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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天理!”2001年,北京男子将破房子3万元卖出,不料17年后

 坚持最后5分钟 2022-12-25 发布于广东
“没天理!”2001年,北京男子将破房子3万元卖出,不料17年后遇上拆迁,房屋补偿费高达1135万,男子反悔将买家告上法庭。
 
2001年,家住倍加顺义区李遂镇柳各庄村的村民于泊打算给老房子卖掉,这房子上了年头了,很破旧,村里各方面发展也不好,唯一的优点就是面积大,有没有人接手还是个问题。在卖房的消息放出去后,还有真有人相中了这套房子。
 
买主名叫何大海,一年前带着妻儿来到北京,主要是来给有残疾的儿子治病。可这病需要长期治疗,何大海就琢磨着定居北京,一边打工一边治病,这样也方便些。何家也是个普通家庭,没有什么钱,只能选择在村中买个房子,破点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两人经过几次讨价还价,最终把价格定在了3万元。可何家多年的积蓄还是不够这么多钱,最终只能忍痛把四川老家的房子给卖掉筹钱。就这样,何大海和于泊签订了买卖协议,于泊把土地使用证也给了何大海。
 
于泊卖了房子后很是高兴,立刻把户口也迁去了城里,欢天喜地的住上了新房。
 
时间来到了2010年,于泊变成了爷爷辈的老人,三代同堂很是幸福。不过他城里的房子只有90平米,这一家人住在里面很是拥挤。这时于泊开始想念起来老房子的大院子,最重要的是村里传出了拆迁的消息,这一拆肯定能弄套大点的房子。
 
当年3万卖房于泊越想越亏,便找到了何大海,想拿回房子,何大海想都没想直接就拒绝了,卖房子哪有反悔的道理,更何况自己已经住了快10年,现在要拆了你反悔了。
 
于泊不死心,将何家告上了法庭,称当年没过户,房子还是自己的名字,要求何大海一家搬走。
 
法院发现这座房子宅基地是集体所有,是不允许私下买卖的。在调解过程中,于泊恬不知耻的要以原价买回房子,还称这10年就送何大海免费住了。何大海一家得知后气到发抖,万万没想到于泊竟然是这样无耻的人。
 
2011年,法院判决买卖合同无效,于泊可以拿回使用权,但是必须补偿给何大海80万补偿金。这个结果两家人实际上都很不满意,何大海也提出了上诉但被驳回了。而于泊那边拿不出钱,同时眼看拆迁的事没着落,便放弃了要房子,安生了7年。
 
2018年,柳各庄村正式被纳入了拆迁范围,何大海家不仅能拿到371平方米的安置房,同时还能拿到200多万的赔偿款,如果不要房子的话,能拿到1135万的赔偿款。何大海兴高采烈的签下了拆迁补偿协议书,搬进了临时居住店,等待着搬新房的那天。
 
3万块钱17年后变成1135万,于泊后悔的直拍大腿,又把何大海家给告上了法庭,要分这笔巨额赔偿金。法院因为之前的买卖协议无效,认为何大海签下的拆迁补偿协议书也无效。何大海非常不理解,找到了电视台来调解此事。
 
电视台也很重视,找来了住建委,三方坐在一起来进行调解。
 
何家媳妇哭诉道:当年为了买房把四川老家的房子都卖了,在北京这些年也只是四处打工勉强维持生活,还得给残疾的儿子治病,生活的一直很拮据,于泊要把他们一家赶出去,这就是把人往死里逼。
 
于泊听后满脸鄙夷,认为何家就是在卖惨而已,他认为自己在法律上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那么赔偿金就应该是自己的。
 
住建委表示,北京发布过相关文件,农村房屋买卖合同若无效,房屋后续的升值利益,买房人占据70%,也就是说拆迁补偿何家拿大头,于泊只有30%,他占据大部分的美梦破碎了。
 
于泊本想用何大海没有本村户口来反驳,可他自己现在户口也不在村里,只能接受了这个方案。
 
最终,房屋赔偿何大海拿到259.7平方米,于泊拿到111.3平方米。赔偿款方面只有127万是宅基地的赔偿,因此于泊拿到了38万,剩下的各种赔偿和奖励全都归何大海所有,共计216万。
 
到此,这场几度闹上法庭的买卖才结束。老话说得好“一诺值千金”,可在千金面前,人性尽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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