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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释法:“打输住院、打赢坐牢”——冲动的代价

 以法为剑 2023-03-10 发布于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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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是能在一些公共场所或者抖音视频中看到这样的标语:“不要打架,打输住院,打赢坐牢”。

     现实生活中,因为一些生活琐事发生打架,一时冲动造成了伤害,就有可能构成相应的刑事犯罪。打架的后果往往是打赢的一方不但要负担高额的赔偿费用,还得面临牢狱之灾失去自由,且影响自己甚至子女的就业就学;打输的一方住院受罪甚者可能残疾走完下半辈子。

【提醒要点】

    @在现实生活中,只要两个人打架,无论谁先动的手,如果是轻微伤,达不到轻伤的,警察直接一律按互殴处理,根本懒得管前因后果。就算确实有证据证明事发系一方的过错引发,或者就是对方先动的手,但你还手了,那就是互殴,要么双方调解算了,要么双方都会进行不同程度的治安处罚。有纠纷,你不动手,对方动手,报警处理后,对方至少可被治安拘留或者罚款。

    @如果一方轻伤以上,一方没事,那就要按故意伤害罪处理了,但还是不考虑谁动的手,而是谁伤重谁有理。即便有证据证明主要过错在另一方,但实践中该定罪还得定罪,过错情节也只是量刑时从轻减轻处罚的因素,不可能脱罪,如果双方都达到轻伤以上的后果,那很遗憾,可能双方都会进监狱成为难友。派出所就是这么操作的,你要是不懂这个,吃亏的是你,而不是别人。

    @当然,除非是你的行为属于典型的正当防卫,是可以免罪的。但:(实践中要证明你要达到正当防卫的认定非常非常困难)1、要有证据证明你的防卫行为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所有构成要件,2、防卫的限度要能够精准把控,实践中突发状况下,精准把控很难很难。所以现实条件下,被认定为正当防卫情节的案例很少很少,而且大多都是舆情发酵后的结果。

    @所以因为纠纷双方都是普通老百姓,对方首先出手(排除持凶器等严重暴力伤害的情形),这是典型的治安案件,对方没有致命伤害的能力和心理准备,你也不会受到太大的伤害,完全可以选择报警后交给警察处理。但你非要打了还回去,这很明显就是在故意攻击对方身体,即便开始他有伤害你身体的意图,但后来你也有伤害他身体的意图,所以大多数情况下都会被认定为互殴。

     综上所述,当你被轻微伤害的时候,只要不危及生命安全,法律都不支持你还击,一律建议你立即报警处理。

【轻伤案件处理流程的变化】

       在司法实践中,大多因邻里纠纷,经济琐事等原因引发的伤害(轻伤)案件,在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之前,公安机关大多不按公诉案件进行处理,绝大多数都让当事人直接到法院提起自诉,而法院在受理之后,因举证责任往往由自诉人承担,如若公安机关不能够及时有效进行调查取证的情况下,案件定罪往往会变得很困难。即便是当事人坚持由公安机关处理,能够得到公安机关按照公诉立案程序处理的案件也很稀少。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后,国家加大对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绝大多数的轻伤伤害案件都由公安机关进行公诉立案,因公诉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均可能面临刑拘,逮捕的强制措施,从一个侧面才使得法律的威慑力得以彰显。总而言之,轻伤案件的处理,以前想走公诉很难,现在想走自诉很难。

【如何维权】

       如果已经发生了伤害(轻伤鉴定结论)后果,公安机关都会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程序进行处理,

一、施害者如何最大限度的减轻自己的法律后果:

     实践中,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争取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书,这样才有可能取保候审,争取缓刑或者免于处罚。

二、受害者如何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第一时间报警,第一时间到医疗机构接受治疗。待伤情鉴定结论出来后,选择相应的法律程序进行司法救济:

1、伤情为轻伤以上(包括重伤),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向公安机关申请启动刑事公诉程序。

     刑事案件是由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的,刑事个人是无权免除的。除非司法机关不作为刑事案件处理。如果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双方当事人可以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协议,签署谅解书后要求从轻处理的话,法院会从轻处理。

2、对于尚达不到轻伤致人轻微伤的,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情节较轻尚不够刑事处罚,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调解处理,最大程度的获得赔偿,若达不成调解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行政拘留或者罚款的规定。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进行治安处罚,而对于经济损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虽然属于轻微伤,但有其他情节的,有可能触犯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情形的。可提供证据线索让司法机关按照相应行为或者罪名进行侦查,作出相应处理。

【法律规定】

1、《刑法》第234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刑事诉讼法》第109条、第112条、162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75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故意伤害(轻伤)案件,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3、《刑事诉讼法》第288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故意(轻伤)伤害案件,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4、《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162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高检发[2019]13号)第七部分的规定,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应当告知权利听取意见、认罪教育。对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在起诉意见书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情况。

5、《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第290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79条的规定,对侦查终结的故意伤害(轻伤)案件,应当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全部案卷材料、证据,以及辩护律师提出的意见,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故意伤害(轻伤)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再次郑重提醒】

      打架斗殴易危及人身安全,酿成治安、刑事案件,甚至葬送自己的美好前程。

    忍一时风平浪静,

退一步海阔天空

冲动是魔鬼

凡事三分思考

切勿意气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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