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保密原则 对与服务对象接触和在服务中获得的所有信息,以及会影响个案的相关资讯,社会工作者具有优先保密的责任。保密原则是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建立专业关系的基础,也是保障服务对象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必要条件。社会工作者一旦与服务对象签订了服务协议,就要在提供服务的各个环节,始终遵守保护受助者个人隐私和有关信息的承诺,绝不能轻易泄露服务对象的私人信息以及同服务相关的隐秘信息,以保护服务对象的个人权益。这一伦理原则要求社会工作者正确处理服务对象在专业过程中透露和提供的个人信息,包括信息资料的安全存放和使用程序上的专业性,不向任何其他人士和公众透露或泄露服务对象的个人信息与隐秘资料,以确保服务对象的利益不受侵犯。来源:《中国社会工作》2020年1月上刊,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整理摘编:时英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