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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粹理性批判》(二)知性:概念、范畴、先验演绎与先验统觉

 heshingshih 2022-12-02 发布于北京

人类的认知如何形成或者说知识来源于哪里。经验主义如休谟完全放弃理性在认知形成过程中的作用,否定因果律的存在,把所有普遍规律认为是主观的经验联想,认为所有知识来源于经验;而理性主义如笛卡尔则忽视了经验对于知识形成过程的重要作用,把理性思考当作知识的唯一来源。康德则认为经验与理性(广义的)都不可或缺。我们的知识有两个来源:一个是感受表象的能力,另一个是通过这些表象来认识一个对象的能力。前者中对象通过直观被给予我们,后者中对象通过与之相应的概念被思维。前面提到过将我们通过被对象刺激获得表象的能力称之为感性,那么此处通过表象认识一个对象的能力就是知性。直白地说就是我们通过感性直观来接收对象的刺激信号,然后依靠知性对这些信号进行处理。为什么不是理性而是知性?其实康德对于人的认知过程的划分非常的细致,康德认为广义的理性包括三个部分:纯粹知性、判断力以及纯粹理性。经由感性提供的感觉材料并不是随便就被我们处理然后就可以形成知识和理性思考的。我们一般所认为的理性包括理性主义者所进行的思辨大多在纯粹理性这一层次,这其实就忽略了感性直观到底是如何被整合进我们的意识形成概念,进而进行思考的。而知性就是其中能够先天地整合感性直观杂多的能力,也就是我们认识事物的能力。关于纯粹知性的概念部分的内容可以说是《纯粹理性批判》整本书中的精华部分,也因此是较难懂的部分。甚至先验演绎部分康德在第二版中完全重写了一版,前后两版有很大的差异,下面的内容结合两版进行介绍。

先从概念说起。直观和概念构成我们知识的一切要素,直观给我们提供一种对象的表象,概念则本身就暗含了多种表象之间的相互关系,在其中对象能够被思维。如果概念没有与之相应的直观,或直观没有概念都不能产生知识,可以说思维无内容是空的,直观无概念是盲的。接下来是判断。一个判断就是一个关于概念的命题。在一个判断中,概念不直接与对象发生关系,而是和其他直观表象或概念表象发生关系。“比如一切物体都是可分的这一判断中,可分的这一概念是与别的各种概念有关系的;但它在这里在别的这些概念中是特别与物体的概念发生关系的,而物体概念又是与呈现给我们的直观发生关系。所以这些对象就通过可分性这一概念而间接地得到了表现。”康德认为通过判断来获得被运用于对象的知识的这种能力也是知性知性就是一种作判断的能力,而概念作为可能判断的谓词使得概念本身就意味着能够通过那个概念来认识的东西。

到这里我们知道了知性可以通过判断来形成知识,但是如何保证这些知识必然与对象符合,如何保证我们的知识能够先天地应用于经验客体,从而阐明形而上学的可能性。康德提出范畴具有这样的性质。感性是接受性的,而知性的概念则是自发性的。知性自发地将感性直观杂多以某种方式贯通、采纳和结合起来,这一行动称之为综合。通过综合,一个判断中的各种不同表象才能达到了统一性,判断才能进行。与这种综合相应的概念就叫做纯粹知性概念,又可以称之为范畴。经过康德的考察,符合知性在判断中的逻辑机能的范畴一共有12种。从形成判断的角度来看,一共有4个方面,分别是量、质、关系和模态。量、质针对直观和直观的对象;关系和模态针对这些对象在关系中的实存性。正如纯粹直观就是一种感性形式(空间、时间)一样,范畴其实就是一组纯粹的知性形式,在它里面没有任何感觉和经验的东西,因而它是先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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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要进行的就是先验演绎。两版的先验演绎顺序不同,第一版康德称之为主观演绎,就是根据经验对象去寻找它可能的先天条件,当然前面其实我们已经给出了范畴就是这样的先天条件;而第二版则更强调已从已经找到的这个先天条件中去演绎经验的可能性。由于第一版的演绎方式较好理解,这里主要按照第一版的顺序。前面提到判断的机能可以成立的基础就是综合。在第一版中综合有三个层次,即康德认为感性直观的杂多要经过三个层次的综合(直观中领会的综合:不同的直观的杂多需要首先贯通起来,在一个表象中生产出来。想象中再生的综合:经常伴随的表象互结为团体,不同的表象要想构成像经验一样的相继出现的可能性,则必须要先于一切经验建立一种综合。直观中领会的综合与想象力再生的综合密不可分。概念中认定的综合:杂多和表象需要一个意识来统一前两者,它把杂多逐步地,先是把直观到的东西,然后也把再生出来的东西,都结合到一个表象中。)经过前两个综合的准备,再经过第三个综合中概念的认定,最终所要达到的就是统觉的本源的综合统一。如何理解这种统一?其实就是说无论有多少直观的杂多,无论经过怎样的处理,最终一定要被统一在一个表象中。“我思”的内容一定要具有一个主体的同一性去统摄他们,这也是被翻译为统觉的原因。这种自发性的统一的能力也被称之为纯粹统觉,或者自我意识。这种自我意识的统一无疑也是先验的并且是最高等级的那个,不同于统觉的经验性统一以及主观性的自我意识。因为其他的一切都以这个纯粹统觉为基础。

只有通过我能够把被给予表象的杂多联结在一个意识中,我才有可能设想在这些表象本身中的意识的同一性,就是说,统觉的分析的统一只有在统觉的某一种综合的统一的前提下才是有可能的。

因此,统觉的综合统一性原理是知性的一切运用的最高原则。对于直观与感性的关系,一切直观杂多都从属于空间和时间的形式条件;而对于直观与知性的关系,一切直观杂多都从属于统觉的本源综合统一的条件。也就是说认识一个对象时,对象所刺激引起的直观杂多不仅要符合空间和时间的纯直观,还要符合统觉的本源的综合统一。那么,先验统觉就成了一切知识的一个客观条件

比如说要认识一条线,我就必须划出这条线,因而对给予的杂多综合地作出一个确定的联结,使得整个行动的统一同时又是意识的统一,而这样一来,一个客体才首次得到了认识。所以意识的综合统一不仅是我自己为了认识一个客体而需要这个条件,而且任何直观为了对我成为客体都必须服从这一条件。

对于判断来说也是如此,判断就是使给予的知识获得统觉的客观统一性的方式。

我们最后再来看看范畴。因为范畴是抽掉了内容的纯粹的知性概念,对于它来说没有任何与之直接相应的直观。范畴只是一种知性的规则,通过这种规则,可以把在直观中给予它的杂多带到统觉的统一性上来,它只是对客体给予它的直观进行联结和整理。又因为我们的直观全部都是感性的,除此之外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让范畴加以整理。那这样我们就再次确认了范畴就是那个是直观杂多不断得到综合最后达到综合统一的先天条件(综合的三个层次会用到不同的范畴)。这也就是为什么范畴作为思维的主观条件为什么会具有客观的有效性,为什么纯粹数学可以被应用于经验世界。康德因此把范畴称之为是一些给现象、因而给作为一切现象的总和的自然界颁布先天法则的概念。进一步地说,法则并不实存于现象中,而只是相对于现象所依存的主体才实存的,如果这主体有知性的话;现象也不自在地实存,而只是相对于同一个存在者而实存,如果他有感性的话。这其实就是康德著名的“不是知识依照对象,而是对象依照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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