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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亚南:《资本论》的方法

 昵称6801184 2023-01-15 发布于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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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论》的方法

王亚南

马克思自己曾经有些惋惜地说:“《资本论》应用的方法不常为人理解。”[1]在《资本论》第一卷出版以后不久,人们对于《资本论》的方法,就有种种矛盾的解释。有人说是用形而上学的方法,有人说是用批判的分析法,有人又说叙述的方法是辩证的,当马克思在第二版跋中清算了这样那样的说法,肯定地说他的方法,是辩证方法[2]以后,资产阶级经济学者、改良主义者、修正主义者又针对着他的辩证方法来进行曲解和攻击。由于辩证方法在本质上是批判的革命的,它不仅是针对着他们一直信守不渝的形而上学的方法而提出来的,并且用它来进行研究的结果:“在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包含着它的否定的理解,它的必然的消灭的理解”[3],也使得他们感到“烦恼与恐怖”。他们对《资本论》的辩证方法,妄加曲解并多方攻击反对,宁是理所当然,毫不足怪的。

值得引起我们注意的,倒是在我们马克思主义者中对于《资本论》的基本方法的看法,见智见仁,也并不完会一致。有人说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应用的是“抽象分析的逻辑的方法”,或“分析的方法”,也有人说“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辩证的认识方法,是马克思应用于《资本论》中的基本的逻辑方法”。这里且不忙分辨谁是谁非,也不忙指证他们的看法究在何种程度符合于事实,符合于《资本论》的精神实质。我想,先把有关这方面可能引起大家认识不一致的几个重要原因摆一摆,也许能使我们的理解较接近一些,讨论起来较方便一些。

首先,《资本论》是使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假设,成为科学真理的第一部书。当马克思把辩证唯物主义应用到社会生活方面的时候,他是假定,社会和自然一样,是按照辩证的规律发展的。在整个人类社会的一般辩证关系中,他把资本主义社会当作它的一个段落来考察。用这样的观点来看社会,来看资本主义社会最先就要完全排除资产阶级学者把资本主义社会看作永恒不变的,或者只有量变没有质变的形而上学的方法,而要应用适合于它的不断变革的不断发展的方法,这种方法,就是辩证方法。在这里,有这么一些疑难被提出来了:怎么在没有研究以前就先作出结论,把社会,把资本主义社会看作是按照辩证的规律发展的呢?如果说科学允许假设,怎么一面对研究的对象作着辩证发展的假设,一面又用辩证法去处理它,这不是把假设与验证假设的方法,把对象与研究对象的方法混同起来了么?说不定马克思所说的认识事物的辩证法并不是什么方法,只不过是辩证的原则罢?这在不承认《资本论》研究的结果,已经把唯物主义历史观变成了真正的科学,不承认研究对象的性质决定着方法,不承认认识论和方法论的统一的资产阶级哲学者经济学者看来,是不能不发生问题的。但我们马克思主义哲学者经济学者是不是也会在这些方面多少受到一点感染呢?

其次,《资本论》作为科学真理,是一部革命实践的指南书,同时也是一部结合实践来进行理论研究的指南书。每个马克思主义研究者,都要求用《资本论》武装他们的头脑,用《资本论》的理论与方法,来指导他们的研究工作。但时代的进展,历史的变革,使他们面对着的问题或革命建设的实践,与当时提到马克思面前的问题的内容和性质,颇不一样。且不讲垄断资本主义形态对自由资本主义形态的改变,社会主义国民经济体系和资本主义国民经济体系,就是完全不同性质的东西。社会主义社会,是不是也是辩证发展着的呢?它的内部矛盾和变革历程,是不是也可以按照研究资本主义社会那样的途径去研究呢?在认识不深不透的尝试摸索阶段,无疑会有各种不同的看法提出来,在我们的经济论坛上,已经有人在争论着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生产方式,还是生产关系?是侧重生产关系,还是侧重生产力?研究对象的讨论,显然不能不联系到研究方法。而这种讨论,到头会导向《资本论》的研究对象与方法的再学习与再认识,就似乎成为逻辑上的必然的事了。

