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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导读】不失其亲

 liuhuirong 2023-02-04 发布于湖北

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

《论语》学而篇第十三章,有子曰:“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意思是,有子说:“守信近于道义,诺言就可兑现;恭敬近于礼仪,就可远离耻辱;(信与恭)因其不失仁爱的原则,也就可以遵循的。”本章有子说了三句话,下面分别说明一下。

一、信近于义,言可复也。

《朱子集注》释曰:言约信而合其宜,则言必可践矣。意思差不多。“信”,《说文》解释为“诚也,从人从言”,可见“信”的最直接的意思就是说话算数。“近于”释为在范围内,不背离。因为“义”作为得到社会公认的普遍的道德标准,社会性的“义”理应高于个人性的“信”,是判断“承诺”的内容该不该兑现的更高的标准。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对他人的承诺不违背道义,才可去践行兑现。换句话说,通常要言而有信,但所说的话,所承诺的,违背了道义,那是不要去兑现的。兑现了违背道义的诺言,反而是有害的。

二、恭近于礼,远耻辱也。

《朱子集注》释曰:恭敬亦须合礼,否则易近于耻辱。也大旨可遵。对他人过分的超过礼的范围之内的恭敬,究其原因,或因私心作祟,被“富贵所淫”,陷于谄媚;或被“威武所屈”,不能自觉维护自身的尊严。这两种情况都难免遭受来自他人的耻辱。一是“被恭”者的心理的蔑视以及行为的侮辱;二是旁观者对你的丧失尊严行为的鄙夷,导致人言可畏、甚至千夫所指。这句话的意思,恭敬符合礼的范围,就可以避免良心的不安和他人的羞辱。

三、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

这段话歧义最多。大的不同源于对“因”的不同解读。小的不同起因对“宗”的多种释义。如朱子释“因”为“依靠”,本句理解为:所依者不失其可亲之人,则亦可以宗而主之矣。那第三句与前两句就没什么关联,读起来就怪怪的。还有就是认为“因”是“姻”的通假字。处理家族内部的事物时,能够不失去亲人的信任,便可以充任一族之首。这是把“宗”释为“宗主”,还可以把“宗”释为“效法”。“亦可宗也”就可翻译成:这就可以值得效法。这种解释与朱子的解释,都有一个问题,就是这句话与前两句就失去联系了。不符合语言习惯,而且解释的意思一般化,没有经典的味道。

对于第三句话,我个人的理解是与前面两句话相联系的。主要是对“亲”字,大部分注家都理解错了,应该正确理解为“爱”、“亲爱”、“仁爱”,就可迎刃而解。正因为信近于义,恭近于礼,而信与恭这两者都是基于仁的原则,即不失其仁爱的原则,那么也是可以遵循去做的。义和礼也是不失其亲,以仁爱为根本的。也就是不管信,还是恭,因为不失其亲爱的原则,就可以去遵循的。其实包括义和礼,都不能失去仁爱的原则。把“亲”解释为“亲爱”、“仁爱”,才是正解,符合圣人孔子的思想。那么这句话的意思就是,(信与恭)因不失其应仁爱的原则,也是可以遵循的。可惜,朱子一直没把“亲”往“爱”去解释,包括注释《大学》中的“亲民”为“新民”,这是他的误解啊,误导了很多人,而无数后人却不加思索,以他为宗,盲从不疑,直到如今,也是有所憾!

白云山人

2018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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