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红楼梦》真相最新揭秘--- 曹雪芹是纪念曹寅而取的化名

 吴称谋 2022-12-15 发布于美国

    当下红学的研究范围广泛而深邃,喧闹而繁杂,如成书年代,寓意主旨,历史背景,人物原型及原作者等都存在一定的争议。这一切皆缘于《石头记》最初是一部无名氏作品,成书后又长期被列为禁书的缘故。笔者发表了两篇考证《红楼梦》作者的文章后,逐渐引起了海内外一些红学研究者和爱好者们的关注,开始有同仁与笔者进行商榷。笔者用小说具有的鲜明特点:宗教信仰,文学造诣,批判思想,上层场景,民俗方言,作为考证原作者的五个基本标准进行推理论证,获得了一些红学研究者和爱好者的赞赏和支持。

    可以说,《红楼梦》作者究竟是谁这桩历史公案,已经成为人们最关注的一个红学研究课题。为了突破已持续百年的考证困境,研究者应该用立体思维和时空景象,全方位模拟小说创作时的历史背景和人物场景,才能清晰地找出真正的作者。这既是对《石头记》作者的著作权的应有尊重,也是对知识产权的有力捍卫。不仅如此,严谨考证是为了追求历史真相,客观分析更是为了维护原创正义。

    当下自媒体时代,红学领域乱象丛生,奇谈怪论充彻网络。有些人为了蹭热度或搏眼球,故意搅混水掺沙子。例如,有人胡诌《石头记》原作者可能是满清的皇子皇孙。试问,那些生活在北京皇城根下,或许一辈子从未到过江南的北方人,怎么可能写得出满纸江南韵味的《石头记》?乾隆皇帝算是一个聪明绝顶的满人,据说他一生写了五万首诗词,似乎没有一首流传至今的佳作。在清朝初期,极少数满人能勉强看懂汉文就已经很不错了,何况纸醉金迷的纨绔皇家子弟,怎么可能写得出《石头记》中大量的绝妙诗词?再如,出生在山东曲阜的孔尚任,怎么可能写得出一部有苏州民俗特色和方言特点的小说?关于《石头记》的原作者,网络流传太多的荒唐论调,多数根本不值一驳。

    值得强调的是,红楼梦》开卷的作者自云是界定原作者至为关键的内容,开篇的楔子是打开红楼殿堂之门的一把金钥匙。此外,《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在第一回中的批语提供了一些有力证据和线索,还包括靖藏本中畸笏叟的眉批。本文主要从楔子和批语两个方面来进一步分析论证。

    有道是:

开篇楔子吐玄机,登楼解梦步云梯。

诗词批语含线索,琢磨卷首破谜题。


一、开卷披露玄机,楔子引出缘起

    首先,作者自云:故将真事隐去,而撰此《石头记》一书也”。开卷第一句,作者就明确表示小说隐略了真实事迹。特别强调,这不是异想天开的纯虚构作品,而是描写现实题材,根据时代背景,源于真实事迹的作品。“自云: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 作者经历朝代沧桑变更,英雄无用武之地,文人无报国之门。因生不逢时,导致碌碌无为,一事无成。

    其二,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此处是指以秦淮八艳为代表的众多奇侠女子,柳如是、顾横波、马湘兰、陈圆圆、寇白门、卞玉京、李香君、董小宛等人,即小说中金陵十二钗的女子原型。比如,柳如是在清兵临近南京城下之时,曾劝南明礼部尚书钱谦益投水殉国,但钱谦益贪生怕死。柳如是却奋身跳入荷花池,以身殉明未遂。钱谦益降清后,北上赴任,柳如是则羞于一同前往,而坚持留在江南的常熟家中。李君香也是非常通晓民族大义,有贞正气节的女子。顾横波嫁给“江左三大家”之一的龚鼎孽做妾。明亡之际,龚鼎孽假惺惺说要以身殉国,顾横波拿来绳子让他上吊。龚鼎孽却不肯死,反而对她说“我愿欲死,奈小妾不肯何”,气得顾横波花容失色,郁闷多日。马湘兰是仗义豁达的才女,撰有《湘兰子集》诗二卷和《三生传》剧本。寇白门亦被世人称之为侠女。

    其三,一一细推了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堂堂之须眉,诚不若彼一干裙钗? 作者无限感慨,自己乃堂堂一条汉子,难道还不如秦淮一群女子吗?“实愧则有余、悔则无益之大,无可奈何之日也。”对于过去的失足丧节,实在是太羞愧了,后悔是最没有好处的。如今只能仰面长叹,扼腕叹息了。

