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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非洲》:我们应该选择怎样的生活?

 自在飞花轻似烟 2023-03-04 发布于黑龙江

你好吗?我们今天来讲一本书——《走出非洲》。我非常喜欢这本书,我们每个人人生中至少有过一次冲动,想要去非洲,你有吗?

我闺蜜的儿子生命中看的第一部电影是《狮子王》,那个小狮子辛巴刚出生被高高地举起来,它面对着阳光,“这里是荣耀之国,有成群的斑马、长颈鹿、角马、狮子”,我就看见女儿的那个眼睛瞳孔瞬间放大,她就记住这里是神秘之地,这里是想象之国,它的名字叫非洲。

因为这样,我曾经报名参加了一个旅行团去肯尼亚,我想去看完动物大迁徙以后就死在非洲,但是非常遗憾,没有能够实现,可是我知道非洲就在那里,不管我去或不去,它都像是精神领域里的万有引力,深深吸引着我。这个词,“精神领域里的万有引力”就是《走出非洲》这本书里的原话,多准确。

所以这本书,所有人都应该读一遍,它会扩大你对世界的想象。

先说说这本书的作者,她叫卡伦·布里克森,丹麦女作家,我们叫她布里克森,《走出非洲》为她获得了巨大的声誉,所以她两次提名为诺贝尔文学奖的候选人。

这部小说被改编为同名电影《走出非洲》,这部电影获得了奥斯卡七项大奖,电影非常好,它就演了一个爱慕虚荣的富家女凯伦,决定跟一个叫布里克森的男人结婚。她为什么要嫁给这个男人呢?一开始凯伦的出发点很庸俗,因为布里克森可以买一个男爵的封号,她有钱,而那个男人有名,所以她嫁给这个男人,就可以成为男爵夫人,贴了一个闪亮亮的标签。

就这样,凯伦离开了丹麦,远嫁东非肯尼亚,但是男爵夫人的称号,并没有给凯伦带来美满的婚姻生活,那么女性到底应该选择什么样的生活?大家先想一下,我们讲完这本书后,再一起来回答这个问题。

为了男爵夫人的头衔,作者布里克森跟随丈夫来到了非洲

在讲小说原著之前,我们必须先认识一下它的作者——布里克森,因为《走出非洲》是一本带有自传性质的小说,我刚才讲的那个故事,就在她的真实人生中发生过。

这本书取材于布里克森1914年到1931年期间在非洲肯尼亚的生活,她在那里经营咖啡农场,有过很多真实的体验。那布里克森出生于丹麦一个贵族家庭,她是1885年4月17号出生。10岁的时候,她的父亲是一位政治家,也是作家,选择了一个很极端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就是悬梁自尽。

布里克森一下子就陷入了颠沛流离的生活,她跟随母亲寄人篱下,到处流浪。到1914年,布里克森29岁,为了男爵夫人的名头,她和自己的远房表兄瑞典男爵布里克森结婚,并跟随他来到了肯尼亚,经营一个咖啡农场。

到了肯尼亚之后,布里克森才知道,在这个茫茫高原,不会有多少人在意你头上的光环,没有人知道你是谁。而她的丈夫是个纨绔子弟,非常风流,他对经营农场丝毫不感兴趣,爱打猎,爱调情,呼朋引伴,出门狩猎,往往几个月都不回家。而且他认为,你不就是想要跟我结婚吗?现在你如愿以偿了,我的责任已经尽到了,接下来你为什么要管我?

所以这导致年轻的布里克森无可奈何,毕竟她的婚姻就是一桩交易,她能用金钱换来的只是男爵夫人的头衔,和爱无关。

那么七年后,这段不愉快的婚姻就结束了,而丈夫给布里克森留下了什么呢?除了用她的陪嫁买下来的农场,还有一种非常让人不愉快的病,就是梅毒,这造成了布里克森一生都无法生育。

离婚后,布里克森决定留在肯尼亚继续经营农场,她和仆人们一起在土地劳动,和当地的土著人一起生活种植咖啡,应该说就是这段时光让她重新认识了大自然,她遇见了森林 动物和那些真诚的人。她对土著人由歧视、不屑、不理解,到融入这些人中,帮他们办学校,帮他们看医生,布里克森开始渐渐爱上非洲这片广袤神秘的土地,而接下来,她也在这里遇到了影响她一生的人。

