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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三百问》278. 如何理解“有德司契,无德司彻”?

 舞酒绿林 2023-02-27 发布于广西

(第七十九章)

“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有德司契,无德司彻。”如何理解“有德司契,无德司彻”呢?先看古人的注解:

河上公章句:“'是以圣人执左契’,古者圣人执左契,合符信也。无文书法律,刻契合符以为信也。'而不责于人’,但刻契之信,不责人以他事也。'有德司契’,有德之君,司察契信而已。'无德司彻’,无德之君,背其契信,司人所失。”说有德的人掌管契约,无德的人背信弃义。他误解了“司彻”。

王弼注:“左契,防怨之所由生也。有德之人,念思其契,不令怨生而后责于人也。彻,司人之过也。”他注解不全。大意是保留借据,不生怨恨,为人不要太过。看现代名人学者的解释:

余秋雨翻译:“圣人虽握有债权,也不要人家偿还。有德的人握债权而无偿,无德的人掌税权而行事。”(余秋雨:《老子通释》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21年,第228页。)这是鼓励借钱不还吗?这应该不是老子的意思。

南怀瑾说:“圣人之道是把握原则,而不苛责于人。'有德司契,无德司彻’,真正懂得这个道理,那就了解了圣人之道是领导阶层的大政治家,只把握原则,不求管理。'无德司彻’,'彻’是治的意思,无德的统治就是到处设规则,也就是管理,这是无德之人的做法。”(南怀瑾:《老子他说》续集 东方出版社,2010年,第363页。)他把债权管理说成了政治统治,脱离了“契”、“彻”的意思。

陈鼓应今译:“因此圣人保存借据的存根,但是并不向人索取偿还。有德的人就像持有借据的人那样宽裕,无德的人就像掌管税收的人那样苛取。”(陈鼓应:《老子今注今译》 商务印书馆,2016年,第343页。)

“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有德司契,无德司彻。”这一句要正确理解两个关键字:“契”和“彻”。

契,双方或多方共同协议订立的有关买卖、抵押、租赁等关系的文书。如契约、契据、房契等。古时候,刻木为契,剖开一分为二,分别叫左契和右契,给双方收执作为信符,以便日后结算偿还。债权人收左契,债务人持右契。

彻,常用词意为通、透。如贯彻、透彻、彻底、响彻等。这里的“彻”不是常用词义,是周代的田赋制度,为十取一的税法。《孟子·滕文公上》:“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彻”是周朝的税法,十分之一的税率。

责,指责罚、惩罚。司,是主管,操作。所以,这一句翻译就是:圣人是保存好借据而不讨债。有德之人保存借据不追债;无德之人却是放高利贷,甚至催债逼命分毫不让。

这个“是以”与“和大怨”的关系就是不要追债逼命。债权纠纷只是小怨,可以调和。如果逼出了人命就成了大怨,不好调和了,影响社会和谐。所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但不是放弃债权,不是不要还。

“有德司契,无德司彻”。古时借债,借条刻在一块板上,分成两半:债权人执左边,称为“左契”,债务人持右边,为“右契”,此为“司契”。“司契”是保管好契约,不是不要债而是不逼债,这是有德的表现。若不要债又何必“司契”呢?“司彻”则是操作税赋或利率,债主按规定征收税租,或放高利贷。到期不还,就采取各种手段逼债,父债也要子还。老子认为这是无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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