第三,《资本论》作者自己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特别在《资本论》中,对于研究的方法,前后有许多不同的提法,如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论经济学的方法中,就着重讲的是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认识方法,在《资本论》第一卷二版跋中,特别讲到他的方法是辩证方法,又讲到抽象法,说明的方法,研究的方法,而在全书各别场合,更多地讲分析的方法。恩格斯在《论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一文中,还提出历史的逻辑的方法,后来列宁除了非常强调《资本论》的辩证法外,又在《谈谈辩证法问题》中,说《资本论》先分析资产阶级社会的商品交换关系,揭示其矛盾,再在它的总和和发展过程中,加以综合的叙述[4]。如果我们没有仔细分别马克思和其他革命导师,是在什么场合,对待什么问题的情况下,提出这许多方法,就很容易得出一个印象,仿佛马克思对于他的研究方法,是讲得很随便的,他并没有坚持他的基本方法是辩证方法。从而,把它看作是分析的方法,或由抽象到具体的方法或其他什么方法,也似乎没有什么讲不通。

因此,如果说,后面这一点肯定会对其他两种看法加重影响,我们先把马克思恩格斯就《资本论》讲到的辩证方法和其他方法的关系作一交代,定会有助于我们的理解。不过我得在这里着重指出一点,我提到论坛上还讨论着的上述两种方法,只是作为从正面说明《资本论》的方法的旁证,而不是要对它们本身作深入的探讨。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版跋中,为了答复那些议论他的各种谬见,曾就《彼得堡欧洲通信》的一篇论《资本论》方法的论文中有关《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所讲的话,作了抄引,其重要论点是:“在马克思,只有一件事是重要的,那就是发现他从事研究的现象的法则。他认为重要的,不仅是在各种现象具有一个完成形态,并保持一种可以在一定期间看到的联系的限度内支配着这各种现象的法则。对于他,更重要的,是现象之变化的法则,发展的法则,由一形态到他一形态,由一种联系的次序,到另一种联系的次序的推移的法则。……这样一种研究的科学价值,是在于说明,一定社会有机体的发生,生存,发展,死灭,以及它由别一个更高级的社会有机体来代替的事实,是受着怎样一些特殊的法则支配。马克思这部书实际上有这种价值。”[5]马克思在抄引了这段话之后,作了这样的肯定的表示:“这位作者如此正确地描写了我的现实的研究方法,而在考察这个方法在我手上的应用时,又如此好意地描写了它,他所描写的,不是辩证方法,又还是什么呢?”[6]马克思的这个表示,不但肯定了他的现实的或真正的基本的方法,是辩证方法,并还由此说明了什么是辩证方法。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他的这个意见,是在反对资产阶级学者这样那样误解非难他的方法的场合,是在他惋惜“《资本论》应用的方法,不常为人理解”[7]的场合,从正面提出来的。我们还能怀疑马克思自己没有强调他的方法是辩证方法么?不错,马克思又还在其他场合讲到了其他方法。现在我们要看关于其他的方法,他究竟是在怎样的场合处理怎样的问题提出来的。在紧接着上述那段话之后,他指示我们:“说明的方法,在形式上当然要与研究的方法相区别。研究必须搜集丰富的材料,分析它的不同的发展形态,并探寻出这各种形态的内部联系。不先完成这种工作,便不能对于现实的运动,有适当的说明。”[8]这段话分明表明了,要在辩证方法基础上进行研究,首先就要通过大量材料作好分析工作,只有把现实的各种经济形态区别开了,发现了它们的内部联系,才能谈到综合的说明。分析与综合,都必须符合辩证法的要求,否则,现实的辩证发展关系,就无从表达出来了。至于“在经济形态的分析上,既不能用显微镜,也不能用化学反应剂。那必须用抽象力来代替二者。”[9]那无疑是指着所谓抽象法说的。如果在这种意义上,说研究的或分析的方法和说明的或叙述的或综合的方法是从属于辩证方法的,那末,抽象的方法,就是从属于分析的方法的。同时,我们还看到,恩格斯自始就是把马克思批判资产阶级经济学的基本方法,看作是辩证方法。他说,“马克思对于政治经济学的批判就是把这个方法作基础的,这个方法的树立,我们认为是一个成果,就重要性说丝毫不次于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10]但他接下去也述及其他方法说:“对于政治经济学的批判,就是依照已经得到的方法(按指辩证方法——引者),也可以用两种方式来进行,或者依照历史的方法,或者依照逻辑的方法。”[11]我们把这段话上面和马克思讲到的研究的方法与说明的方法的那段话联系起看,就知道,要把所分析的各种形态及其内部联系综合起来加以叙述,历史的逻辑的方法,就显出它的作用了。而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也许正是在这里显示它的作用,虽然在思想过程中,在进行抽象的分析之前,可能已经考虑到了,并依照这个顺序,进行综合的叙述。

