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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法与诡辩论

 思明居士 2022-09-27 发布于河北

诡辩论在古希腊出现,列宁是非常注意研究诡辨论的特点,划清诡辩论和辩证法的界限的。他对《哲学史讲演录》中关于诡辩学派以及其他学派的诡辩的论述,作了不少摘录和研 究。

诡辩学派原称智者派,其实这并不是以一定的哲学为基础一个统一的学派,而是一个特殊的社会阶层,是希腊奴隶主民主制繁荣时期出现的一批教授智慧的教师(即智者)的总称。他们是希腊第一批职业教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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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教人独立思考、研究问题,用自己思想 去判断是非善恶,他们教人“演说术”(学习语言和文化,掌握 善于说话的艺术)和“辩论术”(提出论据,进行反驳和论证); 他们研究重点从自然转向社会,关心政治和伦理问题,探讨认识论(最早从事范畴的应用和认识)。

在最初的智者中虽已存在诡辩的根据和因素,但他们主要目标是反对迷信神学和盲从传统 的,是古代的启蒙学者,对于提高希腊人的教养、文化和民主政 治,起过积极作用,而后期的一些智者,把辩论变成不顾事实地玩弄概念游戏和无聊的逻辑诡辩,于是“智者”一词就获得了 “诡辩者”的含义,智者派也就可以叫为诡辩学派。

列宁讲:谈 到诡辩学派时,黑格尔极其细致地反复咀嚼这样一个意思,诡辩 包含着一切教育 我们的教育也在内一一所共有的因素,即提出论据和反证 “反思的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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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诡辩学派(即智者派)并不是都搞诡辩的,而是都教人如何辩论和独立思考的。最著名的智者有普罗塔哥拉(他最先使用智者这一名字) 和高尔吉亚。普罗塔哥拉就是一个民主派的思想代表,具有素朴 唯物主义和反神倾向的。

黑格尔在把古代希腊的辩证法区分为主观的外在的辩证法和客观的内在的辩证法时指出,对前一种“我们谈到诡辩学派时将更多地谈到这种辩证法。”他还认为“诡辩学派继 承了埃利亚学派”。在谈到智者派时进一步指出, “智者们是从根据出发进行理智推论的教师,他们是处在反思的 阶段”。

黑格尔认为这是思维和教育的必经阶段,在日常生活中、它是必须的,但也是较低的阶 段。形式的推理思维的特点是,“他们不是从事情的自在自为地存 在着的概念来了解义务、了解应作的事,而是提出一些外在的理 由,来分别是和非、利和害”。

列宁根据这些黑格尔的论述,指出这种“反思的论证”,是一切教育的因素,同时包含着诡辩的根据和因素,即“在一切事物中找出极度不同的观点;(主观主义——客观主义的缺乏)”这也就是 “主观的外在的辩证法”的根本缺陷。单纯地吸取这些因素而加以彻底地贯彻,就成了诡辩论的主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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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辩论第一个主要特点就是主观主义。普罗塔哥拉提出了一 个有名的论题;“人是万物的尺度”。这一名题在当时反对神学,提高人的地位,强调主体的能动性方面,是有积极作用的。

但是,不管对人作何种解释,这一名题的性质是主观主义的、黑格尔也说:“人是万物的尺度, ——因而人是一般的主体;因而, 存在物不是单独地存在着,而是对我们知识来说存在着;意识按其实质乃是能在对象中产生内容的东西,主观的思维在这里进行着最重要的活动”。

这种主观主义把意识提到了决定一切的地位,就变成了主观唯心主义,在论证时主观地确定 根据,主观地运用概念,随心所欲地建立观点和推翻观点,就是诡辩。黑格尔说,“诡辩这个词通常意谓着以任意的方式、凭借虚假的根据,或者将一个真理否定了,弄得动摇了,或者将一个虚假的道理弄得非常动听,好像真的一样”。

诡辩论从世界观上看是一种主观唯心主义,从方法论上是主观主义论证一切,在《逻辑学》中黑格尔指出,“诡辩是依据未加批判和反复思考的毫无根据的前提而发议论。而我们 称之为辩证法的是高级的理性运动,在这种运动中,那些看起来 似乎完全分开的规定通过自己、通过它们本身而相互转化,前提 则被扬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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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发议论”即是推理,诡辩推理的前提是主观任意的,这里最后说的“前提”是指规定的“完全分开”,辩证法扬弃了把对立面割裂的主观前提,是一种以对象自身的对立统一为根据的理性运动。列宁很重视这段话,认为 它是说明了诡辩和辩证法的一个重要区别。列宁自己也指出,主观地运用灵活性=诡辩;客观地运用的灵活性,就是辩证法, 诡辩的特点是主观主义,辩证法特点是坚持客观性和依据客观实际,二者是完全对立的。

