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文字仅供欣赏学习,不得用于任何商业用途* 关于合文 汉字是世界上最古老、最复杂的文字之一。早在5000年前的陶器用具上就已经发现了早期汉字的身影,到3000多年前已形成系统而成熟的甲骨文。汉字历经数千年发展演变,成为使用意符、音符和记号的形声文字。汉字形成之初,合文也就出现了。合文是文字学术语,在汉语中它既可以指一种汉字的构造方式、构造过程,也可以指这种构造的结果即合体文字本身,即“独体成文、合体为字”。通常认为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汉字浓缩成一个汉字构造单位的文字形式,而读音则仍保留原本的多音节读法不变,这就是合文。合文包括甲骨文合文、金文合文和其他古文字合文。合文最早见于商代文字(甲骨文),在甲骨文里,合文被大量的使用,合文的应用也非常普遍。在金文里,也有少数的合文,如:小臣、武王、文王。之后的各种简牍帛书、货币、玺印中也存在一定数量的合文。合文到秦汉以后就不大出现了。而自宋代起流行的成语(吉祥语、警句)、招牌词合文,包括用于现代汉语文字快速记录的速记合文以及当代艺术设计中的标志合文等虽与古文字合文的形式或多或少存在相似之处,但在应用、使用范围有着很大的差异。 《甲骨文编》《金文编》《战国文字编》《古文字类编》等记录古文字的专书,均有有关“合文”一项,收录了不同数量同时又为数不少的合文,足见合文于古文字发展中的重要性,而此类专书也大大方便了后世对于合文的研究。因此虽然现今合文的影响力已经大不如前,但研究古文字合文的现象对了解汉字的历史及演变就有很大的帮助。 由于合文至少包含了两个字,通过合文的字序等特点,借助于甲骨文的书写特点和行款,可以对甲骨文时代的一些语言文字特点做出判断,以印证现有关于甲骨文研究的相关成果。在商代甲骨文中,合文从意义角度来进行分类可分成四种:(一)人名类 。如上甲、报乙、小甲等,这些以合文形式出现的人名,先王名字居多,小臣、小臣墙等职官名称,黄尹、義京等人名、地名也有发现。(二)数量类。记载方国进贡数量、祭祀中祭品数量及狩猎活动收获类刻辞往往会出现数量类合文。从“十一”“十三”“十五”开始,十的整数、百的整数到千的整数,一直到“三万”均有发现。还有六七一、六七七六等未能确定意义的数量词以及二玉、三牛数词修饰名词也出现在甲骨文卜辞之中。(三)时间类。此类甲骨多见于月份,多为二字合文,而十一月、十二月、十三月为三字合文。(四)关于固有事物名称的,如:小雨、生月等等。 甲骨文数字合文 甲骨文对于数目的组合,大致有三种情况,一是十倍数合书(百、千倍数也如此)。二是十倍数析书(百、千倍数也如此)。三是数目之间以“有”字相系。甲骨文的数字合文详情如下:甲骨文合文:六十 甲骨文合文:七十 甲骨文合文:八十 甲骨文合文:九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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