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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加计抵减申报表填列

 左岸金戈财税 2022-11-21 发布于广东

一:增值税一般项目加计抵减申报表填列

案例:某一般纳税人企业,主要是提供研发和技术服务(税率为6%),其2019年8月,提供技术服务销售额为205万(200万开专票,5万开普票),进项税额部分(专票抵扣44300元,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税额13000元),另外上期认证抵扣的进项税额(且进行了增值税加计抵扣),用于集体福利项目,本期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税额5000元。企业符合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填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

说明:

假设企业2019年4月1日之后,还需要开具16%税率的发票。此时根据最新的增值税申报表,似乎看不到16%税率的栏目。那么开了原来税率的发票,填到哪里呢?

根据相关政策:纳税人申报适用16%、10%等原增值税税率应税项目时,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分别填写相关栏次。

假设开具16%发票的价税合计为116000元,那么应该填写在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额100000元,销项税额16000元。其他同理。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

备注: 

本案例假设一般项目加计抵减期初余额为8000元,本期发生额为,附表二进项税额为57300元,根据政策本期发生加计抵减数为57300*10%=5730元。本期调减金额为,本期进项税额转出金额为5000元,加计调减金额为5000*10%=500元。 最后计算本期可以抵扣13230元,比较应纳税金额,本期实际抵减金额为13230元。

增 值 税 纳 税 申 报 表

填表说明:

第19栏“应纳税额”:反映纳税人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并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1.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按以下公式填写。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实际抵减额

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是指,按照规定计提加计抵减额,并可从本期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中抵减的纳税人(下同)。“实际抵减额”是指按照规定可从本期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中抵减的加计抵减额,分别对应《附列资料(四)》第6行“一般项目加计抵减额计算”、第7行“即征即退项目加计抵减额计算”的“本期实际抵减额”列。

本案例数据:应纳税额为,123000-53900-13230=55870元。

二:增值税涉及即征即退项目加计抵减报表填列

案例:某一般纳税人企业,主要是提供研发和技术服务(税率6%),其2019年8月,提供技术服务销售额为210万(200万开专票,10万开普票),同时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销售额为60万。(按照适用税率13%,符合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进项税额部分(专票抵扣44300元,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税额13000元,旅客运输计算抵扣税额3600),另外上期认证抵扣的进项税额(且进行了增值税加计抵扣),用于简易计税,本期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税额5000元。

根据测算:企业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属于新政策中的四项服务类型中,符合政策规定的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同时存在即征即退的项目,按照政策可以享受加计抵减政策。

填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

填表说明:

第1至5行“一、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全部征税项目”各行:按不同税率和项目分别填写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的全部征税项目。有即征即退征税项目的纳税人,本部分数据中既包括即征即退征税项目,又包括不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一般征税项目。

第6至7行“一、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其中:即征即退项目”各行:只反映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的即征即退项目。按照税法规定不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不填写本行。即征即退项目是全部征税项目的其中数。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

填表说明:

第2栏“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反映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本栏是第1栏的其中数,本栏只填写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部分。

第4栏“(二)其他扣税凭证”:反映本期申报抵扣的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外的其他扣税凭证的情况。具体包括: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含农产品核定扣除的进项税额)、代扣代缴税收完税凭证、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和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扣税凭证。该栏应等于第5至8b栏之和。

第8b栏“其他”:反映按规定本期可以申报抵扣的其他扣税凭证情况。

此案例,假设本期取得旅客运输服务专票30000元,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40000元。旅客运输服务专票30000元已经在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反映了,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43600元,根据新政策,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43600/(1+9%)×9%=3600元。

第9栏“(三)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第10栏“(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税额≤第1栏“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第4栏“其他扣税凭证”税额。

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栏次(1+4+11),此处一定要格外注意。也就是案例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44300+16600=60900元。(具体一般项目归属多少,即征即退项目归属多少,直接计入各项目的,直接计入一般项目或即征即退项目,两者公用的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分配计入一般项目和即征即退项目,本办理计入一般项目进项金额50900元,计入即征即退项目进项金额为10000元)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

填表说明:

1.第1列“期初余额”:填写上期期末结余的加计抵减额。

2.第2列“本期发生额”:填写按照规定本期计提的加计抵减额。

3.第3列“本期调减额”:填写按照规定本期应调减的加计抵减额。

4.第4列“本期可抵减额”: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5.第5列“本期实际抵减额”:反映按照规定本期实际加计抵减额,按以下要求填写。

计算本列“一般项目加计抵减额计算”行和“即征即退项目加计抵减额计算”行时,公式中主表各栏次数据分别取主表“一般项目”“本月数”列、“即征即退项目”“本月数”列对应数据。

本案例:一般项目加计抵减额计算,期初余额8000元。即征即退项目加计抵减额计算,期初余额600元。本期调减额(一般项目5000元之前加计抵减了增值税,本期调减,按照5000*10%=500)。

本案例:本期进项目税额60900(其中归属于一般项目的为50900元,归属于即征即退项目的为10000元),在计算增值税加计抵减时,分别按照一般项目和即征即退项目金额进行计算。

 增 值 税 纳 税 申 报 表

填表说明:

1.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按以下公式填写。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实际抵减额

本案例数据:126000-47500-12590=65910元。

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实际抵减额”。

本案例数据:78000-10500-1600=65900元。

问题拓展:

根据即征即退政策,软件产品当月应纳增值税=65900元,当月实际税负=65900÷600000×100%=10.98%,超过3%。税负超过了3%的部分,给予即征即退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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