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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三百问》231. “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什么意思?

 舞酒绿林 2023-01-06 发布于广西

(第六十四章)

“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泮,其微易散。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为者败之,执者失之。”这一节相对较长,实际上是对前一章“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的进一步解释。“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为”什么,“执”什么呢?先看古人的注解:

河上公章句:“'其安易持’,治身治国安静者,易守持也。'其未兆易谋’,情欲祸患未有形兆时,易谋止也。'其脆易破’,祸乱未动于朝,情欲未见于色,如脆弱易除破。'其微易散’,其未彰著,微小易散去也。'为之于未有’,欲有所为,当于未有萌芽之时,塞其端也。'治之于未乱’,治身治国,于未乱之时,当豫闭其门也。'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从小成大。'九层之台,起于累土’,从卑至高。'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从近至远。'为者败之’,有为于事,废于自然;有为于义,反于仁;有为于色,废于精神也。'执者失之’,执利遇患,执道全身。坚持不得,推让反还。”前面还好理解,对“为者败之,执者失之”的解释反而不好懂了。

王弼注:“以其安不忘危,持之不忘亡,谋之无功之势,故曰易也。虽失无入有,以其“微”、“脆“之故,未足以兴大功,故易也。此四者,皆说慎终也。不可以无之故而不持,不可以防微之故而弗散也。无而弗持则生有焉,微而不散则生大焉。故虑终之患如始之祸,则无败事。谓其安未兆也。谓闭微脆也。当以慎终除微,慎微除乱,而以施为治之,形名执之,反生事原,巧辟滋作,故败失也。”越注越玄,越不好懂。看现代名人学者的解释:

余秋雨翻译:“局面安稳,容易持守;未出预兆,容易图谋。脆弱之时,容易消解;细微之时,容易流走。在未有时动手,在未乱时统筹。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余秋雨:《老子通释》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21年,第190页。)他删去了四句原文,所以就没有“为者败之,执者失之”的翻译。

南怀瑾说,平安才容易长久;一个现象还没有出来以前,容易想办法解决;一个很脆弱的东西,容易破碎,变成又多又细小的微末。会做事业的人,先打好基础;天下未乱的时候,先治住了乱的根源。环抱大的树是从一株小苗长起来;最高的建筑是从地上开始建造;走一千里,也是从脚下第一步开始的。一个人太懂得有所作为,反而会失败。抓得太紧也是错的。(南怀瑾:《老子他说》续集 东方出版社,2010年,第274-281页。)他认为“为者败之”是太懂作为,反而失败;“执者失之”是抓得太紧也是错的。说得不准确。

陈鼓应今译:“局面安稳时容易持守,事变没有迹象时容易图谋。事物脆弱时容易破开,事物微细时容易散失。要在事情没有发生以前就早做准备,要在祸乱没有产生以前就处理妥当。合抱的大木,是从细小的萌芽生长起来的;九层的高台,是从一筐筐泥土建筑起来的;千里的远行,是从脚下举步走出来的。强作妄为就会败事,执意把持就会失去。”(陈鼓应:《老子今注今译》 商务印书馆,2016年,第302-303页。)他翻译“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强作妄为就会败事,执意把持就会失去”,“妄为”什么?“执意”什么呢?不是很清楚。

这一节,“为者败之,执者失之”之前的原文都好理解,只须注释“其”和“泮”就行。

其,不指定代词,无意义。

泮,通“判”,散、解、分离、碎裂之意,不是本义。

翻译就是:事物处在安稳状态就能保持长远发展;当某一事件尚未见端兆时就容易谋划它,或者说预防它、控制它。从另一方面来讲,脆弱的东西很容易被破碎瓦解,细微的东西容易消失散发。所以,我们要想有点作为,就要有超前意识,人无我有,人有我优,早做谋划争取主动。如果作为管理者,在你的管理范围,要趁没有出现乱象时制定好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乡规民约,不乱先治,凡事要防患于未然。就像合抱的大树也是从细小的嫩芽长起来的;九层的高台也是一筐筐土石累筑起来的;千里的行程也必须从脚下一步一步开始。这是一个渐变过程,积累过程,走向成功的过程,也是自然规律。

接下来的“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什么意思呢?其实这两句是互文,也可以说“为者失之,执者败之”,或者说“为者、执者”都是失败的结局。问题是“为”什么,“执”什么?

为,如果理解为作为,太笼统,不确切。为,就是不按“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去做,而是要一年长成大树,一天累成高台,一步走出千里。违背自然规律而急于求成,或任性妄为,又固执己见,毫无悔改的人,必然是要失败的。

执,即固执,不会变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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