这个人非常重要,叫丹尼斯·芬奇·哈顿,我们叫他丹尼斯。这是一个牛津大学毕业的英国贵族,被人称为英俊得令人难以置信,他是20世纪非洲狩猎和飞行探险的先驱,就是这位丹尼斯,他的生活方式,对海明威等人有着非常大的影响,所以也是一个偶像级的人。

那在1918年的春天,在内罗毕,布里克森和丹尼斯相恋了,他们在一起度过了十三年,一起坐着飞机,俯视肯尼亚的悠远起伏与辽阔,一起仰望非洲湛蓝、万里无云的天空,一起在幽暗的灯火下,在火炉边喝着红酒,讲述那些琐碎神秘的故事,听着那些只属于他们的音乐旋律,随着歌谣起舞,好浪漫对吧。

可是1931年,丹尼斯在一次飞机失事中意外罹难,永失我爱。而祸不单行,布里克森的农场也面临破产,破产后的布里克森失去了一切,她结束了在非洲的生活,返回故乡丹麦。在离开非洲的时候,布里克森已经一无所有了,她把自己十七年的经历写成了这本小说——《走出非洲》。

但是她本人呢?那是注定永远走不出非洲,此生她都走不出这片她付出了青春、爱恨和峥嵘岁月的土地。一直到晚年,布里克森都保持着一个习惯,就是每天黄昏的时候,她要自己登上高楼,然后凭栏眺望丹尼斯长眠的非洲的方向,她会低声默默的祈祷。布里克森的生命结束于七十七岁,死亡证书上写着“消瘦”,就印证她晚年说过一句话,说:“当我的肉体变得轻如鸿毛时,命运可以把我当作最轻微的东西抛弃掉。”

你可能会被这个真实的故事深深地触动,它就像纪录片一样,把一个人的一生描述出来。那只有了解这些细节,你才会知道《走出非洲》这本小说,它不仅仅是一个浪漫的爱情故事,这恰恰是布里克森特别了不起的地方。

刚刚进入非洲的时候,布里克森是一个带着成箱的象牙、瓷器和丝绸的欧洲富家女,但是在这里度过了十七年,她经历了疾病的摧残,婚姻的失败,爱人的去世,甚至连自己付出无数心血经营的农场会在一场意外的大火中毁于一旦。她失去了一个人所能够失去的一切,可是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我非常惊讶,因为布里克森不是在写失去,她真是太厉害了,那她一直在写什么呢?收获。

对,就在不断失去的过程中,收获同时发生。认真阅读整部小说,你会看到为了农场,布里克森挨过天旱,扛住蝗灾,她拿着鞭子对抗野兽,她在广阔的大地上找到了新的生命连接。

就在非洲,每一次日出日落,每一缕清风细雨,每一个动物的脚印,都印证着这个女子和这块土地之间生死相许的爱,这个真是非常动人。

故事的最后,布里克森的生命已经变得完全不同,我在读这本小说的时候,真是哭过好几次,但每哭一次,都觉得自己被治愈了。我特别希望自己能像布里克森那么勇敢和真诚,所以我要把这本书分享给你。

读完整部小说,你会看到一个原本以婚姻为交易,来换取贵族头衔的虚荣女子,是怎么样一步一步从收获男人走向收获世界的。

《走出非洲》内容五花八门,仿佛一部非洲的纪录片

那提醒一下,这本书和我们熟悉的那个电影其实有很大的不同,所以我们必须慢慢地读,它就像流动在非洲大地上的时间,这是写给非洲的一封情书。我好喜欢这句话,我应该把这句话改动一下,我讲经典,也是给所有人的心灵情书,希望我能够做到。

《走出非洲》这部书其实几乎没什么情节,它就是纪录片,整本书有五个部分,是五十四篇散文和随笔组成的,内容五花八门,咖啡庄园的农庄生活,盛大的当地人舞会,小动物 羚羊露露和小小的萤火虫,索马里人有多么严谨,马赛人到处流浪,还有基库尤人之间的族群仇杀。

