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1,法庭上滔滔不绝,很有气势,说的话比对方多,显得比对方牛。对这种律师,当事人觉得花钱花的值。实际情况是,法官早烦了,在场的法律内行知道你是做给当事人看的,知道执业的不容易,虽然听不下去,出于礼貌没有打断,但在心里已经鄙视了一千遍。真正有用的话语,在精不在多。能说到法官心里最重要。 套路2,本来1张纸可以表达清楚的文书,怕当事人不高兴,硬要凑够5张纸,显得律师工作内容多、水平高。实际情况是,法官看文书的时候,要从一大堆废话中找有用的内容,结果重点不突出的文书,让人找不到你真正要表达的意思,没有起到文书应有的表达作用。 套路3,在法庭上不听指挥,对法官、检察官讽刺挖苦带打击,显得很牛,让当事人觉得很解气,觉得请了一位不怕法院和法官的大律师,花钱花的值得。实际情况是,你的当事人在法律上占不到便宜。你的行为如果过触犯到法律,那就再也威风不起来了,轻则罚款训诫,重则追究刑事责任。实际上,真正厉害的大律师都是情商高的人,会在愉快的沟通中让法官检察官接受自己的意见,从而最大维护当事人权利。你想,拳击场上,运动员不去打对方却打裁判,他怎么能得金牌呢? 套路5,根本没有过硬的关系,为了揽到案件,吹嘘自己认识某某法官,某某院长,吹嘘案件一定赢,先收到代理费再说。案件赢了自然是皆大欢喜,输了就说承办人太黑,收钱不办事,让当事人把仇恨转到法院检察院去。实际情况是,承办人跟这个律师半毛钱关系都没有,根本没有收他一点好处。有一次,我承办的一个二审刑事案件开庭,辩护人认为开庭就是要改为更轻刑罚了,就跟被告人家属打包票说认识法官,肯定要判的更轻,并且不可能当场宣判的。被告人家属满怀希望地坐在旁听席上。结果,由于辩护人二审向法庭出示的新证据与案件事实无关 ,并且一审事实很清楚,量刑适当,经合议庭合议之后,当庭宣布维持原判。我看见被告人家属追着辩护人骂他是“骗子”,辩护人抱头鼠窜的样子好狼狈。 法官朋友们,为了防止有的无良代理人故意误导当事人,让人误以为代理人和你关系不一般,建议到法庭之后,法官变成扑克脸,不要笑,不要让人看出喜怒哀乐。建议普通百姓,请律师的时候,吹嘘有关系的律师,你要敬而远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