    其四,“上赖天恩、下承祖德”,感恩老天的厚爱,感谢皇帝的隆恩,秉承祖宗的阴德。曹雪芹祖上有被抄家的经历,从贵族贬为庶人,颠沛流离回京城。此等悲催遭遇又何赖天恩?何承祖德之说?“锦衣纨绔之时、饫甘餍美之日”,证明作者不仅曾经有高官厚禄的生活经历,昔日还有涉足秦淮两岸的红尘阅历。“背父母教育之恩、负师兄规训之德已至今日一事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记,以告普天下人”正所谓人生七十古来稀,此处“半生”应该至少为35年。弱冠之年是20岁上下,到入仕为官的半生潦倒35年,由此推算作者年龄应在60岁上下。而且作者成长的家境比较雍厚,得到过父母的厚爱和培育,以及老师和兄长的教导与提携。然而,曹雪芹终年只有48岁,青少年时期遇到抄家,家境败落,颠沛流离。这些完全不符合他的经历。

    其五、“虽我之罪固不能免,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不肖,则一并使其泯灭也”作者悔恨失节仕清,内心的负罪感终生无法消除,自认为是不肖子孙。但万万不能因为他的罪错,而将秦淮侠女子们的浩然民族气节也一并泯灭掉。“虽今日之茅椽蓬牖,瓦灶绳床,其风晨月夕,阶柳庭花,亦未有伤于我之襟怀笔墨者”虽然如今住所偏僻简陋,但还不至于伤及到书写汗青的笔墨。证明作者是一个气节尚存的知识分子。“何为不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为什么不将亡明之史,亡国之恨,愤世之情,嫉俗之讽,通过借代比喻等手法,编撰一段故事表达出来呢?

    其六、诗曰:浮生著甚苦奔忙,盛席华筵终散场。悲喜千般同幻渺,古今一梦尽荒唐。谩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

     解析如下:平生著作非常丰富,但苦于奔波劳碌,曾经的高官厚禄,莺歌燕舞的生活都已烟消云散。悲欢离合、喜怒哀乐都如梦幻泡影,而且十分荒唐耻辱。泣述悲惨的经历而伤痕累累,为情所困的人生更是抱恨绵绵。字字都是用心血所撰写,十年含辛茹苦非常的不易。

     吴梅村的父亲吴琨是一名颇有几分豪爽之气,仗义疏财的私塾先生。明朝复社领袖张溥是吴梅村的老师,长吴梅村七岁,两人同中进士。吴梅村的成长过程中得到过张溥的悉心栽培和教导。如今,吴梅村中年有失节仕清的耻辱经历,故而有此“负师兄规训之德”之言。

     明亡清兴,吴梅村隐居十年后,慑于清廷淫威,碍于老母敦促,不得已在1653年秋应召北上。于1656年底,以丁忧为借口从京都南还苏州故里,从此不复出仕。此后,吴梅村对屈节仕清的短暂经历极为歉疚悔恨。

     开卷第一回的作者自云和这首诗的内容完全是吴梅村的人生写照,而且清晰无误,脉络有条不紊。除了吴梅村之外,试问曹雪芹、曹頫(脂砚斋)、孔尚任、洪昇、冒襄等其他疑似作者,谁又有如此的人生经历?

     退一步假设,如果原作是曹雪芹所创,根据曹家的历史遭遇,那首诗词应该改写成如下,才能够合情合理:

浮生流离苦奔忙,残席冷筵早散场。

悲喜千般曾幻渺,金陵一梦尽荒凉。

谩读红袖啼痕重,更有家史抱恨长。

字字看来皆是血,三十年苦不寻常。


二、曹雪芹、脂砚斋、畸笏叟究竟是谁

     从《脂砚斋评注石头记》来分析,脂砚斋的评语有江南金陵等地的方言特点,证明他的成长之地必然会在金陵或苏州等地。甚至可以肯定,作者、编者及脂砚斋的母语必定都是吴语。不管脂砚斋后来迁徙何处,他都会是满腔的吴语口音,而且习惯用吴语书写文字。