那里的人、那里的事,布里克森就像是摆弄自己的针线盒一样,一点一点娓娓道来,但她充满深情。

那布里克森的农场长什么样呢,书里面是这样描写的。

在非洲的恩贡山脚下,我有一座农场,恩贡山向北绵延一百多英里,赤道在这儿横贯而过。农场海拔超过六千英尺,这儿的早晨和傍晚清朗安谧,能见度极高,白日里,你会觉得自己站得很高,太阳近在咫尺。到了深夜,则气温骤降,清冷无比。

站在这片土地上,视野极其开阔,你看到的一,都显得非常伟大,非常自由,给人一种无与伦比的尊贵感。

写得真好。所以文学就是感受,你读了这一段,如果有一个冲动,说你要光着脚站在大地上,感受泥土,感受沙粒,你就能理解什么叫作自由,什么叫作辽阔,心底会油然而生尊贵感,即使是需要付出辛苦劳作的咖啡园,在布里克森笔下,也有动人的美丽。

她写道,种植园里也有美不胜收的时候,当雨季来临,咖啡树开花时,在毛毛细雨中,在薄雾的笼罩下,好似有一团白垩云漂浮在六百英亩的土地上,那景象真是美得摄人心魄。咖啡花味儿微苦,闻起来颇似黑刺梨花的味道,咖啡果成熟后,整个咖啡园就变成了一片红色的海洋。

我每天都要喝一杯咖啡,可是我从来不知道咖啡花的味道,我就是读了这本书,才真的到了云南,到了泰国,去看咖啡果究竟是什么样子,所以它就是拓展了我的灵敏度。

那么布里克森刚刚到非洲的时候,肯尼亚还没有汽车,她每次去内罗毕,这是中心城市,她要去买很多东西,那怎么去呢?就骑马,或者赶马车。这个马车是套上六头骡子,因为马非常珍惜,布里克森非常喜欢打猎。

在傍晚时分,天空还是蔚蓝色的时候,这个女子会提起猎枪,去周围的红薯地里打一种叫鸡鹑的野禽,可能就是小小的,长得有点像小山鸡。还会看到欧鸽站在树上,咕咕地大声歌唱,这些树的树干高高的,开着穗状的花朵,曾经是覆盖整片农场的原始森林的一部分,现在却零零落落地散布在乡巴田中。

在游猎的日子里,布里克森见过足有129头那么多的水牛群,见过在茂密的原始森林里穿行的象群,见过横穿平原的长颈鹿队伍,见过两只犀牛在清晨漫步,甚至还见到过高贵的丛林之王——狮子。

在大自然中,布里克森发现了什么叫真正的热爱

在来非洲之前,布里克森的内心也有着那个时代欧洲社会的偏见和殖民者的野心,她看不起非洲的原住民,她想改变非洲,征服非洲,占有非洲,但是当真正踏上这片土地时,一切都不一样了。

布里克森在书里说,想象一下,一个天生喜欢小动物,却在没有任何动物的环境里长大的人,某一天突然有机会接触到了动物;一个天生喜欢树林和森林的人,在20岁的时候才第一次踏进森林;一个天生对音乐敏感的人,在成年之后,才第一次听到音乐……来到非洲之后的我就是这样的人。

开始与非洲土著人交往后,我常常去听管弦乐队的演奏,这是什么?这叫真正的热爱,它不是活在纸上的,不是活在人造的一堆钢筋水泥丛林的,它是真正的跟大自然有了感情,有了互动,所以这种热爱一旦迸发,你就会意识到,当你爱某一个人,某一个事物或者某一片土地,你从来都不能改变和占有它,你能做的唯有理解、包容和接纳。

所以布里克森就开始走进了那些土著人,真正地开始爱他们,这是她对非洲感情的集中体现。在书里她这么写,说这种爱是一种不分年龄阶段、不分性别的强烈包容,土著人是非洲血和肉的化身,这些在广袤的风景画中生活的小人,要比大象、长颈鹿,比生长在河边的那些高大的含羞草似的树木,以及在大裂谷上空高高耸立的隆戈诺特死火山更能真实地反映非洲。

