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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泊桑、索尔·贝娄、托尔斯泰

 置身于宁静 2022-10-09 发布于浙江

Ⅰ 之前我一直在读莫泊桑的短篇小说全集,原湖南文艺出版社李青涯先生的译本,其文笔十分细腻精到,和翻译福楼拜的李健吾先生译笔相当。他们都是我非常喜欢的翻译家。其语言接近口语,表达方面更灵活,更人性化,更有艺术感。那种丰富细腻爽口的感觉就像品尝粒粒入味的精致糕点。 不过太腻了,看了大概有四分之三,开始看索尔·贝娄的《更多的人死于心碎》。两位大作家不仅风格不同,看待人的方式也不同。莫泊桑笔下的人都受其欲望、意志驱使,索尔·贝娄笔下的人则受观念主宰。 欲望和观念的区别就是前者无法清晰表达和非理性,后者则能够清楚地写在纸上并反复讨论和修改。在现实世界里,人既受欲望驱使也受观念主宰。人是非常复杂的,很多事情做就做了没法解释清楚,各种各样的动机都有,不分析,它就很合谐的融为一体。一旦去分析,无法解释的、莫名其妙的、相隔久远的、属于潜意识的、连做梦都想不到的、原本属于仇敌的念头都会堆到一堆里来了。 文学的世界是经过精心简化的世界。一个初学写作的人,只是依照自己内心里想像出来的东西写作,这是一种自然主义的创作方式,不管你写虚构不是非虚构都是如此,写玄幻小说,如果也是什么东西到了心里就把什么东西写出来,这也可以称为自然主义的。 而那些经典的大师会去找一个最适合他表达自己主题的世界来写。这个世界就不能是自然主义的,否则主题一定模糊不清,就像我们在真实的大自然中所见到的那样,到处都是杂乱的,岩石乱堆,杂草疯长,没有秩序,也没有节制,除了那些大而无当的玄学观,找不到什么具体的关注焦点。 法国大作家左拉的自然主义并非是这里所说的自然主义,他的写作非常有取舍,只不过他的取舍表现在组织材料上的而非虚构材料上。 莫泊桑也被人称为自然主义的,但他显然更懂得安排和虚构。而且他的语言常常是诗兴勃发,用一种非常宏远而陌生的文笔来描述生活。如果他愿意,他可以想离多远就离多远地观察角色和生活。我觉得这也是受到了福楼拜的真传。福楼拜说作家要在作品中隐藏自己,如果把这理解为作家要尽量远离自己的角色来观察,就可以说得通他为何能在描述庸常的生活时,创造出那么陌生的意象和那么新奇的比喻。 比如在小说《阿鲁玛》里,莫泊桑写下的这一段对一个法国殖民官员对北非人生活传统的一个观察: 『于是我想到我们现在临时居住其间的这个被征服的民族,或毋宁说扎营在我们中间的这个被征服的民族。我们开始讲他们的语言,我们看着他们每天在透明的篷布下面生活。我们并且对他们施加我们的法律、规章和习俗,而我们对他们一无所知,真一无所知。您明白,就像不在那儿似的,我们仅仅从事于看着他们。转眼就 60 年了,我们对在这些树枝棚子下面和用桩子锚在地上的这些布做的物体下面发生的事,也并不多所了解。它们离开我们二十公尺而我们仍不知道他们喊什么,想什么,在阿尔及尔的摩尔人房子里说的阿拉伯人的文明格言是什么。他们住在那刷着白灰的城市房屋四壁里面,他们住在小棚屋的木笆墙后面,或者住在迎风就要鼓起来的薄薄的棕色驼毛帷幕后面,他们虽住在我们旁边而并不相识,神秘,欺骗,狡诈,顺从,微笑,难以理解。我可以告诉您,远远地用我的双筒望远镜看附近营地的时候,我猜他们还有迷信,有仪式和千千万万我们不知道的,甚至从没有怀疑过的种种习俗,从来没有过一个被武力征服的民族能如此完整地躲过了真正的统治、道德的影响和费尽力量的侦察;而且对征服者毫无益处。』 在这上面这一段文字中,看不到“帐篷”两个字,但是他用了好多种方式来写它,像“透明的篷布”,"这些树枝棚子下面和用桩子锚在地上的这些布做的物体”,或者“小棚屋的木笆墙后面”,或者“迎风就要鼓起来的薄薄的棕色驼毛帷幕”,这几句都是在写帐篷,而他不直接写而是或者用构造材料或者用其位置来指代它。这让他的写作富有质感。这是莫泊桑非常爱用的写作方法。 当然,不用我指出来,看上面这段引言也可以看出来,他着迷的也是摩尔人的欲望,就算他说到法律、规章、习俗和格言,但是他最感兴趣的仍然是人或一个民族的欲望。

