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弹弓打鱼!被拘留20天,罚款500元!捕鱼方式太残忍。 据报道,重庆有一男子在禁渔期使用弹弓在饮用水源区域非法捕鱼时,被巡逻队员发现并制止后,男子不但不认错,还摸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威胁。 等待这位男子的结果会是什么呢?可能连他自己也没有想到会有这样的结果。 因为该男子非法捕鱼、故意伤害公务人员以及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违法行为,该男子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20天,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面对这样的处罚,该男子终于老实了。 以为随身带个匕首就天下第一,就可以恐吓住人。 结果落得个被拘留罚款的下场。 我们来说说该男子的弹弓射鱼。 这项活动大有兴盛的味道。 感觉很多地方都能看到这样的钓鱼人,严格来说这些不是真正的钓鱼方式,这些也不是真正的钓鱼人,钓鱼人是不会用这么残忍的钓鱼方式的。 这类射鱼的工具,网上售卖非常之多,生意也比较火爆。得益于这类捕鱼方式的隐蔽性和有效性,据说,该类射鱼的有效半径在50米左右,所以射击距离非常的远和强劲。 曾经就在公园内见过这样的射鱼人,提着一个塑料口袋,不一会儿,塑料袋就装满了射的鱼,但是血淋淋的,非常的残忍。 据说该类射鱼方式甚至可以射穿人的大腿,技术好的可谓百步穿杨。 所以在人比较多的地方,比如公园附近,使用该类射鱼设备,非常的危险,一旦失误或者误射击,就会导致休闲的人伤亡。 有人说这类射鱼同锚鱼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只不过这个更靠技术,射鱼的鱼镖可以一箭射穿鱼的头骨和腹部,往往射伤的鱼都没有机会存活,被鱼镖拖上来的鱼也是伤痕累累,基本都是奄奄一息,场面真的惨不忍睹。 所以这类捕鱼方式一直饱受诟病,只是得到小部分人的追捧,难登大雅之堂。 同时在禁渔期使用该类方式捕捉鱼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奉劝还想用这类方式寻找刺激,捕捉鱼的人,就此收手吧,否则等待你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
该类捕鱼方式应该是属于破坏渔业资源的方式,所以是违背有关规定的,一旦发现,必定会遭到严惩。 专注于钓鱼30年,为大家分享江河湖泊,黑坑等钓鱼技巧,经验和饵料配方,欢迎各位钓鱼人提出指导意见,共同交流提高,衷心感谢各位钓鱼人的宝贵意见! 声明:“本文图片是作者本人钓鱼或制作饵料窝料过程中拍摄的原版图片,未经作者本人允许,请不要盗用”! |
|
来自: 昵称hpHfgTvD > 《待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