在这片高原上,你会想起这句诗,“高贵着的永远是土著人,平凡着的永远是迁徙过来的人”,这是真正的谦卑。所以这段生活给了布里克森彻底的改变,她和土著人建立了超越文化的私人感情,他们成了好朋友,她说我知道自己永远都不可能了解或理解他们,但他们却彻头彻尾地了解我,甚至在我还没有意识到的时候,他们就已经知道了我下一步会做出什么样的决定。

就在这片土地上,布里克森和土著人彼此陪伴,感受到一种奇怪的安慰和解脱,她甚至忘记了婚姻生活带给自己的不幸和难以摆脱的病痛。她写到,农场上的生活有时是非常寂寞的,在寂静的夜晚,时间一分一分地从钟表里滑落,生命也随着一点一点地从我们的身体里消失。每当此时,我就希望身边能有一位可以聊天的白人朋友,至于身边的土著人,虽然他们沉默无声,似乎一直处于阴影中,但我一直都能感受到他们的存在,他们始终和我是平行的存在体,只不过是处于不同的生命层面上。我们相互之间是心有灵犀的。

我非常喜欢这段话,所谓的心有灵犀,就是我们会穿越时间,穿越空间,会和某一个人奇特地有通感。就像在文学上,当我们被这本书打动,就会共用一小块心灵,你很难分辨此刻是布里克森在说寂寞,还是王维在说寂寞,或者是你和我的寂寞对吧?所以一本好书,真的非常奇妙。

那除了理解、陪伴和安慰,土著人带给布里克森的,还有生存的智慧和勇气。在某种程度上说,对于黑人,命运女神就是他们的家,就是小屋里那熟悉的黑暗,是深深地埋在地下的庄稼根上的霉菌。

布里克森去仔细地观察那些基库尤老年妇女,发现她们过着很艰苦的生活,时间久了,这些女人变得像打火石一样坚硬,像老骡子一样顽固。如果可能,她们甚至会咬上你一口。她们生了很多孩子,也眼睁睁看着很多孩子死去,她们天不怕地不怕,甚至能背动三百磅重的柴火。她们额头上绕着缰绳,绳子固定着背上的柴火,双脚在柴火堆下蹒跚地向前走,即使如此,她们也从来不会向谁低头。这些女人们体内储存着巨大的能量,一直都散发着灿烂蓬勃的生命力。

布里克森对当地的土著人也非常好,她不仅出钱出力,把土著男孩卡曼特送到医院治疗脓疮,还在农场上办了一所学校,轮流地从罗马天主教会、英国教会和苏格兰教会请来一些老师,为这些土著的孩子们上课。

那后来,就那个非洲的小男孩卡曼特,成了布里克森的医务助理和厨师,而且这个卡曼特非常聪明,他无师自通,厨艺一流,做出了连王子都赞不绝口的肉汤,这些好玩的事都在书里。

那随着时间慢慢流逝,布里克森不仅摒弃了过去自己身上的偏见,来自文明社会的那种傲慢,她还反思了我为什么会是这样一个人,她就很诚恳地在书里写,她说往昔都曾比我们这些工业时代的人,更好地理解和赞赏过有色人种,可是当第一部蒸汽机造出来后,世界上的两类人种分道扬镳,再没有交集。就像我们不喜欢噪音一样,土著不喜欢速度,他们最乐观的时候,也难以接受速度。他们与时间相处融洽,从来没有想过要排遣或消磨时间。

你看这个是真正的宽容,就是她不能够成为一个真正的土著人,可是她知道你和我不同,所以我欣赏你的不同,这是布里克森非常大的悲悯。

她在农场里为土著人举办了盛大的舞会,她对那些不同于自己的当地的风俗,和一些人的生活习惯不再排斥和贬低,而是学会了尊重和欣赏。想一想其实挺了不起的,在那么多年前,一个来自上流社会的富家女子,她竟然能够发生这么大的改变,真正地融入这块土地,这是非常有力量感的,所以我很尊重布里克森。

