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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刿论战,兵家先声

 风雨黄昏后 2022-11-08 发布于河南
重新排版,以更直观地发现文体特点
《曹刿论战》中的长勺之战发生于公元684年,齐桓公二年,鲁庄公十年。其背景是齐襄公在政变中被杀,公孙无知上台;但次年春天,公孙无知便也被大夫雍廪所杀,齐国陷入了无君的混乱之中。襄公的两个早已经逃亡在外的弟弟,公子纠和公子小白,分别在鲁国和莒国的支持下回国争夺君位。公子小白领先一步,鲁国心有不甘,与齐国在干时打了一仗,大败。随后,齐国胁迫鲁国杀了公子纠。公子纠死,辅佐公子纠的召忽和管仲,前者自杀殉主,后者被索回齐国。但齐国仍不肯罢休,再次讨伐鲁国,双方在长勺一战。这次战争,齐国挟干时之战大胜之威、齐国上下初步统一之势,却被弱小的鲁国所败,成为历史上有名的以弱胜强的战例。
《左传》对这一战争的记载,首先是塑造了曹刿的卓越形象,其主要特点是能“谋”;而“谋”又与“论战”密切相关,分析曹刿与鲁庄公的三答三评以及鲁国之所以战胜的原因,便是第二个教学目标;第三个目标则是本文在叙事写作方面的表现。作为陪衬,作为“肉食者”之一的鲁庄公是否“鄙”也可以捎带讨论。
曹刿有名有姓,且能够求见国君,但并不是“国人”。从他的“乡人”劝阻他去主动参与这场战争来看,他在当时大概只是一个最底层的贵族——士。这场即将发生的战争,与曹刿大概也没什么关系。或许是出于对国家的责任感,不忍心再次看到国家再次失败;或许只是看到自己建功立业的机会来了,总之,曹刿决定求见国君。这一方面,作者的倾向是很明显的。在作者的描述里,“乡人”劝他“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这是十足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姿态,所要突出的自然是曹刿的责任感。不过,“不在其位,不谋其政”的界限,应该也是当时的规则,人人各守其事,各安其位。曹刿敢于打破习俗或规则的局限,挺身而出,在这种局面下就尤为可贵了。面对乡人的质疑,曹刿自述“肉食者鄙,未能远谋”,则是对自己智谋的自信,也有对当权者的不屑。不过,这种不屑主要在“鄙”上透露出来,而不在“肉食者”上。
面对鲁庄公,曹刿没有像一般人那样陈述自己对战争的计划,而是问“何以战”,鲁庄公你既然准备迎战,那你凭借什么去打这场仗呢?这一问往往被解读者当作无关紧要的信息忽略。实际上,这一问对于理解曹刿的形象极其重要。《孙子兵法》云:“是故胜兵先胜而后求战,败兵先战而后求胜。”据此,我认为,在面见鲁庄公之前,关于如何赢得这场战争,曹刿并没有十足把握的谋划,甚至有可能是抱着说服鲁庄公放弃迎战的目的来的。因此,“何以战”便是一个非常巧妙的问话,从鲁庄公的回应中获取更多切实的信息,再依据这些信息作出判断。进可攻,退可守。
鲁庄公已经决定要战,曹刿问“何以战”便多少带有一些质疑与反驳的味道,但鲁庄公竟然一五一十地将自己的分析说了出来。不止说了出来,面对曹刿的否定,他没有发怒,竟然继续说了下去。鲁庄公无疑是恭敬、谦虚的。终于,第三条“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得到了曹刿的肯定。曹刿对此的评价是“忠之属也,可以一战”。评论者多认为曹刿之所以肯定“小大之狱”,是因为这样的政治能够得到民众的支持,我却认为不然。这显然是犯了先入为主的错误,以后来人所面对的形势去理解古人。我认为,曹刿对这一条的肯定的关键在“忠”,“忠之属也”的主语是鲁国上上下下的贵族官员们,“属”也指向的是这一群体,而非后来泛指的一般人民。上下官员对于自己所属的群体,是忠诚的,这一群体的最高者,便是大宗的族长,也就是国君;对自己所要履行的职责,也是忠诚的,“虽不能察,必以情”,尽自己所能,做到最好。“忠”,恰恰是“在其位,谋其政”的表现。至少作为中上层贵族的人们,是兢兢业业、恪尽职守的。鲁庄公“衣食所安,弗敢专也,必以分人”的措施中,所要笼络的“人”也指的是这一群“人”(贵族),而非“民”(平民)。但“分人”只是手段,是君主先作出的施加恩惠的行为,能否得到“人”们预期的回应,还在两说。至于“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所指向的宗庙祭祀之事,或是祭祀祖先,或是祭祀神灵,对任何局势的影响其实都不大。但不管怎样,能做到这三条,至少说明鲁庄公在政治方面并不是昏庸无能的。
曹刿如何从“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中看到了贵族们的“忠”,认为“可以一战”,要求参与这场战争。但究竟要如何安排战术,曹刿却闭口不言。其实,不是不愿意说,而是不能说。一旦说明,则还未开战,便会引起人们的争议。只有这种战术的胜利才能让人们闭嘴。而且,他制定的战术,只能用一次;这一次将彻底改变战争的规则,他的战术也就将永远失效了。
