谈及曹雪芹的卒年:“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壬午为乾隆二十七年(1762)。但据曹雪芹生前好友敦敏《小诗代简寄曹雪芹》,及敦敏兄弟为曹雪芹去世所写的挽诗,曹雪芹卒于癸未,即乾隆二十八年。两说孰是,迄今未有定论。然而脂评的说法不容忽视。

脂评涉及曹雪芹家世生平的材料比较零碎,有些事实还难以确认,但在有关曹雪芹材料相当缺乏的情况下,脂评所提供的线索是很有价值的。

二、“脂评”反映了《红楼梦》成书过程中修改增删的情况,透露了小说八十回后情节发展的大致轮廓。

曹雪芹创作《红楼梦》,“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由于原稿本不存,后人无法知道修改的详细情况。脂评则保留了一些这方面的资料。

如小说第十三回写到秦可卿之死,此回回前总评云:““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岂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者,其言其意,令人悲切感服,故赦之,因命芹溪删去“遗簪”、“更衣”诸文,是以此回只十页,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去四、五页也。”据此可知今本《红楼梦》中的有关描写已经删改,而秦氏之死在原稿中本与贾珍有关。小说写秦氏死后,“贾珍哭的泪人一般”,批语云:“可笑,如丧考妣,此作者刺心笔也。”贾珍在与人商议丧事时说:“如何料理,尽我所有罢了。”批语又云:“尽我所有,为媳妇是非礼之谈,父母又将何以待之?故前此有恶奴酒后狂言(指焦大醉骂“每日偷鸡戏狗,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及今复见此语,含而不露,吾不能为贾珍隐讳。”秦氏丫环瑞珠也卷入这桩情案,她在秦氏死后触柱而亡,脂批云:“补天香楼未删之文。”据脂评和小说第五回所提供线索,可知此回回目原为“秦可卿淫丧天香楼”,写秦氏遗失发簪,为贾珍拾得,两人由此结私情。秦氏在天香楼更衣,贾珍闯入,两人淫媾时被瑞珠发现,秦氏羞惭自缢,瑞珠触柱殉葬。这段情节与今本秦氏染病而亡大不相同。

《红楼梦》原稿现存八十回,八十回以后在当时就已“迷失无稿”。小说第二十一回有批语云:“按此回之文固妙,然未见后三十回,犹不见此之妙。”第四十二回批语云:“今书至三十八回时,已过三分之一有余。”可知《红楼梦》原稿当为一百十回。脂评透露了后三十回情节发展、某些人物归宿的线索。如贾府被抄没治罪后,宝玉、凤姐曾下狱。小说第二十回李嬷嬷提到当日喝了一杯宝玉的枫露茶,茜雪因此被撵出绛云轩,眉批云:“茜雪至'狱神庙’方呈正文。······余只见有一次誊清时,与'狱神庙慰宝玉’等五六稿被借阅者迷失,叹叹!”第二十六回写到红玉与佳蕙的对话时,眉批云:““狱神庙”回有茜雪、红玉一大回文字,惜迷失无稿,叹叹!”据此可知小说下半部有专回写狱神庙之事,可能有茜雪、小红探监,并营救宝玉、凤姐的情节。宝玉出狱后,与宝钗成婚,身边仅留麝月一人为婢,生活极其窘迫。

第十九回写宝玉到袭人家“总无可吃之物”,双行夹批云:“补明宝玉自幼何等娇贵。以此一句留与下部后数十回'寒冬噎酸斎,雪夜围破毡’等处对看,可为后生过分之戒。”诸如此类,情节与高鹗续书皆不同。

三、“脂评”对《红楼梦》的人物塑造、语言特色和情节结构有许多精辟的评论。

脂评注意到小说在塑造人物形象时,打破了“恶则无往不恶,美则无一不美”的陈规,刻画了丰满复杂的人物个性。

第十九回有关宝玉的两条批语:“写宝玉之发言每每令人不解,宝玉之生性件件令人可笑,不独于世上亲见这样的人不曾,即阅今古所有之小说传奇中,亦未见这样的文字。于颦儿处为更甚。其囫囵不解之中实可解,可解之中又说不出理路。合目思之,却如真见一宝玉,真闻此言者,移之第二人万不可,亦不成文字矣。”“听其囫囵不解之言,察其幽微感触之心,审其痴妄委婉之意,皆今古未见之人,亦是未见之文字。说不得贤,说不得愚,说不得不肖,说不得善,说不得恶,说不得正大光明,说不得混账恶赖,说不得聪明才俊,说不得庸俗平(凡),说不得好色好淫,说不得情痴情种,恰恰只有一颦儿可对,令他人徒加评论,总未摸着他二人是何等脱胎,何等心臆,何等骨肉。”