动物是布里克森在非洲的另一个慰藉

那除了土著人,布里克森和动物也相处得很愉快,可以说动物是她在非洲的另一个慰藉。比如说一个小小的薮羚,就架起了她和自然的连接。薮羚是非洲羚羊的一种,是羚羊中最漂亮的一种。

那有一次,布里克森是从一群基库尤小男孩的手中解救了一只羚羊,她给这个羚羊起名字叫露露,露珠的露,它只有小猫那么大,长着一双安静的紫色大眼睛,双耳非常光滑,看起来像绸缎一般,鼻子像松露一样黑,蹄子小小巧巧的,给它平添了一丝中国旧私塾里小姐的气质。这些小姐们都有着小巧的缠足,这个想象力也是很特别。

在布里克森的纵容和溺爱之下,羚羊露露就成了农场里最骄傲和高贵的存在,它在原始森林和咖啡农场之间来去自由,它把布里克森的咖啡园和非洲的风景融为一体,它就像是一个信使。

羚羊露露和布里克森的情意延续了很多年,直到有一天,露露进入森林之后再也没有回来,布里克森一直对它念念不忘。后来露露带着它的丈夫和孩子又回来了,它愿意接受布里克森给它的食物,但是他们之间不存在驯服和忠诚这回事儿。这是非洲的动物羚羊露露的骄傲,它和布里克森一样,作为各自独立完整的生命而存在。

布里克森说,现在露露和我的房子之间有一种很自由的联盟关系,这种关系非常罕见,非常值得尊重。它能够从原始的自然世界里来到我们这儿,这表明我们和大自然的关系很融洽。

如果你有孩子,一定要读给他听,那会让他很小就知道,这个世界是非常辽阔的,人可以像风一样到处去,你可以长着想象的脚,走到很远很远的地方。

那对于凯伦·布里克森来说,在非洲的生活当然不全是田园牧歌,不要把它过分地浪漫化和诗意化,其中有经营咖啡农场的艰苦,有面对天灾的无奈,有战争时期被孤立的孤独感。布里克森在非洲待了十七年,疾病、死亡、失败包括沮丧,都在她的生命中不断地上演,但是如果人生真的可以重来,我相信布里克森依然会选择非洲,就像是北野武说过的那句话,说人生虽然很辛苦,但我还是会选择那种滚烫的人生。对,就是滚烫这个词真是太重要了,为什么一个女人能够这样挚爱非洲,那是因为滚烫。

可是既然她这么挚爱非洲,为什么又会走出非洲了呢?我们接着来看,其实这是个意外。布里克森自己也没有想过我会离开非洲,就在这块土地上,她给自己买了墓地,她就准备葬在非洲,但是慢慢地这块土地也在发生变化。

布里克森发现,这里有着一些她不喜欢的东西出现了,在书里她认真地写了这个过程。随着老克努森、伊曼纽森、伯克利和丹尼斯这些人物一个一个地离开,这都是她生命中非常重要的朋友,布里克森失去了她的精神依靠,她感到就像是面包失去了酵母,这片土地失去了活力。非洲已经不是她来的时候的那个非洲了,她不再是悲剧演员、冒险家、浪子和诗人的乐土,它正在逐渐成为一个商业议题,一种优雅、愉悦和自由的存在消失了,发动电力的因子消失了。

所以布里克森在书的结尾说,不是我要离开这片土地了,我根本没有这种力量决定这种事儿,而是这个国家正在慢慢地、庄重地从我身边走开,就像大海在退潮一样。

终于到了要离开的那天,布里克森坐上一列火车,驶离内罗毕,她返回了故乡丹麦,从此再也没有踏上非洲的土地。

在电影中,文字就变成了可感知的美丽生活

在1985年,《走出非洲》被拍成同名的电影,电影获奖无数,电影和小说的差异还是比较大的,它是以爱情作为主线。如果你还没有看过这部电影,那听完我讲这本书,可以去找来看一下,你会在一幕一幕镜头里面看见布里克森笔下所描述的那些段落,文字就变成了高山、雄鹰、狮子、非洲广袤的土地还有绚烂的落日,它会变成你可以感知的生活。