    一、脂砚斋会是谁?毫无疑问,脂砚斋必定是化名。根据逻辑推理,因为文字狱的严酷,既然脂砚斋是化名,曹雪芹也必定是化名。因他们之间的密切关系,如果曹雪芹是真名,那么脂砚斋用化名点评就毫无意义。据多方考证,脂砚斋应该是曹𫖯。推理论据有四:其一,“脂砚斋”的谐音是“纸砚斋”, 代指栋亭藏书阁,此名既是纪念祖上曹寅藏书刊印的功德,也有证明身世来历的寓意。其二,曹𫖯在南京江宁出生并长大,被抄家后遭囚九年。虽然被抄家,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应该会有重要的仆人和书童一起回迁北京。他在南京长大会讲吴语,哪怕回到北京生活,家人之间肯定还是讲南方土话。其三,曹𫖯曾任江宁织造,他的亲笔奏折和脂砚斋抄本、批语字体相同,断定二者为同一人所书。其四,曹𫖯对儒家经典和程朱理学颇有钻研,得到伯父曹寅的赞赏。雍正皇帝也欣赏曹𫖯的奏折文采,夸赞其为“大通家”。由此证明,从小生长在藏书之家的曹𫖯起码是一个文学爱好者,有一定的文学基础,也具备点评能力。

     曹𫖯年轻时任江宁织造,他应该有一定商业敏锐性。在他发觉《石头记》手抄稿存在巨大的商业价值后,曹雪芹编修一次,脂砚斋就点评一次,然后立马就拿到市面高价出售。这样做的动机还有悲愤的情绪在内,所以是“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常哭芹,泪亦待尽”。《红楼梦》程伟元的序言提到“好事者每传抄一部,置庙市中,昂其值得数金,不胫而走者矣。”可以作为佐证。正因为书稿有商业价值,曹雪芹增删过五次,也促使了脂砚斋不厌其烦地点评抄录多次。后世流传的不同抄本应该就是这么来的。

    二、畸笏叟又会是谁?靖藏本有一眉批曰:不数年,芹溪、脂砚、杏斋诸子皆相继别去,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宁不痛杀!“朽物”、“老朽”是畸笏惯用的自称。由此,畸笏叟很可能是曹寅时期,参与掌管栋亭藏书的人员之一。因为此人与曹寅同辈,可能年岁比曹𫖯、芹溪等家人都大,资格比较老,辈份也高,畸笏叟才在批语中偶尔表现出一个审稿者的长辈角色。当芹溪编修增添曹家的历史于小说中,有些不对的地方,畸笏叟以经历者的身份“因命芹溪删去”。再如,为秦可卿超度时,“另设一坛于天香楼上” ,这是作者故意保留的“疏漏”,却有侧批云:“删却,是未删之笔。”俨然是“老朽”发现了痕迹,再次责令作者删改干净。

    三、曹雪芹是化名但确有其人。据考证,曹氏族谱上并无曹雪芹的名字,但历史上应该真实存在这么一个人。因为书稿的敏感性,祖上又有被抄家的凄惨经历,因此用化名是非常必要的。芹溪应该是主编,也就是后来普遍认为的曹雪芹,而且芹溪很可能就是曹家人。既然曹雪芹用了十年功夫增删五次,而且脂砚斋准备抄录后高价出售,他们周边的朋友不可能不知道。满清诸多人士,富察·明义,爱新觉罗·永忠,敦诚、敦敏等人都证实了曹雪芹是一个真实存在的历史人物。此处必须强调的是,虽然他们能见证曹雪芹在黄叶村著书,但却无人能证明曹雪芹是在编修还是原创。众所周知,作者与编者存在本质上的区别。

     四、化名“曹雪芹”有纪念寓意。曹寅(1658年—1712年),字子清,号荔轩,又号楝亭,又号雪樵。“芹” 谐音“清”和“亭”;“雪”是“雪樵”。《风月宝鉴》书稿应该来自棟亭藏书,化名“曹雪芹”就是曹家人和棟亭藏书成员为了纪念曹寅而取。芹溪又是编修主笔,为了纪念先祖,把家族的人物经历穿插揉进小说里面是极其顺理成章的事。另外,“曹雪芹”的谐音是“抄写勤”,是一个包括芹溪,脂砚斋,畸笏叟、杏斋诸子等人在内的编辑抄写班子。𫖯或芹溪等人,偶然发现《风月宝鉴》书稿的价值后,曹𫖯遂组织家人及栋亭藏书成员开始点评抄录。然后以高价贩卖《石头记》手抄书稿谋利营生。

    有诗曰:

曹氏家奴鸡变凰,接驾康熙耀四方;

皇商儒雅聚名士,刊刻诗文棟亭藏。

亏空抄家祸福依,子孙落败编书忙;

十载血泪造大功,匿名手稿幸传扬。


三、剖析脂砚斋批语的内涵

    在论证清楚脂砚斋的真实身份之后,再来分析他的评语就容易理解多了。

    其一,空空道人听如此说,思忖半晌,将《石头记》〔甲戌侧批:本名。〕再检阅一遍,〔甲戌侧批:这空空道人也太小心了,想亦世之一腐儒耳。〕” 此批语证明脂砚斋不知道空空道人是谁,也就更不可能知道原作者是谁。曹家是满清内务府包衣世家,曾经有从鸡变凤凰的家史,属于根正苗红的皇亲国戚。在文化心理的自我认定上,曹家祖上已经是满人了,因此曹雪芹根本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儒生。“腐儒”不可能指的是曹雪芹,此处同样证明了曹雪芹不可能是原作者。

