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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健 丨 黄庭坚书法中的理学观念研究

 太郎66 2023-01-09 发布于甘肃

文◎张健

摘要:本文从黄庭坚的家庭、师承和交友来分析其思想影响来源;从其书法的创作特点与书法理论中的“雅”“俗”观与宋代理学核心理论的一致性进行比较,辨析理学因素存在与影响;通过其存世作品创作理念及风格体现上,剖析其理学思想的经世之用。

关键词

黄庭坚、书学观、草书创作、理学观念

正文

黄庭坚是宋代著名书法家,也是唐代以后具有时代意义的书法高峰,尤其是他的草书。他对书法艺术的理解与艺术理论的架构体现在他的书论与创作中,除了与禅学密切的联系之外,还与宋代理学思想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更有着很强的趋同性。

当代黄庭坚研究学者郑永晓对黄庭坚的一生给予了高度评介。黄庭坚历尽沧桑,生活数次面临困境。他的仕途也是“几经政海波澜”,虽然他“从未显位执掌大权”,但他丝毫不以为意。他敢于“批评时政,屡遭厄境”。这种高风亮节“为众敬仰,丰绩万年”。这种对其人格高度的评价,使我们在对黄庭坚书法艺术手段不断探求的同时,更加重视其思想领域建设。近年来的黄庭坚书法思想研究多于禅学着眼,鉴于宋代文人大多是禅理双修的大背景,我们更多地研究黄庭坚书法理念与实践中的理学因素,以期更好地解读这位艺术巨人,有助于树立全面的黄庭坚艺术研究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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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庭坚《致景道十七使君帖》

一、黄庭坚理学观念的来源分析

黄庭坚一生命运坎坷多舛,他的政治生涯最后十年数度被贬,长处偏远之地,“蓬藿柱宇,鼪鼯同径”。生活的磨难更增强了他骨鲠气坚的性格。他的这种表现有着深刻的儒家烙印,最初来源受到家学影响。黄庭坚的父亲黄庶是一位“有强烈儒家思想意识”的人,他曾在自己的文章里遗憾没有生在尧、舜之朝为人臣,没能在孔、孟之时而为弟子。他说,“某少而学书,观诗、书以来至于忠臣义士奇功大节,常恨身不出于其时,不得与古人上下其事”,“以道自负”“其心之所存,可以效于君,可以补于国,可以资于民,曾未有一事可以自见”。这种以儒自安的思想,也使他在艺术上学识迈俗。“反声律,求不俗”,故以奇崛之格律表示对声律的反对与对俗流的不满。黄庶的诗词风格和反俗观对黄庭坚的艺术观念的形成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科举出身的黄庭坚,所受的教育是儒家传统学说,这也是他终生所恪守的信条,除了诗篇随处可见的儒学思想,他还在《与洪甥父书》中言:“孝友忠信是此物之根本,极当加意,养以敦厚纯粹,使根深蒂固,然后枝叶茂耳。”他把“孔颜之乐”视为日月经天,把礼仁纲常视为道德修养的根本。这种理念也体现在他的书法理念中。他在评论儒门书法家杰出代表颜真卿时言:“余极喜颜鲁公书,时时意想为之,笔下似有风气……”表现出对于忠烈之士的仰慕与追随。黄庭坚受欧阳修、苏轼影响,对于颜真卿一生推重。他曾对颜真卿的《蔡明远帖》题跋称:“笔意纵横,无一点尘埃。”更是将颜真卿的《宋璟碑》推到了新的历史高度,称其“瘦健清拔,在四五间”。从黄庭坚的这些评价可以看出,其首先推重的是颜真卿的个人品格,即:立身中正,不合流俗。其次欣慕其艺术品格,概括起来说就是:“学问文章之气”与“忠义贯日月之气”“发于笔墨之间”。