从上面的说明,我们似乎可以毫无疑义地肯定以下两个论点:

1.马克思自己和恩格斯都认定,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和《资本论》中,都是把辩证方法看作研究资本义现实关系的“现实方法”,或研究资本主义基本生产关系的基本方法。这无疑是照应着整体或总的对象,提出的总的方法。

2.他们对于一切其他从属于总的方法或证方法的方法,则都只认定它们是分别在一定场合,一定范围,处理不同问题起着助手的作用。它们的作用,是有一定的条件限制的。列宁指示我们:“应用分析的方法还是应用综合的方法,这决不是(如通常所说的)'我们随心所欲的事’,——这取决于'那些必须认识的对象本身’”[12]。我想这个原则,适用于前面讲到的抽象分析的方法,也同样适用于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辩证认识方法。

当然,我们接下去,还必须从种种方面,例如从辩证法的要求方面,从《资本论》的研究对象方面,从《资本论》研究结果的完整体系方面,来进一步考察,看抽象分析方法,看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是否可以代替辩证方法,能否完全体现它的精神实质以及它们在应用上表现出怎样的局限性或片面性。而我也只是在这个意义上,把这两种看法,放在一块来考察,至于它们互相间有多大的联系,那就不是我在这里要注意的问题了。

应当说,被看作《资本论》的基本方法的辩证方法,当被应用来考察和处理《资本论》的对象或资本主义的现实关系时,必须依照辩证法的要求,如列宁所指示的:第一,为了真正认识的对象,必须把握和研究它的一切方面,一切联系和媒介;第二必须在对象的发展上,在它的“自己运动”上,在它的变化上去把握它;第三,必须把人的实践加进对象的完全的“定义”里面去,任何逻辑的概念范畴,只有在实践活动的基础上作为实践活动的结果才能产生;第四,必须使所研究的结论,符合于事实,符合于现实关系,“没有抽象的真理,真理总是具体的”[13]且不管马克思主义革命导师,关于辩证方法在应用上还提出了其他什么要求,单就这几点而论,如果说抽象分析法还要加上一些补充说明才好满足第一个要求,那么,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认识方法,最多也只比较能满足第二个要求。当然要勉强分别把它们联系到其他的要求上去,说它们如何都能满足辩证法的要求,那么,人们就会问,为什么不遵照马克思恩格斯的指示,直接了当地把辩证方法看作《资本论》的基本方法,而要说抽象的分析法或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认识的方法,是基本的方法呢?也许是因为不这么做就显不出抽象的分析,或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研究顺序的特殊重要性吧。其实,这是用不着顾虑的。我将在下面结合《资本论》的研究对象,来交代这一点。

