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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磷脂综合征几个常见的问题及答疑

 meihb 2023-02-08 发布于江苏

  • 对于可疑 APS 患者,建议同时检测 LA、aCL 和 anti-β2 GP Ⅰ Ab,以确定血栓形成或产科并发症的风险。

  • 持续中高滴度 aPLs,以及 LA、aCL、anti-β2 GP Ⅰ Ab 阳性是影响 APS 预后的主要因素。LA阳性是影响 APS 预后的独立危险因素,可用于 APS 诊断和风险评估。

  • APS 患者有以下情况更易出现不良结局:中高风险的 aPLs 谱;合并 SLE 或其他全身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既往血栓形成史和病理妊娠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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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科抗磷脂综合征患者,如何恰当治疗保证母胎良好结局?

  • 对于计划妊娠的 OAPS 患者,建议每天应用阿司匹林(LDA)50~100 mg 并维持整个妊娠期,在应用LDA 的基础上,加用低分子量肝素(LMWH),剂量和使用时间应根据患者情况进行个体化处理,如既往是否患有血栓、是否存在中高风险的抗磷脂抗体等,妊娠期应定期风湿免疫科及产科联合监测及调整药物。

  • 对于常规治疗失败的 OAPS、合并 SLE 或其他全身性自身免疫性疾病、高风险 aPLs 谱的 OAPS,建议在妊娠前开始应用羟氯喹、小剂量泼尼松,或球蛋白。

  • 对于 NOAPS,建议根据个体化风险(如aPLs 谱、伴有 SLE、既往活产、妊娠丢失或血栓形成等),单独使用 LDA 或联合使用低分子肝素。

  • 如果合并红斑狼疮等结缔组织病,需要监测病情变化并及时调整药物。

抗磷脂抗体滴度变化了,药物要调整吗?

  • 对于妊娠前或妊娠早期已确诊的 OAPS 患者,妊娠期 aPLs 抗体滴度变化不作为药物剂量调整或停药的依据。临床中,常常可以看到妊娠中晚期抗磷脂抗体滴度下降或者转为阴性,但不能因此而将抗凝及/或抗血小板药物停用;如果抗体滴度升高了,也无须加药而导致过度干预甚至造成出血。

OAPS治疗患者,阿司匹林和低分子肝素在接近分娩期、手术前后如何停药?

  • 低分子肝素: 预防剂量至少停药12h、治疗剂量停药24h可保障分娩及麻醉安全。

  • 对于无血栓病史的女性,孕36周后停用阿司匹林。分娩前7~10d停用LDA,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因继续使用LDA而引起的围手术期出血。

  • 既往有严重动脉血栓并发症(如脑卒中或心肌梗死)病史的女性,不建议在分娩期停药,因为与手术切口出血的风险相比,降低严重血栓并发症发生风险的获益更大。

  • 关于介入性产前诊断操作期间的抗凝治疗,手术前至少12h停用抗凝剂,穿刺后6~12h后再使用抗凝药,减少出血风险。

产科抗磷脂综合征患者终止妊娠时机?

  • OAPS 并非剖宫产指征,如果没有其他产科并发症,推荐孕 38~39 周计划分娩。

  • 如果合并子痫前期和胎盘功能不良的临床表现,可根据产科指征处理

参考文献:产科抗磷脂综合征诊断与处理专家共识 中华围产医学杂志 2020 年 8 月第 23 卷第 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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