诡辩论第二个主要特点是孤立片面的抽象性,把对事物的片面的抽象的规定当作真理;“在一切事物中找出极度不同的观 点”,把这些观点孤立起来,离开事物本身的内在联系和对立统 一,进行抽象的推论。黑格尔指出;“诡辩的本质在于孤立起来 看事物,把本身片面的,抽象的规定,认为是可靠的,只要这样 的规定能够带来个人当时特殊情形下的利益”。

列宁在《逻辑学》摘要中,对这方面的思想也作了概括的摘要“因为任何事物具有“许多”“内容的规定、关系和看法’,所以可以随便提出多少赞同和反对的论据。苏格拉底和 柏拉图把这叫做诡辩术,这样的论据没有包括'事物的全貌’, 没有'穷尽’事物(指'把握事物的联系’和'包括”事物的 '一切方面而言’)”辩证法同诡辩正相反,它 的特点是从联系中全面的具体的把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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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辩这种孤立的片面抽象还表现为否认事物本身的对立面的统一,坚持非此即彼的观点,高尔吉亚的论证方式中就有这一方 面,如他论证“什么也不存在”这一命题,就把对象放在“非此即彼”的规定下。他说:“如果有物存在”,“那么它或者是存在者,或者是不存在者,或者是存在者和不存在者。”

他指出三种情况都不存在,如果存在者存在,那么“存在者或者是自在而无始的,或者是发生出来的”,他指出二种情况都是不可能有 的,都会引起矛盾;“如果它有起源,那么它或者是起源于存在 者之中,或者起源于非存在者之中。前一种情形是不会有的,因为如果这样存在就早已有了:后一种情形也是不会有的,因为不 存在的东西不能产生出什么东西来”等等。

黑格尔对于高尔吉亚这种形式的论证方式,作了比较全面的评价。一方面指出:“他们总是把所考察的对象放在非此即彼的规定之下;而这些规定又是自相矛盾的。但是这不是真正 的辩证法;必须指明:对象总必须存在于一个规定之中,而不是自在自为的,对象只能消解于那些规定之中;然而这样并不致于引起任何违反对象本身的本性的结果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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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

列宁摘录了黑格尔的这一评论,指出:“对象自身中的辩证法”。这就是说, 把对象的规定割裂开来,搞“非此即彼”,这不是辩证法,也不符 合对象的本性。辩证法认为,对象必须存在于一个规定之中,但不 是绝对的孤立的。对象是表现为各种规定的,所以本性是各种规定 的亦此亦彼的辩证统一。各种规定的内在联系和对立统一,才是对象自身的辩证法。

另一方面,黑格尔指出:“这种辩证法有 充分的真理,当人们说到存在和不存在时,总是也说出与人们所 愿意说的相反的一面,把存在和不存在说成是相同的,又说成不 相同的”,也就是说,高尔吉亚的论证中,实际上包含了存在与非存在的对立统一。

黑格尔还说,“须知'存在或非存在’始终'是问题’,而它们并不 是确定的,严格地彼此分割开的东西,而是扬弃着自己的东西。 高尔吉亚已经意识到,它们是消逝着的环节,这个真理也潜伏在 无意识的表象作用里,不过没有得到自觉罢了”。

列宁摘了最后一句,赞赏道:“'消逝着的环节=存在和非存在。这是辩证法的极好规定!!”这就是说,存在和非存在是运动、变化的不可缺少的环节,二者是对立统一的。坚持二者对立统一,就是辩证法,坚持二者“非此即彼”,就是诡辩。

在 《逻辑学》中,黑格尔也指出,如果无和存在是相互排斥(绝对 分离)的话,“这不是辩证法,而是诡辩”。辩证法是“那些看起来似乎是完全分开的规定通过自己,通过它们本身而相互转 化”,即存在和非存在(有和无)是相互转化对立统一 的,不是彼此分离的,黑格尔对诡辩和辩证法的这种区别,列宁是赞同的。

列宁还注意了黑格尔在分析柏拉图的辩证法时,再一次 力图指出主观的、诡辩的辩证法与客观的辩证法之间的区别。 黑格尔指出:诡辩把对立(一与多)“各自处在完全不同的关系中”,“不能把对立面结合起来,不能达到统 一”,客观的辩证法是把对立“完全是处在同一关系中的”,对 立面能够结合起来,能够达到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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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还把诡辩称为“空洞的辩证法”,看来列宁是赞同这一称呼的,而且列宁自己还把它 称为“主观的、诡辩的辩证法”。至于诡辩的特点是不能达到对 立面的统一,辩证法则坚持对立面的统一,列宁是完全赞同 的。孤立片面的抽象性,必然是否定事物的矛盾性;联系的全面 的具体的观点,必然是对立面统一观点。

