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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周一,300ETF又要分红了!关于分红影响,新手要知道的都在这儿了【新手收藏】

 goldolive 2023-01-25 发布于广东

图片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

        对于刚进入期权市场的新手,可能并不清楚“标的分红”对每一个期权合约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借着“标的分红”的机会,我们就和刚起步的新手朋友们梳理一下——沪深交易所标的分红对期权合约的七大影响,供您平时收藏。
 
第一个影响:期权合约单位会变大
 
        根据沪深交易所的期权交易规则,在期权标的分红的前后,有两个变量是不会发生任何改变的!
 
  • 一个是期权市值,即“期权结算价乘以合约单位”;

  • 另一个是期权面值,即“标的价格乘以合约单位”。 


        有了这两句话的理解,我们就可以计算出调整后的合约单位了。这里,我们举一个例子(下文的内容都沿用这个例子),假设300ETF标的价格是4.144元/份,分红方案为0.064元/份,期权的合约单位是10000,那么经过分红以后,300ETF的价格就会变成(4.144-0.064)=4.080元/份,于是,按照期权面值不改变的计算原则,到了除息日,调整后的合约单位就变成了4.144*10000/4.080=10157(按四舍五入取整)。

        可以看到,经过调整后,期权的合约单位变大了!

 
第二个影响:期权结算价格会变小
        
        上面我们提到了,按照沪深交易所的期权交易规则,在期权标的分红的前后,每张期权的市值(即“期权结算价格*合约单位”)是不会发生改变的,否则期权买方的“权利”变多了,卖方岂不是要一下子跳起来了……
 
        所以,一旦合约单位发生了调整,那么期权的结算价格也会同步发生调整,调整后的结算价格就等于“原结算价格*原合约单位/调整后的合约单位”。        
 
        这里,我们假设当月C4100的结算价为0.0757元/份,一起来计算一下调整后的结算价格是多少。由于这份认购的原合约单位是10000,上面已经计算出调整后的合约单位是10157,于是按照期权市值不改变的规则,调整后的结算价格就等于0.0757*10000/10157=0.0745了(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第四位)。
 
        可以看到,经过调整后,期权的结算价格变小了!
 
 
第三大影响:期权行权价格也会变小
 
        与每个期权的结算价一样,每个期权的行权价格也需要进行同比例调整,按照上述的逻辑去计算,不难知道,调整后的行权价格就等于“原行权价格*原合约单位/调整后的合约单位”。
 
        我们依然以当月C4100认购期权为例,来计算一下调整后的行权价格是多少。由于这份认购的行权价等于4.100元,合约单位是10000,上面已经计算出调整后的合约单位是10157,于是按照上述的公式,调整后的行权价格就等于4.100*10000/10157=4.037了(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第三位)。
 
        可以看到,经过调整后,期权的行权价格也变小了! 
 
 
第四大影响:备兑义务仓需要补券了
 
        由于从除息日开始,所有原期权的合约单位都从“10000”变为了“10000+零数”,这意味着已经备兑开仓的投资者到期时交割的ETF数量也不再是每张10000份,而是10000多份。按照逻辑,备兑开仓的投资者是需要用全额标的证券作为保证金的,缺一份都不行,所以在除息日,对于那些持有备兑义务仓的投资者,就需要另外买入标的ETF进行补券,沿用上面的例子,每1张备兑义务仓需要再买入157份300ETF。  
 
        需要提醒的是,目前上交所300ETF分红,你要补的券是“510300.SH”,深交所300ETF分红,你要补的券则是“159919.SZ”,因此千万不要补错券!
 
 
第五大影响:沪深期权在备兑补券上的规则不同
 
        假如您在除息日当天持有了备兑义务仓,但未能在收盘前及时补足券,就会导致备兑担保物不足,这个时候,沪深交易所的处理方式会有所不同。
 
        根据目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交易规则》,如果备兑持仓者未能及时补足券,导致备兑担保物不足,那么不足部分的持仓会被强行平仓。而根据目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交易规则》,不足部分的备兑义务仓将会转为普通的卖出持仓,对应的担保物就变成了现金,只有在现金都不足额的情况下,才会导致这部分持仓被强行平仓,这一点与上交所期权的交易规则略有不同。 
 
第六大影响:分红日的盘面,期权合约变多了
 
        从上面案例的计算中,我们已经发现,一旦标的分红,当前盘面上所有期权合约的行权价格和合约单位都将发生调整,这样的话,原本的合约单位(10000)就都带上了零数,就不再是原来整整齐齐的、合约单位为10000的期权合约了。        
 
        试想一下,如果您到期时被要求交割,您是希望从市场上爽爽气气地买入10000份ETF呢,还是东拼西凑地买入带有零数的ETF呢?大部分人的答案应该是前一个!考虑到市场上的交易者仍然非常需要整整齐齐的、合约单位为10000的一批期权合约,按照目前的规则,在除息日的当天,交易所将会新挂一批合约单位为10000的标准化合约(4个月份、9个行权价、认购+认沽,总共72个合约),原来的、已经经过调整的期权合约全部会被贴上了带“A”(表示Adjusted)的标签,与新挂的合约们共存。
 
        于是,在除息日当天,整个期权盘面上就多出了72个合约了。
 
第七大影响:组合保证金、组合行权需要区别对待
 
        2019年年末,沪深交易所相继实施了组合保证金和组合行权机制。不过在目前的交易规则下,当两个合约具体进行组合保证金的时候,它们必须被要求具有相同的合约单位。
 
        以上文中的分红假设为例,假如我双卖了当月不带A的认沽和当月带A的认购,各100张,前一份认沽期权的合约单位是10000,后一份认购期权的合约单位是10157,在目前的制度下,这两个持仓就无法申请成为“卖出宽跨式组合(KSS)”,因此也就无法用组合保证金的方式省下单边一腿的保证金了。
 
        再举个例子,假设我构建了一对牛市价差组合,买了100张不带A的平值认购,并卖出了100张带A的虚值认购,同样是因为前一个合约和后一个合约的单位不一致,无法申请成为“牛市认购组合(CNSJS)”,也无法把整个组合的保证金占用暂时降为0。   
 
        同样地,当我们面临到期日组合行权的时候,也同样存在合约单位一致的问题。假如您在到期日正好持有100张带A的实值认购,100张不带A的实值认沽,尽管它们的月份是一样的,持仓张数也是一样的,但还是由于前者带“A”,后者不带“A”,组合行权的指令将通不过交易所的前端检查,导致申报无效。       
 
        所以,对于希望利用组保来“省钱”投资者,就需要特别注意了!在目前的规则下,带“A”和不带“A”的合约,是不能进行“结婚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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