黄庭坚的理学思想受到苏轼“蜀学”影响。黄庭坚乃“苏门四学士”之一,黄庭坚与苏轼名为师生,实则亦师亦友,既在政治上互相支持,也是艺术的知音。苏轼提出了自已的物理观:“观物要审”。他认为,“物有畛而理无方”,物是有限的,而理是无穷尽。所以贵在求理,达者寓物以发其辩,则一物之变,可以尽南山之竹。这一理念有着强烈的逻辑思维,体现了在宋代理学思维的影响下,艺术领域中重学识、重逻辑、重实证的艺术倾向。宋代以后,多以苏轼为“反理学”。但苏轼提出的文艺家的文艺创作以“德”为根本思想主张,实则更接近理学。苏轼指出:“古之论书者,兼论其平生,苟非其人,虽工不贵也。”所谓“工”,指点画字形的工拙,它取决于书家的技艺,这里更强调了兼论“平生”的整体观(《书唐氏六家书后》)。苏轼强调一位书家首先要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他评论书法也非常重视书家的道德修养,比如他说:“吾观颜公书,未尝不想见其风采,非徒得其为人而已。”

宋代对当时艺术领域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理学的思维方式,也就是创作的取向问题;二是价值判断。这两个方面促使艺术创作呈现出对伦理观念的隐喻,从而丰富了理学的实践。在载道和抒情方面,产生了和而不同的艺术创作本质观,从而使艺术家更注重作品的内在精神,将文艺作为“理”的载体。在苏轼、苏辙所提出的“蜀学”哲学系统中,最高范畴是“道”。无论何种艺术形式,其首要任务在于寓“道”之“意”,即载道。而要至于此境界,要求艺术家先就其自成为“道”人,若非如此,则不可能有“道”之传。“蜀学”所倡导的“道”统艺之精神不可避免地影响了黄庭坚的“绝俗”观,进而形成了“书以载道”的书学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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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庭坚《致明叔同年尺牍》

二、黄庭坚“雅”“俗”道义论

黄庭坚的书学构建,是以儒家思想为根基。儒家重教化、重伦理,强调理性和秩序,所以黄庭坚提出“韵”的概念。他强调字有“雅”“俗”之分。在黄庭坚看来做到“雅”,重要的是“学书须要胸中有道义”。这个“道义”既是道德义理,也是儒家所弘扬的主要精神。有了道义之后,“又广之以圣哲之学,书乃可贵”。就是说要以圣哲之学,也就是孔孟之道来推之于生活与艺术,这才能达到“雅”。如果没有这个前提,“若其灵府无程,政使笔墨不减元常、逸少,只是俗人耳”。这里就分开了技与道的层次。他认为,书法的技法只是表现艺术的基本能力,如果没有“道义”作为支撑,即便是运用笔墨的能力达到钟繇、王羲之的高度,人也免不了俗,书则一定是俗书。由此他得出结论“士大夫处世可以百为,唯不可俗,俗便不可医也”。他在评价王观复的书法作品言:“盖其人胸中块垒不随俗低昂,故能若是。今世人字字得古法而俗气可掬者,又何足贵哉?”同样体现了这一论调。

那么何为不俗?黄庭坚自己也表示“难言也”,毕竟这不是一个单纯的书法艺术品评的问题,而是一个牵涉到理学的概念。黄庭坚曾言:“视其平居无以异于俗人,临大节而不可夺,此不俗人。”(《书缯卷后》)就是说,这种俗与不俗,实际上在书法作品中并不能完全折射,他的日常生活、艺术面貌与常人无异,只有遇到大是大非的关头才能显示,也就是说,要结合他的表现来品评作品。如果一个人品行不佳,“平居终日含瓦石,临事一筹不画,此俗人也”。黄庭坚《跋周子发帖》认为“若使胸中有书数千卷,不随世碌碌,则书不病韵”。

