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诉讼时效没有中断,最长三年的物业费可以获得支持。 物业公司向业主主张的物业费,属于债权债务关系。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是三年。 假如业主拖欠物业公司五年的物业费后,物业公司才向法院起诉。那自物业公司起诉之日起,超过三年的物业费请求,法律是不予保护的。因为这笔物业费,虽然是物业公司的合法债权,但是因为物业公司没有在法律的规定期间内主张权利,所以要自行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但是有人会说,为何有的业主,明明也是这种情况,但是法院却支持了物业公司超过三年以外全部物业费? 这就涉及到另外一个法律术语,“诉讼时效中断”。这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钟北斗律师,2006年通过司法考试,2008年正式执业至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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