关于诡辩和辩证法的区别,列宁在批判第二国际的用诡辩偷换辩证法时还说过:“诡辩家抓住'论据’之中的一个,而黑格尔早就正确地说过,人们完 全可以替世上一切找出'论据’,辩证法要求从发展中去全面研 究某个社会现象,要求把外部的表面的东西归结为基本的动力, 归结为生产力的发展和阶级斗争”。可见,诡辩的特点是孤立的片面抽象论证,辩证法的特点是联系 的全面具体考察,这是二者又一重大区别,

诡辩论的第三个特点是相对主义,“人是万物的尺度”这一命题中就包含了相对主义。黑格尔指出,“普罗泰戈拉的命题中所包含的进一步规定,他本人以后作了很大的发挥。普罗泰戈拉 说,“'真理(尺度)是对于意识的现象’。'没有任何东西是自 在自为的单一’,或者是自同的,独立的;一切都只是相对的, 它之所以为它,只在于它对意识的关系中, 都只看它对另一 个东西怎样,这另一个东西就是人”...“因此一切都只有相 对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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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宁概括了这 段论述,指出这就是“诡辩学派的相对主义”。高尔吉亚在论证“即使存在什么,那也是不可认识的”命题时, 也有这种相对主义的倾向。相对主义把一切都看作因 人而异的,事物对于你就是它向你呈现的样子,对于我就是它向 我呈现的样子,一切都在它对特定人的意识的关系中建立它的规 定性。

这就必然导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这种完全排斥绝对而只有相对的真理,也就无所谓是不是真理了。所以列宁说:“把相对主义作为认识论的基础,就必然使自己不是陷入绝 对怀疑论、不可知论和诡辩,就是陷入主观主义”。“从赤裸裸的相对主义的观点出发,可以证明任何诡辩都是正确的”。

可见,诡辩论是包含着赤裸裸的相对主义的,这种相对主义割裂相对与绝对的辩证联系,是把相对单一 化和绝对化,完全否认绝对的存在,它是反辩证法的。

主观主 义(怀疑论和诡辩等等)和辩证法的区别在于,在(客观的)辩 证法中,相对和绝对的差别也是相对的。对客观辩证法说来,相对中有绝对。对主观主义和诡辩说来,相对只是相对的,是排斥绝对的”。列宁这一概括,深刻地揭示了诡辩论和辩证法的又一重大区别,诡辩论的特点是赤裸裸的相对主义,辩证法的特点是相对和绝对的对立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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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底鲁

由上可见,智者学派的主观的外在的辩证法或形式的推理, 就包含着以后发展成诡辩论的因素和根据,后期智者以及此后一切学派中的诡辩,其主要特点是主观随意性,孤立片面的抽象性 和赤裸裸的相对主义,这些特点表明诡辩就是一种唯心主义和形 而上学,同时也表明它同辩证法有一些相同的因素和貌似的一 面,特别是它的相对主义。

列宁指出,“辩证法,正如黑格尔早已说明的那样,包含着相对主义、否定、怀疑论的因素,可是它 并不归结为相对主义。”正由于诡 辩是一种更为狡猾的形而上学,列宁指出:“辩证法曾不止一次地作过一一在希腊哲学史上就有过这种情形通向诡辩术的桥 梁”。如赫拉克利特指出变和运动的辩证法, 他说:“不可能两次进入同一条河流”,他的学生克拉底鲁则由 此得出单纯否定的结论,说“连一次也不可能”。

列宁指出: “这位克拉底鲁把赫拉克利特的辩证法弄成了诡辩”。“赫拉克利特的原则恰巧相反:'一切都是真理的”,一切东西中都有(部 分)真理。克拉底鲁只'动了动手指头,便回答了一切,他说:“ 一切都在运动,关于任何东西都不可能说出什么来。”

克拉底鲁片面抽象地强调运动,完全否认静止和事物质的规定性和稳定性,主张什么都不是真理的,这是辩证法走向诡辩的历史教训。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第二国际修正主义者,歪曲唯物辩证法关于一切界限都是有条件的和可变动的原理,“根据一 种战争可以转化为他种战争的理由,来抹杀帝国主义战争和民族 战争之间的差别”。

同样是通过辩证法走向诡辩。列宁指出,主观地运用对立面同一的灵活性,就等于折中主义和诡辩,如果说主观地运用对立面的相互依存和相互联系,是折中主义的特点,那么,主观地运用对立面的转化,完全排斥转化的客观根据和条件,从而抹杀事物之间的质的差别,这就是一种十足的诡辩。

总之,认真研讨列宁关于诡辩的特点,及其同辩证法的区别和关系的思想,对于当前识别诡辩,和正确把握唯物辩证法仍具有十分现实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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