和小说一样,电影拥有文学性的浪漫背景,在电影中女主角的名字叫凯伦,扮演女主角的是梅里尔·斯特里普,老戏骨,我非常喜欢这个演员,她的脸有一种很古怪的漂亮,好像她从来都没有年轻过。就是好多人喜欢的那个少女感这个词,在梅里尔斯特里普的生命中从未发生,但是很奇怪,她虽然成熟却有一种清澈感,而且非常可塑。

她可以是《穿普拉达的女魔头》里面那个非常时尚的人,她也可以是中世纪的一位女王,它可以是一个温情的家庭主妇,也可以是《魂断蓝桥》里面那个很浪漫和细腻的女人。那在《走出非洲》里,她把凯伦演得活灵活现,这个故事就是布里克森真实的人生。

一个爱慕虚荣的富家女,带着丰厚的嫁妆,瓷器、水晶、象牙和金钱来到了肯尼亚,她有了一个丈夫,她有了一个男爵夫人的头衔,她对自己未来的生活当然充满期待,希望在异国情调中开启全新的氛围,将来可以跟别人四处吹嘘。

但是所有的一切都没有像她期待的那样发生,在新婚的第二天,她的丈夫就抛下了凯伦外出打猎玩乐,好几个月不回家,最后还把梅毒传染给了凯伦。这场婚姻以离婚收场,这就是布里克森真实的经历。

那么在影片中,离婚后的凯伦努力融入当地,她认真地经营农场,每天和仆人们一起辛勤地劳作,在一次打猎遇险时,凯伦邂逅了年轻的英国贵族丹尼斯。请注意,在原著小说中,这一幕发生在快要结尾的地方,可是在电影中爱情才是主线。

电影拍下了非常动人的一段情缘,丹尼斯带着凯伦和留声机,在辽阔广袤的非洲大草原上游历、狩猎,感受非洲大陆所蕴含的那种原始和自然的生命力,让两个人焕发出了活力。凯伦从一开始的恐惧、不适应,到慢慢打开心扉,变得灵敏,变得宽容,她爱上了这片神奇的土地。两个人一起散步、驻留,他们观察猴子在听到留声机里播放出的莫扎特音乐时那种表情,特别好玩,好奇又安静。他们在星光下翩翩起舞,露营的时候边喝酒边聊天,在午后的微风中睡去。

凯伦享受着丹尼斯为她冲洗头发,丹尼斯会驾驶飞机,所以他带着凯伦驾驶飞机飞上蓝天,以上帝的视角来俯瞰非洲这片广袤富饶美丽的草原。在他们的视线中,一群群羚羊向着同一个方向奔跑,成群的渡河角马掠过火烈鸟,组成的红色祥云,泛着阳光的湖面,惊起一片片水鸟的身影。那是一个身心合一,完全跟大自然融为一体的感受,那就是自由。

凯伦充分意识到,原来人可以有另外一种完全不同的生活,就和你我现在的感受一样,这就是改变了布里克森的事物,好在还有文学作品让我们也能够感同身受,拓展自己的世界。

那这段感情越来越深入之后,凯伦希望能跟丹尼斯结婚,丹尼斯是英国贵族,他仪表堂堂、风度翩翩,但是特立独行,他深爱眼前的这个女子,因为凯伦跟他性情相投、志趣相仿,但是丹尼斯依然不肯为婚姻放弃自我,他不愿意被婚姻束缚。

他对凯伦说,我不会因为一纸婚约多爱你一点或少爱你一点,和你在一起不是因为我选择和你在一起,而是我喜欢和你在一起。

凯伦非常地伤心,但是有没有觉得丹尼斯其实很现代,在他看来,婚姻并不是人生中必然要经历的事情,它只是一个选择,而他为什么会选择凯伦,只是因为他喜欢这个女人。就在这段感情的未来并不明确的时候,又发生了一个意外,一场大火将凯伦的农场化为灰烬,她破产了。