本着这样的艺术理念,黄庭坚的书法作品呈现出奇崛沉实的面貌。正如他提出与雅俗相关的另一对延伸概念“巧”与“拙”。他说:“凡书要拙多于巧。近世少年作字,如新妇子妆梳,百种点缀,终无烈妇态也。”这里的巧,已经不是字面意义的灵巧、巧妙之意,而更多地表达浮华、妩媚,这与“烈妇”所代表的忠贞、质朴无华是相对的。由此,黄庭坚提出了学书的三个阶段“学字既成,且养于心中无俗气,然后可以作,示人为楷式”。要求首先“学字既成”,是指在技法层面经过刻苦努力,能够掌握笔墨,驾驭古人的笔墨技巧。这个层次,也就是技的层面。其次是“且养于心中无俗气”,这是“道”的层面。通过笔墨来悟道,体悟古人之意,及至能够“浩然正气”。最后才能够“然后可以作,示人为楷式”。这是将“道”通过书法传达出来,使所写的书法作品具备道的楷式,能够教化于人,达到“五色成文而不乱,八风从律而不奸,百度得数而有常”,进而“移风易俗,天下皆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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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庭坚《松风阁帖》局部

三、黄庭坚书法创作方面的理学倾向

黄庭坚的存世书法创作非常丰富,其中,除了书信公文和很多佛教经典命题文章,他写的内容与诗词、历代名家文章相关的占多数。《跋余子寿所藏山谷书范孟博传》载,崇宁三年(1004年),“山谷晚在宜州,或求作字,山谷问欲何书,则曰:'惟先生之意。’山谷许以书《范孟博传》”。黄庭坚“遂默诵大书,书卷仅二三字疑误”。这手功夫让求字的人十分惊愕,黄庭坚乃曰:“《汉书》固非能尽记也。如此等传,岂可不熟?”闻者敬叹。这个记载的背景是黄庭坚初谪至宜州时,党禁甚严,人莫敢与其往来。只有余若著为黄庭坚经理馆舍,并带二子求学。宋代楼钥曾作《跋余子寿所藏山谷书范孟博传》即事感怀诗:“……南方无书可寻阅,默写此传终全文。补亡三箧比安世,偶熟此卷非张巡……”诗中记述了黄庭坚因南方无书查阅,而默写全文的事件,并且认为:黄庭坚并非是过目不忘的博闻强识之能,而是心生仰慕,常诵读而已。

传作于1095年左右的《砥柱铭》是黄庭坚中年时期的一幅巨作。他在《跋砥柱铭后》言:“余观砥柱之屹中流,阅颓波之东注,有似乎君子士大夫立于世道之风波……不以千乘之利夺其大节。”足见其对这种仁义道德建设的重视。该作前段是唐代著名诤臣魏征所写《砥柱铭》,其平生以敢言直谏著称,后段为黄庭坚题跋。黄庭坚称:“见魏郑公之事太宗,有爱君之仁,有责难之义,其智足以经世,其德足以服物,平生欣慕焉。”他把魏征为人的精神,概括为仁、义、智、德四句话。正是基于对前贤的欣慕之情,“时为好学者书之,忘其文之工拙,所谓'我但见其妩媚’者也”。据记载,黄庭坚不少于五次书写《砥柱铭》,其中他在给外甥徐俯的一封信云:“自东坡、秦少游、陈履常之死,常恐斯文之将坠。不意复得吾甥,真颓波之砥柱也。续当写魏郑公《砥柱铭》奉寄。”(《正集》卷十九)

