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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德峰教授:世界运行的全部奥秘都蕴藏于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之中

 a_123 2023-01-23 发布于河北

辩证法是基于本体唯物的辩证法,唯物论是基于辩证方法的唯物论,唯物论为辩证法强基,辩证法为唯物论固本。

辩证法是基于本体唯物的辩证法,唯物论是基于辩证方法的唯物论,唯物论为辩证法强基,辩证法为唯物论固本。在本体论解决“世界以何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循此继进,辩证法则解决“世界何以存在”的问题。前者回答的是世界存在的构成,后者回答的是世界存在的状态。

(一)本质——对立统一规律

事物的联系与发展并非形而上学所表述的那种基于某种抽象的或先验的东西而展开,而是基于事物内部所存有的“二分对立”的矛盾所驾驭和支配,并且以一种定在的客观规律呈现出来。以往形而上学将理论支点置于事物单纯外在的,抑或是单纯内在的运动及其否定的过程之中,将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斗争”与“统一”割裂开来,在绝对不相容的对立、绝对不容和的同一之中去探寻事物的规律。

唯物辩证法则不然:一方面,事物联系的内容是由矛盾的对立统一所构建而起的;另一方面,事物发展的动力亦是由矛盾的这种斗争和同一来推动的。宇宙万事万物的同一性,正是缘于各种事物均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普遍性联系,使得事物能够找到它们彼此之间的相同频率,进而引起共鸣。

(二)趋势——质量互变规律

一事物之所以能成为自身并区别于它事物,是由事物本身所具有的某种规定性所决定的,而这种规定事物本身属性的元素有两个:质和量。

因此,任何事物均具有质与量这两方面的规定性,都表现为质与量的统一。其中,量是事物生成过程的起始阶段,当事物量的复加在程度和规模上超出事物原始形态的广度和深度的范围时,原有物的相持、平衡状态即被突破,从而实现事物新质的飞跃。

(三)归宿——否定之否定规律

否定之否定是基于对前一旧事物“母体”扬弃、继承的基础之上,开启后一新的事物的产生,是事物在联系和发展两大特征之中的一大环节。同时,否定之否定规律与对立统一规律也存在着一种“微妙”的辩证关系:否定之否定的存在,使得事物的矛盾由现存的状态转换至原有事物的对立面,进而完成事物新的蜕变,即源于事物矛盾的内在性的否定的力量。

矛盾的对立统一的演化和发展,就是由否定之否定这一规律来推进的。因此,事物的发展过程是一个基于对立统一规律的矛盾运动过程,这个发展过程不是简单地理解为经验的线性直接叠加,而是一个基于矛盾运动的自我否定和自我发展的过程。

“世界不是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即否定不能被置于既成的、断裂静止的意义上来加以理解,而要从过程的、动态演变的角度来加以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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