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周: 进行业主大会筹备组报名,并确定筹备组成员名单 注意事项:报名业主需符合业主身份(产权证所登记人为业主),业主需符合《西安市物业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省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 第二周: 进行筹备组成员名单公示 注意:如公式期内业主提出异议,如属实及时进行人员调整从新公示。 第三周、第四周: 拟定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进行业主委员会换届,则拟定三个文件更改草案。 文件草案需开会商议,已小区业主意见为主,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确定后筹备组所有人员进行签字确认,并留档。 第五周、第六周: 对三个文件进行公示 文件公示需张贴留照,并接受业主反馈意见,如业主提出合理合法意见,筹备组需召开会议,并书面回复业主,如需更改文件,需要从新公示。 第七周、第八周: 进入宣传期 注意:主要工作为,对名册进行核对、联系,并宣传业委会工作,对候选人初步进行选择。 第九周: 进行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并确定委员候选人名单 报名业主需符合业主身份(产权证所登记人为业主),业主需符合《西安市物业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省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鼓励符合条例的社区党组织成员,居委会代表,鼓励党代表等人员发挥模范带头工作。 第十周: 对委员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 注意:如公示期内业主提出异议,如属实及时进行人员调整从新公示。 第十一周至筹备组成立之日起九十天时限结束: 召开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需在委员候选人名单公示结束十五日后再行召开)。 业主大会召开时间,需提前进行公示,现场投票接受:业主核验身份后现场投票、业主委托他人携带委托书投票、录制小视屏进行投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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