马克思曾反复把《资本论》的研究对象,确定为资产阶级社会的生产关系,或作为那种生产关系总和的社会经济结构的内部联系。他这样确定对象,事实上,已不仅是应用了抽象分析方法的结果,把经济关系从一般社会关系中抽象出来,把生产关系从经济关系抽象出来;尤其是最先把资产阶级生产关系与其他社会的生产关系区别开。同时在一定意义上,还是应用历史的逻辑的结果,把资产阶级社会生产关系看作整个人类社会生产关系发展史中的一个段落,也可看为是应用由抽象上升到具体方法的结果。在这里,我们不难看到。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是如何同方法论密切联系着统一着。在确定研究的对象的场合,抽象的分析方法,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分别扮演了重要角色,而在资产阶级社会生产关系被确定作为研究对象以后,它们的作用,也许还更重要一些。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现象,是错综复杂、千头万绪、千变万化的;特别是它的人与人的关系又被物与物的关系掩盖着。要了解它的内在的联系和发展的动态,就不能不对它的整个社会机体,作生理的解剖;不仅要就本质与现象的差别上去分析,就发生成长的机能变化上去分析,还要就运动过程的形态转变上去分析。马克思正是这样不厌其详地做着这件事情。他从商品开头,在商品中区别一般商品与货币商品,在货币中区别作为货币的货币与作为资本的货币,并还进一步区别出货币的各种机能,资本的各种形态:把资本区别为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把劳动区别为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把价值区别为价值实体与价值量、价值与价值形态、价值与生产价格,以及把剩余价值区别为绝对剩余价值与相对剩余价值,那都是有决定意义的,又如区别劳动与劳动力,区别工资与劳动力的价值,区别剩余价值与利润,区别为卖而买的流通形态与为买而卖的流通形态,区别劳动过程、价值形成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区别个别资本运动与社会总资本运动……等等,不一而足。惟其要对资本主义的经济范畴、概念、过程,作这样的精密的区别,这种区别又有赖于分析方法,所以在《资本论》中,我们随时看到“分析”的字样。这说明马克思是如何重视分析的方法,但我们要据此硬说他的基本方法,不是辩证方法,而是分析方法,那就不符合事实了。我们每个《资本论》的读者,都可以仔细体察到,马克思是在怎样的场合,才应用“分析”这个词汇。例如在《资本论》第一卷初版序言,他就接连提到,“尤其在分析商品的那部分”,“关于价值实体与价值量的分析”,“在经济形态的分析上,既不能用显微镜,也不能用化学反应剂”[14]……等等,在同卷最后附录《评瓦格讷<经济学教程>》中,为反驳那位庸俗经济学者不懂得价值与使用价值的区别,价值与交换价值的区别,他差不多逐段用了“分析”的字样,并说“我的分析方法”云云。但在不是这样区别事物性质的场合,他一般是用“考察”、“研究”、“说明”一类字眼,而分析则被限定在一定范围、一定条件下。如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版跋中,他指出“研究必须搜集丰富的材料,分析它的不同的发展形态,并探寻出这各种形态的内部联系。不先完成这种工作,便不能对于现实的运动,有适当的说明”[15]云云,这不但说明了马克思的严格精审的科学研究态度,也说明了分析方法的局限性。事实上,分析和综合一直是在同时进行的,而在事物本身的性质及其相互依存关系上,也是非这样不行的。把商品的价值与使用价值区分开,但离开了使用价值,价值就没有社会存在的依据;把商品与货币商品区分开,但离开了商品属性,货币又不成其为货币,把货币与资本区分开,但离开了货币,资本又无从表现它价值自行增殖了。既要分开,又要综合,既要综合说明它们相互并存关系,又要综合说明它们的发展连续关系。在这里,已显然看到了,这样来看待并这样来处理这些经济范畴,只有辩证的方法才是可能的。抽象的分析法固然无能为力,但我们提出一些理由说,由抽象方法区别开,再由综合方法将其联系起来的由商品到货币到资本的发展转化过程,恰好是出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过程,因而,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就成为《资本论》研究的基本方法了。这么说,恐怕连分析论者也不会同意罢。我想,不论是这种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还是抽象法,只要就《资本论》研究结果的体系本身来加以考察,它们的局限性,是会看得很明白的。