站在熊熊燃烧的大火面前,凯伦的表现非常地克制,她没有嚎啕大哭,甚至没有过多的表情,她就是摸摸身边土著小孩的头,说了一句:“一切都没了。”然后就开始平静地处理一切,遣散仆人,变卖剩余的家产,然后告别,她要离开非洲了。

这种沉着和冷静令人心生敬意,也让人看到了一个女人的力量感,即便要离开,凯伦也坚持在临走前,为土著人争取一块可以生存的土地,否则她就不会返回丹麦。为了办成这件事,凯伦四处奔走求情,甚至在大庭广众之下向殖民地总督深深地一跪,那一跪非常的心碎,充满了无限的悲悯,这是看哭了很多人的地方。

这个女人已经完全不同了,当年男爵给了她一个尊贵的身份,也让她终身不育,这个婚姻没有给她带来很多美好的记忆,但是凯伦现在把所有的爱、慈悲和同情都给了当地的土著儿童,她尽己所能帮助这些人看医生、受教育,然后去让他们领略外面的世界。包括到现在,要为他们安排好一切,所以这一幕非常动人。

我们会看到非洲把凯伦变成了一个崭新的女人,她勇敢、坚强、善良、冷静,那么刚刚到非洲的时候,因为凯伦是个女人,又是个白人,其实她是不受欢迎的,她去一个俱乐部,那里男人们把她赶出去,说这里不欢迎女性进入。可是现在,经历了这一切,凯伦即将离开,还是这个俱乐部的男人们主动要求敬她一杯,凯伦非常淡然地喝完手里的香槟,转身离去。

那是一个非常有力量的背影,呈现出个成年女子的从容和自信,这时候的凯伦失去了金钱,失去了地位,她不再是什么男爵夫人,她没有了婚姻,还失去了自己的挚爱,应该说她失败又失意,但是她就显得格外地有魅力,因为自己高尚的人格,获得了男权社会的尊重。

就在凯伦决定离开的时候,丹尼斯终于做出了决定,他要和凯伦一同返回丹麦,他不能够放弃这个女人,作为代价,他要放弃自己对自由的热爱和追逐。

看到这里,可能所有的观众都太高兴了,说好甜,有情人可以终成眷属了。可惜命运弄人,就在我们都盼望着这两个人能长相厮守的时候,命运又和人开了个玩笑。丹尼斯意外地坠机身亡,永远留在了非洲,此刻凯伦在哪里呢?她坐在杂物堆里面整理行囊,等待丹尼斯回来,他们要一起离开。

听到这个消息,她整个人都呆住了,下一幕是丹尼斯的葬礼,凯伦以平淡的口气读了一首诗,那种平淡被梅丽尔·斯特里普演绎得非常的高贵,她很克制,非常美,她说:“明智的你早早离去,因为荣耀不能为谁停留。月桂树转瞬苍翠,却比玫瑰凋零得还快。”凯伦忍不住泪如雨下,自言自语地说:“他不属于我们,不属于我。”

那在这个故事的最后,凯伦独自一人伤心欲绝地返回了丹麦。多年以后,凯伦用丹尼斯送给自己的钢笔,饱含深情地讲述了她在非洲所看到的一切,在此后的余生中,布里克森一遍又一遍地回忆着往昔岁月,她写下了一段极美的话,我们来读一下。

她说:“我在非洲曾经有一个农场,种咖啡豆,给黑人小孩治病,我在非洲遇见了为自由奋不顾身的情人,热爱动物胜于人。折桂而来,情迷而往,我在非洲曾写过一首歌,那里有已逝的热土,那里有纯洁的朝露,我总是两手空空,因为我触摸过所有,我总是一再启程,因为哪里都陋于非洲。”

我们觉得,她好像什么都没有了,但实际上,她告诉我们她得到了所有。当我撑不下去的时候,我就想想曾经的美好,虽然残忍,却让我觉得还可以撑下去那么一些,然后慢慢地我发现,没有什么会让我撑不下去的。

那么我们再来回答那个问题,女性到底应该选择什么样的生活,听完布里克森的故事,读完这本书《走出非洲》,欢迎各位书友在评论区留下你自己的答案。如果这本书同样给了你勇气和丰盈的感受,也请你把它分享给身边需要帮助的人,就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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