脂评指出:宝、黛是今古未有的新人形象,在他们身上体现了难以为世人理解的新思潮,因此也不能用传统的道德观念去评判他们的善恶美丑。脂评认为宝、黛等形象是曹雪芹的独创,但并非凭空臆造,而是从现实中提炼而成的艺术典型,所以人物的思想行为皆符合“至情至理”,是生活真实与艺术真实的统一。

另外,脂评还从人物的肖像描写、神情刻画、心理剖析等各方面总结了小说塑造人物形象的成功经验。

脂评对小说的语言艺术十分赞赏,认为小说中人物语言具有鲜明的个性,达到了“闻其声而知其人”的境地。如小说第八回写宝玉从薛姨妈处喝酒回来,问写好的三个字在哪里,晴雯笑道:“这个人可醉了。你头里过那府里去,嘱咐贴在这门斗上,这会子又这么问!我生怕别人贴坏了,我亲自爬高上梯的贴上,这会子还冻的手僵冷的呢!”甲戌本批道:“写晴雯是晴雯走下来,断断不是袭人、平儿、莺儿等语气。”第十九回写李嬷嬷要吃留给袭人的酥酪,一个丫头说:“快别动,那是说了给袭人留着的。回头又惹气了,你老人家自己承认,别带累我们受气。”脂批则说:“这等话语声口,必是晴雯无疑。”李嬷嬷赌气将酥酪吃了,又一个丫环笑道:“他们不会说话,怨不得你老人家生气。宝玉还时常送东西孝敬你老去,岂有为这个不自在的。”脂批道:“听这声口,必是麝月无疑。”脂批认为小说的叙述描写语言准确、鲜明、生动,全得之于炼字锻句之妙。第十四回有条批语说:“诗中知有炼字一法,不期于《石头记》中多得其妙。”如第三回写宝玉与黛玉初次见面,黛玉吃了一惊,心想倒像在哪里见过一般,宝玉则笑道:“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脂批云:“黛玉见宝玉写一“惊”字,宝玉见黛玉写一'笑'字,一存于中,一发乎外,可见文于笔下必推敲的准稳,方才用字。”

综上所述,脂评在《红楼梦》研究方面取得了相当的成就,对后来的“红学”研究也有极高价值,但其中也有不少谬误之处。

脂砚斋等人并不能真正了解小说的思想意义,认为“作者本意原为记述当日闺友闺情,并非怨世骂时之书”,抹杀了小说鲜明的反封建倾向。

脂评还夸大了小说中的虚无消极思想,第一回回前批语云:“此回中凡用“梦'用“幻”字,是提醒阅者眼目,亦是此书立意本旨。”有不少批语流露出浓厚的封建意识和陈腐观念,如“盖之人能以理自守,安得为情所陷哉?”“知命知身,识理识性,博学不杂,庶可称为佳人。可笑别小说中一首歪诗,几句淫曲,便自佳人相许,岂不丑杀。”

此外,脂评提出的“钗黛合一”说,也是对这两个艺术形象所作的错误的诠释。

关于脂评的研究论著,除前述俞平伯、陈庆浩两家著作外,还有胡适《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胡适文存》),赵冈《脂砚斋与红楼梦》(《大陆杂志》二十卷第二、三、四期,1960年),伊藤漱平《关于脂砚斋和脂砚斋评本的札记》,郭豫适《红楼研究小史稿》第二章,孙逊《《红楼梦》脂评初探》,王靖宇《脂砚斋批语与《红楼梦》:文学研究》,俞平伯《记毛国瑶所见靖应鹍藏本〈红楼梦〉》等多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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