谁都承认,《资本论》的科学结构,是非常完整严密的,它不但全面地显示了资产阶级社会生产关系总和的内在相互联系,并还如实地体现了它的总的发展动态,从而,使得在这里面的每个经济范畴、规律,都像很恰如其分地成为资本主义总现实关系或其总运动趋势之个别侧面的理论表现。这样一个科学理论的生产物,只能是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上,应用辩证方法的结果。当然,我们就是有了正确的历史观,又很理解辩证法的要求,也还不能完全保证建立一个科学体系,把错综复杂的、千变万化的现实经济生活,合乎历史逻辑地生动地表现在它里面。我们不要忘记,马克思是第一个人也是第一次通过《资本论》把他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应用到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生活方面的。为了要使他所建立的科学体系,符合唯物主义历史观,尽可能满足辩证法的要求,他曾多方努力尝试,看他的叙述,应当从哪儿着手,包括哪些内容,依照怎样的程序。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他在论述经济学的方法时,提出了一个分篇法;在同书序言中,他又提出了一个大体依据那个分篇法作了一些修改的研究顺序。而在《资本论》中,他的分卷分篇系统,又对那个研究顺序,有所改变。如果我们全面了解到马克思对于他的《资本论》体系的研究过程,就知道,他最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论到经济学方法所讲的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并不就是他在《资本论》中应用的基本方法。他开始对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进行批判时,从哪儿着手,依照怎样的程序开展下去,确是一个特别值得重视的问题。马克思在那篇导言中,把生产看为整个资本主义经济的决定的环节,并批判了资产阶级经济学者关于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的一般关系的看法,然后再归结到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不能像早期资产阶级经济学者所作的那样,从实在的具体入手,而要由他们通过分析而发现的一些有决定意义的抽象一般关系出发,再沿着现实发展的道路,逐渐上升到包含有“许多规定的总结,因而是复杂物的统一”,也就是说,由简单的范畴到较发展较复杂的范畴。《政治经济学批判》由商品论到货币是依照这个程序,《资本论》第一卷由商品到货币到资本,由资本生产剩余价值,再转到剩余价值资本化,也大体是依照这个程序,但把《资本论》全三卷(且不说他原来打算包括在《资本论》里面的《剩余价值学说史》)的结构综合加以考察,第一卷讲资本的生产过程,第二卷讲资本的流通过程,第三卷讲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似乎并没有完全应用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而宁是应用抽象分析法,为了便于把资本主义制度的剥削本质揭露出来,作者在第一卷先把容易混淆掩盖那种剥削关系的流通过程分配过程舍象去,等到剩余价值的秘密在直接生产过程找到了,然后再讲流通过程分配过程,而在第二卷流通过程,第三卷包括分配的总过程的叙述,也都不能说是在遵循着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程序,这也许正是历史的方法必须与逻辑的方法结合起来运用的实例吧。我体会,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讲到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而在《资本论》第一卷初版序中,只着重讲抽象分析法,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版中,专讲辩证方法,这并不是说,由抽象到具体的方法,不再应用,而只是说,这每篇序文,都有他写作当时所要阐明的重点。就是他在答复资产阶级学者批评他的方法论,而直截了当地明确地提出他的方法是辩证方法的第二版跋中,他也并未排斥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只不过把后者看为是从属于辩证方法的一种方法罢了。