虽然黄庭坚写过多篇《砥柱铭》,但现今可见之版本线条爽劲,长撇长捺平直有力,与晚年《松风阁》等作品有一定的差异,故多认为其为青年时期作品。此作中通篇气息贯通,体现的是一种坚强刚毅的砥柱精神。横、撇、捺各尽力展开,势尽则轻快提起,爽利而显夸张之态。在书“大哉”“挂冠”“砥柱”等词句时,用笔劲挺厚朴,气息相连,一气呵成,能够想见作者书写时之心境。显而易见,在黄庭坚的意识领域里,魏征敢于直道进言、威武不屈的精神正是符合其大丈夫气节,遂以其比中流砥柱,并以书明志,以《砥柱铭》文彰显砥柱精神。在黄庭坚的理学范畴,又将更加具体的内涵赋予这种精神,如持身清洁,不为名利波涛所动;不媚上,不凌下;心有操守,不随波逐流,不随世碌碌;“世道剧颓波,我心如砥柱”;等等。由此可以看出,正是黄庭坚的践行,才将魏征铭文在文字美的基础之上,通过书法这种艺术形式,赋予其丰富的生动的具有可视性的人文内涵,才使这件书法作品具有了更加非同寻常的艺术价值。

不但在书法创作中时刻注意这种对心性道德的磨砺与弘扬,黄庭坚的艺术观还体现在对于创作过程和书写用品的高度珍视上。他曾作文诫勉子弟,将珍惜笔墨、收拾书桌砚台提升到洁身自好和品德建设同样的高度,清洁桌砚如同改过向善,要彻底完美。有笔损坏或墨污处,便如失职;污案几书砚,如脏其面;要求子弟要处处小心翼翼,如临深渊,心存敬畏。

作于绍圣二年(1095)的《致公蕴知县宣德执事尺牍》,是黄庭坚被贬途中的一幅作品。也正是从这幅作品始,拉开了他十年的贬谪生活序幕。虽然遭遇了人生的第一次政治低潮,但在素来刚毅的黄庭眼里,或许并不算什么大事,至少他是这么表现的。黄庭坚一生以骨鲠梗闻名。绍圣元年(1094年),黄庭坚因“《神宗实录》多诬失实”被召陈留审问,其“凡有问,皆直辞以对,闻者壮之”,知其非儒生文士而已。后来贬官的公文到达,“左右或泣”,而黄庭坚“色自若,投床大鼾,即日上道”。在周围人都以为他将“死吊”时,还能毫无异色,睡眠不受影响,说走就走,由此可见其心境坦然,直面现实之状。而这种修养的来源于其四十余年的儒学滋养,尤其是理学思想建设。正是基于深厚的儒学修养和理学思想,黄庭坚在整体行笔的字里行间,仍然展现了内心的坦荡与悠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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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庭坚《诸上座帖》局部

四、结语

总之,黄庭坚的艺术理念的构建有着家学渊源和师承延续,更与其个人品性相关,加之深厚学养而综合养成。他的艺术理念与当时的理学大家有着非常强的趋同性,他的创作理念与日常创作也无时不体现着理学思想的光辉。但也要看到,他是儒家忠实卫道人,是理学的践行者。但同时,他又不迷信经典、拘泥古人,而是愿意另辟蹊径。他认为“《兰亭》虽真行书之宗,然不必一笔一画为准”,这就像学古代圣贤一样,要看到“譬如周公、孔子不能无小过,过而不害其聪明睿圣,所以为圣人”。所以,虽然他高擎“学古”大旗,对晋唐诗、书“仰之弥高,钻之弥坚”,但是他仍然提出了“随人作计终人后,自成一家始逼真”的艺术追求,构建了迥于时人的艺术哲学理念。这种理念建立在理学核心基础之上,表现在他对书法表现手法的创新、对笔法及结构的感悟等方面。通过师法自然、格物致知,他创造了“荡桨笔法”,使线条增加真力鼓荡式的提按起伏,创造出了与前代书法高峰张旭、怀素相比具有浓烈个人特点的涩劲用笔,呈现开张刚毅的奔放线条。他有着渊博的知识体系和思想灵敏性,又有着广泛汲取前人理学思想的学术品格,融会儒、释、道等思想体系,终于自立门户,卓成一家,成为一代宗师。黄庭坚的书法思想中,具有着强烈的理学艺术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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