     其二,“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甲戌眉批: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怀旧,故仍因之。〕” 证明曹雪芹手头早就得到了《风月宝鉴》的书稿,“其弟”不是指曹雪芹之弟,而应该是《风月宝鉴》书作者之弟。曹雪芹编修《风月宝鉴》后改回原名《石头记》,脂砚斋才开始点评新稿。但脂砚斋还惦记《风月宝鉴》旧稿。所以,脂砚斋将棠村所写的序即作者自云,作为楔子抄录放在《脂砚斋评注石头记》篇首。假设《风月宝鉴》是曹雪芹写的,脂砚斋就不会写“旧有”,而应该写“著有”。就此假设再来推算,从著书十年加批阅增删十年,那么终年48岁的曹雪芹必须要在28岁之前开始准备写书。这种假设与作者自云完全不符,因此可以彻底否定。由此看出,脂砚斋也没有搞明白原作者和棠村的关系。根据笔者的研究判断,其实他们就是同一个人。

    其三,“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甲戌眉批:若云雪芹披阅增删,然则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又系谁撰?足见作者之狡猾之甚。后文如此者不少。靖藏本眉批:这正是作者用画烟云模糊处,观者万不可被作者瞒蔽了去,方是巨眼。〕”如果说是雪芹批阅增删,那么开卷的这篇楔子又是谁写的呢?可见《红楼梦》另有原作者,楔子是原作者写的,这正是原作者非常狡猾的地方。楔子藏有玄机,提醒读者不要被表面文字弄迷惑了,才有可能慧眼找寻出隐秘的作者。

     反过来推论,如果曹雪芹是原作者,以曹雪芹和志脂砚斋的智商,整篇楔子就完全不应该出现,就算有也不应该这样书写。如果曹雪芹是原作者,根本不应该有“批阅十载”之说。因为自己创作的作品不存在批阅的问题,也不会再有“纂成目录,分出章回”的提法。所以,批语再次证明,曹雪芹不可能原作者。

    其四,“并题一绝云: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甲戌双行夹批:此是第一首标题诗。甲戌眉批: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常哭芹,泪亦待尽。每思觅青埂峰再问石兄,奈不遇癞头和尚何。” 〕

    脂砚斋写道,能明白并理解荒唐言的人,才会是有同样辛酸泪水的人。小说的奇妙故事与曹家历史多有吻合,小说人物和曹家人都是盛世离弃人,都是从天堂跌入社会底层的人,才引起了曹雪芹和脂砚斋等人的强烈共鸣,再因为自家的悲惨遭遇而悲愤,进而激发了曹雪芹编修的激情,也迸发出了脂砚斋点评的悲情。其编辑成员,包括芹溪,同贬庶人,惺惺相惜,同忧相救。然而,曹雪芹死于1762农历壬午马年除夕,脂砚斋死于1774甲午马年冬月,故脂砚斋有兔死狐悲之感。

    其五,〔甲戌眉批: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甲午(申)八月泪笔。〕脂砚斋提出了“造化主”的概念,因此他肯定是一个有信仰的人。正因为原作者、编修者、抄录点评者都是一群有信仰的人,其人生观和价值观应该更容易接近。脂砚斋内心有信仰,才尽可能地保留了《风月宝鉴》原稿的楔子关键内容,使得小说开卷有了原作的缘起和来由。可以认为,小说的信仰元素和文学造诣奠定了《红楼梦》在文学史上的巅峰地位。与此同时,《红楼梦》的信仰内涵和文学魅力也成就了包括创作、编修、传抄、印刷、阅读以及红学研究的人们。

四、诗词对联言志吐心声

    其一,缘起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一块石头有一首偈云:“无材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此系身前身后事,倩谁记去作奇传?”此诗反映出作者的反思自责,没有人才能够力挽狂澜,救社稷危亡于既倒。在红尘世界白活了这些年,平生经历的事迹以及世道变故,央求谁作为传奇故事记录下来呢?

