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证据,依法起诉。 首先,不应该给业委会这个权力,第2,在北方小区没人出去维权,因业委会的人就是混混,没人选,几个存心不良的人上窜下跳拉关系走后门,钻了国家无监督这块空子组合起。第3,业主根本都不知道维基金在业委会菅,还以为国家菅呢。即使有几个知道了,谁会去斗混混,都是黑白两道。最大希望,由媒体曝光。让北方老百姓能清醒! 房屋维修基金在房产局,他有管理账户。如果没上交。挪为私用或就地给分了。这就犯法了。贪污罪。收集相关材料。向当地法院起诉。 在询问这个问题时,你是否先问询过你自己:1.这个业委员会成员在选举时,你在干嘛?2.物业管理公司在选聘时,你在干嘛?即然你在可以行使你自己权力及业务时,你选择了放弃!那么当时的你可想过为自己的放弃而买单的结果呢? 业委会主任也是业主!也是公民!违法了 ,就必须为其违法行为而负责。关键是你有实证去举报了吗?既然受委屈了,那么就积极一点,收集证据吧。法律面前是认合法证据,而非是道听途说的传说,维权也需合法合规。 没有实证的编谣传谣有可能涉嫌诽谤罪哟! 动用“维修基金”,必须召开业主大会,经三分之二业主同意才能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使用。 这是普遍现象 他们退休了整天就在物业居委会混着,同流合污也正常的,当今社会有几个大公无私的人,打12345也没有用,最后问题还是下发到居委会,他们回复的。 动用公共维修基金不是业委会主任一个人说了就算的。需要全体业主签字同意才行。 维修基金业主自己不签字,谁能领出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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