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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第64章 慎终如始 原文和翻译

 不以物喜10101 2023-07-10 发布于湖南

【原文】

其安易持①,其未兆易谋②。其脆易泮③,其微易散。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慎终如始,则无败事。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注释】

①持:保持。

②兆:苗头,征兆。

③泮:分散,破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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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

“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当局面安定时容易把持,当事情还未露先兆时容易谋划。

“其脆易泮,其微易散。”当事物脆弱时容易分开,当事物细微时容易消散。

“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做事情要在它尚未发生就处理妥当,处理事情要在祸乱产生以前就早做准备。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合抱的大树,生长于细小的根芽;九层的高台,筑起于每一堆泥土;千里的远行,是从脚下举步开始走出来的。

“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主观妄为的将会招致失败,强行把持的一定会失去。因此有道的人无所作为也不会招致失败,无所执着也不会遭受损失。

“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慎终如始,则无败事。”人们做事情,总是在快要成功时遭受失败,所以当事情快要完成的时候,也要像开始时那样慎重,就没有办不成的事。

“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因此,有道的人追求别人所不追求的,不稀罕难以得到的财货,学习别人所不学习的,补救众人经常犯的过错。以辅助万物按其自身规律自然发展而不会妄加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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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释义】

在上一章中,老子论述了要“大小多少,报怨以德”,行无为之事,本章则从“善始”、“慎终”两方面来继续论述“无为”的重要性。老子教导世人应谋于未兆,为于未有,治于未乱,慎终如始。

“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泮,其微易散。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任何事物都有一个蕴育、出现、兴盛、衰亡、消失的过程,没有什么是忽然出现的,所以在上一章老子说:“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做事情要未雨绸缪、深谋远虑,在情势恶化之前,对其进行准备、疏导,而不是临时抱佛脚。也就是说,人应有先见之明,能够消灭祸患于其未发之前。

“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所有强大的、不可战胜的事物都有它的萌发时期,萌发时期的事物正处于柔弱阶段,如果人们善于把握事物的这种规律,就能够防患于未然。老子指出:“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正是对能瞻前而不能顾后的人的提醒。接着,老子运用三个排比句:“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老子主张无为、无执,这实际上是告诫人们凡事不能浮躁,不能操之过急,都要遵照事物的发展规律,树立必胜的信心和凭借坚强的毅力,要踏踏实实地打好基础,才能最终取得成功。如果稍有松懈,就会造成前功尽弃、功亏一篑的结局。

“为者败之,执者失之。”老子在此强调:一切灾难和祸患都因人们有所作为和心理偏执而起,他说:“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慎终如始,则无败事。”不试图有所作为,自然然很少有失败;个人行为不偏执,自然很少有失误。老子认为,一般老百姓做事情,因为不懂无为的道理,也就不能自始至终以一种其慎重的态度来进行,他们虽然永远在忙碌着,却总在事情眼看着即将成功的时候失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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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这里的“欲不欲”,“学不学”与上一章老子讲“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表达的思想是一致的,都是让人们在恬淡虚无中领悟道的真谛。《道德经》五十二章言“塞其兑,闭其门,终身不勤。”堵塞嗜欲的孔,关闭欲念的心门,就可以终身没有劳烦扰心的事。圣人以不欲为欲,不稀罕难以得到的财货,正因为如此,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

老子在道德经四十八章言:“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这里老子讲“学不学”,学的目标什么?目标“为道”;不学是什么?是日损,损之又损。这些是常人学不到的,老子言圣人学不学,是指圣人学习常人学不到的为道之学。由此可知,这是的“学”是指修道过程中的内观反照,“不学”指的是清净无为,是反璞归真。所以老子言:学不学,以补救众人经常犯的过错,以辅助万物按其自身规律自然发展而不会妄加干预。

王弼《道德经注》“好欲虽微,争尚为之兴;难得之货虽细,贪盗为之起也。不学而能者,自然也。喻于学者过也。故学不学,以复众人之过。”意思是说:热衷于自己欲望的满足虽然是小事,但是由此争名夺利的现象就兴起了;难得的器物虽然微不足道,但是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这些东西的行为就盛行了。不学习就具备的能力,是自然具有的。这是为了说明治学之人的过错。所以说圣人所学的就是什么都不学,沿袭众人走过的道路,以保持万物自然的状态。

苏辙《老子解》

方其未有,持而谋之足矣;及其将然,非泮而散之不去也。然犹愈于既成也,故为之于未有者上也,治之于未乱者次也。治乱祸福之来,皆如彼三者,积小成大。圣人待之以无为,守之以无执,故能使福自生,使祸自亡。

譬如种苗,深耕而厚耔之,及秋自穰。譬如被盗,危坐而熟视之,盗将自却。世人不知物之自然,以为非为不成,非执不留,故常与祸争胜,与福生赘,是以祸至于不救,福至于不成,盖其理然也。

当事物还没有形成形态的时候,留意而谋划就足够了;等到具备了形态,只有用分解离散的手段来消除。越接近事情完成的时候,越应把对还未成形的问题的处理放在首要,而还未造成巨大影响的小问题相对次要。治乱祸福的由来,都如同上面三个例子一样,是积少成多,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圣人以无为对待,持守不占有、不执著的原则,所以能使福自然生成,祸自己灭亡。

这就像是种苗,深耕地、厚培土,到了秋天自然丰收。这也像是遭遇小偷,端坐着盯着他看,他自己就逃走了。世人不知道事物自然发展的规律,以为非要作为然后才能成功,非要执着才能保留,所以常常和祸患做徒劳的抗争,为幸福增添毫无必要的累赘,导致祸患严重无法扭转,幸福难以达成,都是因为这样的道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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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人知有为之害,不以人助天,始终皆因其自然,故无不成者。世人心存于得丧,方事之微,犹有不知而听其自然者;及见其几成而重失之,则未有不以为败之者矣。故曰“慎终如始则无败事”。

人皆徇其所欲以伤物,信其所学以害理,圣人非无欲也,欲而不欲,故虽欲而不伤于物。非无学也,学而不学,故虽学而不害于理。然后内外空明,廓然无为,可以辅万物之自然,而待其自成矣。

圣人知道妄自作为的害处,不妄图以人力去帮助天,始终因循自然规律,所以没有做不成的事。世人的心思都在得失上面,一些事情的细节仍然有没意识到而听任其依规律自然发展的,等看到事情快要成功了,就害怕前功尽弃,事情却常常因此失败,所以说从头至尾都和开始时一样谨慎就不会失败。

人们都执着于自己的欲望而对其他事物造成伤害,过分信赖他们学到的知识而曲解了真理,圣人不是没有欲望,他的欲望就是没有欲望,所以有欲望也不会对事物造成伤害。圣人不是不学习,他所学的东西就是什么都不学,所以虽然学习也不会曲解真理。这样之后就达到了内外空虚明净的状态,无所作为,只是辅助万物依循规律自然发展,而等待它们自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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