也许是自己对这场战争也实在没有把握,姑且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态度试上一试;也可能是曹刿的否定与肯定实在是出人意料,让鲁庄公看到曹刿可能确实有取胜的方案,最终,鲁庄公答应了,而且“与之乘”,和曹刿同乘一辆战车。这实际上意味着鲁庄公将战争的指挥权交给了曹刿。
曹刿也毫不客气,两次制止了鲁庄公的行动。一次是双方列好战阵之后,鲁庄公下令擂鼓,曹刿说“未可”。直到齐军擂了三次鼓,曹刿才让鲁庄公擂鼓进攻,结果一鼓作气,打败了齐军。这里往往被忽略的疑点是“齐人三鼓”,在当时的战场上,鼓声是进攻的信号,齐军为何发出三次进攻的信号?这仍然是因为我们是在用春秋末年乃至战国及以后的战争规则来理解长勺之战。须知,长勺之战发生于春秋早期,当时统治战场的,还是旧式的贵族战争。贵族战争,有一系列的战争礼仪。后来的宋与楚泓之战,“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古之为军也,不以阻隘也。寡人虽亡国之余,不鼓不成列”便是对就是贵族战争的生动写照。还有,贵族战争的参与者也基本上是贵族,后来战国时期各国变法改革的一大举措就是允许和鼓励平民参军来扩大兵源。贵族战争的基本流程,便是约战、列阵、擂鼓开打,直至一方战败或认输,然后各自打扫战场。曹刿,或者是鲁国的胜利,便是利用和破坏了“擂鼓进军”这一战争规则。齐军擂鼓,齐军一鼓作气,准备进攻,但看到对面鲁军没有任何动静,他们就停了下来。大概是对面没准备好?过了一会,齐军再次擂鼓,鲁军仍然没有像预期的那样擂响战鼓来回应,齐军再一次停了下来。这一次,齐军中怕是已经有了多多少少的骚乱或窃窃私语了。等到齐军三鼓,鲁军仍然没有回应,齐军作战的气势已经被多次的延宕消耗殆尽,鲁军的反应也让他们摸不着头脑而显出混乱:既然已经列好战争,为什么不开打呢?正是趁着齐军的迟疑、混乱,鲁军忽然擂鼓进击,打了齐军一个措手不及。曹刿其实是胜之不武的。但,“兵者,诡道也”,曹刿的作为堪称是兵家先声。
正因为曹刿的战术是胜之不武的,是违背规则、破坏规则的,我们也才能愈发认识到鲁国贵族“忠”这一特质对这场战争的重要性。正是因为这群人在鲁庄公的领导之下在日常政务中能够“忠之属也”,当他们拿起兵器走上战场的时候,也才能够令行禁止。曹刿不事先说明战术,直到战场上才让将士们直接执行,既是因为将士们具备令行禁止的军事素养,也是因为战场上情势瞬息万变,将士们无暇对指挥者的指令表示质疑。即使明知齐军三鼓而我不进、我一鼓而不待对方便进是违背道德的,将士们也只能硬着头皮上,否则便会自乱阵脚,未战便输了。曹刿显然是充分考虑到了这些因素的。曹刿,果然“远谋”。
第二次制止是在追击齐军时。这一部分看起来只是展现了一个将领的基本军事素养,但若与鲁庄公的表现对比来看,仍然能发现曹刿的可贵之处。齐军败退,鲁庄公马上就准备“驰之”,追击他们,扩大战果;而曹刿却考虑的是齐军是否可能是佯败,在“视其辙乱,望其旗靡”,确定齐军确实败退之后,才下令追击。曹刿所追求的,不是“大胜”,而是“不败”,因此,他对战场情况万分谨慎。但是依据当时的战争礼仪来说,曹刿的察辙视旗的反应着实有点“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不过,无论是在战术策略上,还是战争思想上,曹刿都是卓越的,而且是敢开风气之先的。
文章的最后一段,才由曹刿之口补叙了战胜的原因。这首先是因为事件本身便是如此发生的,战场之上,无暇多问,有再多疑问也只能等到回头再说。同时,我们也要看到鲁庄公虽然军事素养不佳,对于曹刿,哪怕是根本不知道他葫芦里卖什么药,却是毫无犹豫地言听计从。所谓“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莫过于此。作为一国君主,能如此知人善任,着实不“鄙”。而鲁国诸多臣子,面对曹刿一朝进谏便被重用的局面竟然也不发一声,也足见鲁国的“肉食者”群体也并不鄙。他们的“鄙”更多的是曹刿的主观看法,——相对于曹刿的打破陈规,鲁国的肉食者们还是传统守旧了些。
另一方面,这样的写法也符合内容的节奏。战场紧张,语言便简洁有力;事后舒缓,语言便也可以舒缓从容一些。包括前文未知之时的问答,因为是战前谋划,自然要绵密细致一些。在语言形式上,本文又多采用对称句式,气势充沛,节奏严明,张弛有度。此外,本文叙述简洁,以“将战”“将鼓”“将驰”关联起整场战争,脉络清晰,结构严谨;前半部分,先议再叙,以“肉食者鄙,未能远谋”拎起全文,而后以三答三评来予以解释;后半部分则先叙后议,议论有力地补充了叙述的分量,又将“谋”字揭露无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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