Ⅱ 但索尔·贝娄就不是这样了,索尔·贝娄的人物,就拿《更多的人死于心碎》里的“我”和舅舅贝恩来说,他们都是因为观念而存在的人物。主角贝恩是植物学家,他内心里有一个执念就是找一个温柔贤良的妻子过一种平静而满足的生活,哪怕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他并非一个执意避世以达到什么目的的人,而是一个不能适应现代生活而勉为其难的人。 为什么他会有这种保守的执念?因为他单纯而不擅于处理复杂的人际关系。青春期就因为追不到喜欢的女孩差点得了精神分裂,不得不一个人静静地躺在地板上以驱走自己的痛苦。就是说他在面对感情的挫折时,就像一个婴儿一样毫无手段。而他最好什么都不做,甘心成为别人猎取的目标。所幸的是他有才能,人又温柔敦厚,所以也有很多人来追求他。但一旦结了婚,如果这人又来强迫他做一些别的改变,他就要崩溃了。他内心的那个执念之于他就像一个塞子,拔掉准会失血而亡。 这只是贝恩舅舅身上的一个例子,作为小说叙事者的"我“同样有一个执念,就是他喜欢那种身材娇小而富于活力的女子,但那种人又天生不喜欢他这种文化人,而是喜欢那种能够说胡作非为就胡作非为的莽汉:像什么推销员啦,滑雪教练啦,等等。 心怀执念可能就是现代人的特点了。因为现代生活时时刻刻从四面八方向人们发出召唤,每天给人十个或八个观念,从各种媒体中,固体的媒介和数字媒介,每天都有大量的观念被创造并猛烈地传播出来,像机枪子弹一样,把读者的灵魂打的千疮百孔,都打成了筛子一样。五花八门的生活方式和各种各样的价值观都被精心地炮制出来。心理学的、社会学的、特别是消费主义的商业性的观念推广,那些本意不过卖掉一件商品的行为也变成先推销一种观念了。比如一个电饭煲和马桶盖,或者洗发水,但是他们为了卖掉它,他们就要发明一种价值观,让你相信什么样的生活是美好,美妙绝伦、光鲜照人的。 这些观念又刺激出反观念,一边宣传物质主义智能化的美好生活,另一边宣传“断舍离”和“回归自然”。这只是掀开现代社会之聒噪的一个小角,现代社会的观念已经到处充斥着这个世界,让人防不胜防,不知道哪一条就寻隙而入,轻则破财,重则让人心碎而死。这样说看起来有点夸张,但实际情况很可能更糟糕,因为人们并没有防范意识,所有那些上当受骗的人还不都是因为自己原本就心有所图? 所以,要在这个虚假信息虚妄观念爆炸的社会上很好的生存,不因心碎而死就必得有一颗冷静的头脑不行。 Ⅲ 索尔·贝娄对文学寄于如下厚望,希望它能够用来对抗现代社会的聒噪。一部成功的文学作品应该能让人沉思进去,从中获得可以治愈人心的宁静。宁静、淡定、清醒当然都是对破除执念有用。 索尔·贝娄的这个文学观很早就获得了,这是他的幸运,是他这么早就找到自己文学道路的原因,一旦他认定自己要与那些折磨人的观念作战,他就不再偏离自己道路了。 在他的随笔集里(全集第十四卷里)有两篇很有趣的文章,一篇是《精神涣散的公众》,另一篇是《事繁费思忖》,这两篇文章把他的文学主题和思想探索都说得挺清楚的,就是要用文学医治人的精神涣散,他觉得这很重要,因为精神涣散就是灵魂瘫痪。而文学要起来医治这一疾病的作用,作家应该用自己全神贯注的创作引导读者全情投入的阅读。 而他之所以得到这一启示,又缘于托尔斯泰论莫泊桑的一篇文章。这是托尔斯泰给莫泊桑的俄文译本写的前言。在这篇前言中,托尔斯泰给优秀的文学下了一个定义,好文学要符合三条法则: 1.一个作家应该写得条理清楚。 2.应该对他的题材持一种道德观点。 3.应该对他的题材和人物予以最深沉的关注。 特别是第三条,托尔斯泰本人认为其作用体现作家对笔下人物的爱,而索尔·贝娄却认为这能把读者也引入一种宁静,或者如纳博科夫所说的“审美 极乐”之中。如此,文学才能起到医治作用,才不妄称为一种真正的工作。 我还是好几年前就读过他的《赫索格》和《洪堡的礼物》,那个时候因为生活与小说有很多共鸣,所以看得是挺起劲的,现在看却换了一种眼光了。阅读中会遇到一些巧遇挺有意思,就像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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