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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答疑:未取得有效税前扣除凭证列支成本费用预警分析

 小颖言税 2023-03-17 发布于安徽

网友:利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营业成本与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之和减去取得增值税专普票之和再减去工资薪金支出帐载金额,最后有差额,能说明未按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取得有效税前扣除凭证列支成本费用吗?

群友:不能。

A:最简单的解释就是,营业成本包含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费用

B:要是取得增值税专普票有固定资产?

C:境外收入成本都没有税控发票

D:服务业可以参考使用,剔除存货差额

E:两者差异巨大可以说可能存在问题,同时要考虑行业

F:不能一概而论,28号公告规定很明确 ,发票不是唯一有效合法扣除凭证,这个顶多算是疑点。实务中,纳税人有很多现实情况,比如医疗的票据,汇兑差,收据。在指标设定过程中,通常税务机关会对无票成本占比设定警戒值,超过警戒线的,才会下发风险任务。

G:综合大家讨论,我做了一个公式: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数+职工薪酬合计(账载金额)+折旧、摊销/(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80%,且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数+职工薪酬合计(账载金额)-(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100万。

H:你的这个公式只能适用于正常户,查账征收企业,对于核定征收企业没有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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