总之,不论是抽象分析法还是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或者还是其他什么方法,在《资本论》的方法论或辩证的方法中,都有它在一定场合的一定的甚至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但决不能因为它在某种场合,处理某种问题,显得突出重要,就把它拿来代替辩证方法,或看作是《资本论》的基本方法。那样做,实在有把我们导向忽视辩证法,忽视《资本论》的精神实质的危险。抽象分析法,如果不同综合的说明或叙述的方法联系起来,它就不能理解事物的真正矛盾,解决任何对立统一的问题。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如果它不是作为历史的逻辑的方法应用的具体表现,它就很容易变为由简单的概念范畴到较复杂的概念范畴的一种纯抽象的公式。事实上,马克思在作着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叙述中,同时也随在注意到了由实在具体到简单抽象的这一面,这是我们在《资本论》中论到一切重要范畴概念时,都可以看到的。恩格斯曾就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如何用辩证方法的问题指出:“依照这个方法,逻辑的发展完全不必限于纯抽象的范围。相反,它需要历史的例证,需要与现实不断接触。因此这里引了各种各样的例证,有的指出事物在各个社会发展阶段上的现实历史进程,有的指出经济文献,从头追溯明确作出经济关系的各种规定的过程。”[16]这可以说是马克思应用他的辩证方法的范例,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是如此,在《资本论》中也是如此。要对于错综复杂的千变万化的现实经济状态,把它的辩证发展关系表达出来,显然不是片面的抽象分析法或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可以做到的,那必须依据辩证法的全面的发展和不断联系实践活动的要求,在不同的场合,对待不同的问题,借助于各种不同的方式方法来进行。在不违反历史唯物主义总原则,和能满足辩证法的要求的前提下,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研究叙述方式,是并不怎么拘泥于一定的格局的。我们不难看到:他在《资本论》第一卷中对于原始积累,对于协作手工制造业这一些出现于现代初期的经济现象,并不曾放在由小商品生产向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过渡的场合来说明;在《资本论》第三卷中,他还打破了先分析后综合的一般程序,开头就利润的总形成过程及其发展倾向,作了综合的叙述,然后才讲到它的各别具体形态。当然,马克思这么做,也并不是随意的,而是为了这样才便于在理论上把现实的生产关系复制或再生产出来,才便于把资本主义社会的总的辩证发展关系表达出来。当我们已知道,要把资本主义的现实的辩证发展关系表达出来,非辩证方法以外的任何方法所能办到;我们还知道,马克思应用他的辩证的方法,建立了《资本论》的严密的完整的体系;特别是我们都对马克思说他的方法是辩证的方法的文句,背诵得烂熟,为什么我们还不满足于这些,而要提出这样那样的方法,来代替他的辩证方法呢?这不能不说是我们应当深切反省的问题。

注释

[1]马克思:《资本论》(郭大力、王亚南译),第1卷,第2版跋,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3页。

[2]我们一般对辩证逻辑是用“Dialekcik”这个字,讲辩证方法是用“Dialektische methode”这个字。在本文中,我把它们这样区别开了。

[3]马克思:《资本论》(郭大力、王亚南译),第1卷序,人民出版社1953年版,第18页。

[4]《列宁全集》第38卷,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409页。

[5]马克思:《资本论》(郭大力、王亚南译),第1卷,第2版跋,人民出版社1953年版,第14-16页。

[6]马克思:《资本论》(郭大力、王亚南译),第1卷,第2版跋,人民出版社1953年版,第16-17页。

[7]马克思:《资本论》(郭大力、王亚南译),第1卷,第2版跋,人民出版社1953年版,第13页。

[8]马克思:《资本论》(郭大力、王亚南译),第1卷,第2版跋,人民出版社1953年版,第17页。

[9]马克思:《资本论》(郭大力、王亚南译),第1卷,初版序,第2页。

[10][11]恩格斯:《论卡尔·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政治经济学批判》,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169页。

[12]《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列宁全集》第38卷,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254页。

[13]《再论工会、目前局势及托洛茨基和布哈林的错误》。《列宁全集》第32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84页。

[14]马克思:《资本论》(郭大力、王亚南译),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3年版,初版序,第2页。

[15]马克思:《资本论》(郭大力、王亚南译),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3年版,第2版跋,第17页。

[16]恩格斯:《论卡尔·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政治经济学批判》,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171页。

文章来源:《经济研究》1962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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