    其二,两边又有一幅对联,道是: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此处指明甄士隐和贾雨村都是真真假假的人物,其实真假都是同一人物。此人物既是明朝的隐士遗臣,也是清朝的一介草民。

    其三,雨村吟罢,因又思及平生抱负,苦未逢时,乃又搔首对天长叹,复高吟一联曰:玉在匮中求善价,钗于奁内待时飞。此处,一是指自己生不逢时,才华等待伯乐赏识;二是,指小说作品要等待时机才能问世。于是随后便有了:雨村因干过,叹道:“非晚生酒后狂言,若论时尚之学,晚生也或可去充数沽名,只是目今行囊路费一概无措,神京路远,非赖卖字撰文即能到者。”此处点明作者学富五车,才高八斗,但不愿出仕为官,不肯屈辱丧节,不甘颓废自弃。

    其四,雨村此时已有七八分酒意,狂兴不禁,乃对月寓怀,口号一绝云:时逢三五便团圆,满把晴光护玉栏。天上一轮才捧出,人间万姓仰头看。“满把晴光护玉栏”,“满”是满清,“晴光”是太阳光,暗指明朝的江山成了满清的天下。“天上一轮才捧出,人间万姓仰头看”天上一轮,既指月亮,也指太阳,比喻大明。人间万姓都曾经仰头沐浴大明光泽,生活在大明朝的皇恩之下。

    这些诗词对联一再证明,作者的身份地位,现实处境,志趣情操,心愿主旨等。细数明末清初众多文人才俊,除了吴梅村之外,无人能有如此心境,也无人有此情操,更无人有此才情。 

    因为诸多历史原因,如今官方将编者曹雪芹认定为原作者。至于原作者究竟是谁,应该不能单凭革命领袖的一句话来定结论。“《红楼梦》写出二百多年了,研究红学的到现在还没有搞清楚,可见问题之难。……蔡元培对《红楼梦》的观点是不对的,胡适的看法比较对一点。”毛泽东这句话无疑对当时的红学界影响巨大,并且在上世纪那个特殊年代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学术研究。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红学研究证明,曹雪芹为原作者是经不起推敲的,无法自圆其说的,更是经不住考证的。如今,在众多研究者的共同努力下,“吴梅村是《红楼梦》原作者”的结论逐渐取得了一定的共识。这是非常可喜可贺的现象。

    俗话说,公道自在人心,是非只在时势。关于《红楼梦》的作者,未来或许争论仍无休无止,但真相却已越来越清晰,相信公案终将有定论之日。至于何时将错误的结论更正过来,将颠倒的历史端正回来,只能等待历史公正地书写了。

     有诗曰:

《石头记红楼梦缘起》

明亡清兴血泪史,皇家朱氏遭屠报;

山河破碎凄凄惨,遗老遗少空门跳。

雪个和尚乃朱耷,望云子为明道号;

八大山人成画僧,牛石慧为逍遥道。

兄弟出自明宗室,亡国之痛难言表;

僧画古梅题诗句,嘱托遗臣铭忠孝。

摘引诗句透缘起,剖析寓意由来妙:

分付梅花吴道人,幽幽翟翟莫相亲;

南山之南北山北,老得焚鱼扫虏尘。

二赋诗作共命运,王臣庶民同使命:

得本还时末也非,曾无地瘦与天肥;

梅花画里思思肖,和尚如何如采薇。

梅村心领暗思度,夷狄淫威实可恶; 

文字狱兴无自由,厚望难辞言情诉。

批判奸恶讽世俗,敷衍故事两不误;

作者文才可了得,信手拈来诗词赋:

无材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

此系身前身后事,倩谁记去作奇传?

比喻暗喻又隐喻,字谜诗迷加人谜;

敷衍故事讽世俗,看似疯癫又荒唐。

癞僧跛道皆奇人,朱耷道明有描述:

鼻如悬胆两眉长,目似明星有宝光;

破纳芒鞋无住迹,腌臜更有一头疮。

一足高来一足低,浑身带水又拖泥;

相逢若问家何处,却在蓬莱弱水西。

开卷楔子明宗义,诡异自云话缘起。

秦淮八艳乃巾帼,心存大义知对错;

守节莫笑弱女子,殉国须眉惭愧多。

一朝屈辱仕满清,半生潦倒岁月蹉;

自责失足千古恨,思过绝不甘堕落;

若不编述一记存,天恩祖德何以报。

天生我才必有用,著述宝鉴来补过。

文辞雕琢无止境,诗词对联锦句上;

语不惊人死不休,虽是小说成绝唱。

时逢三五便团圆,满把晴光护玉栏。

天上一轮才捧出,人间万姓仰头看。

红学争论何时休,作者是谁成公案;

活字印刷广流传,如今巨眼辨真相。

考证原稿梅村著,而非一人一时撰;

民间手抄得流传,曹氏程高续增删。

红学研究新证考,文化瑰宝千古亮。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