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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钗扬黛”现象之辨析(下)

 昵称37581541 2023-03-22 发布于江苏
 

作者简介:刘书昊(笔名:金聿昍),男,热爱文学作品也喜爱文学批评。曾写有《题名存迥异 确是审美因》一文在河南省红楼梦研究会举办的2022高考《红楼梦》同题作文大赛中获得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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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金聿昍

造成“抑钗扬黛”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红楼梦》反封建、反礼教主题的解读。在此主题的统帅之下,书中的各个人物自然也就被划分为了两个互相敌对的派别——以王夫人、贾母、薛宝钗等人为首的“封建卫道士”和以贾宝玉、林黛玉为代表的独抒性灵、企图冲破封建礼教束缚的“英雄”。这样一来,林黛玉作为冲破束缚的“英雄”自然受到人们的喜爱,薛宝钗则因为封建礼教背书而受到人们的批判。

造成“抑钗扬黛”的另一个重要原因便是现代思潮的影响。当代社会个人主义思潮盛行,人们不再像古人那样把社会关系放在重要地位而是把个人进行了极大的提高并将其置于社会关系之上。故林黛玉因身上“不喜拘束”、“豁达性灵”的特质而受人喜爱,而薛宝钗身上更多的是“守规矩”、“明事理”的特质,与个人主义相悖。如果说林黛玉是在经营个人情感,那薛宝钗就是在经营人际关系。

造成“抑钗扬黛”的原因之三是读者对“宝黛爱情”圆满的期待。大多数读者愿意相信美好永恒的爱情不愿承认“宝黛”二人最终没能在一起是因为二人价值观出现了裂变,于是便努力寻找破坏“宝黛爱情”的“第三者”。在众多人的努力之下,终于他们找到了以贾母、王夫人为首的“作案团伙”,而薛宝钗作为破坏“宝黛爱情”的既得利益者自然又首当其冲地遭到了人们的非议。

造成“抑钗扬黛”的原因之四是人们的投射心理。人们很容易依据自己的需要、情绪的主观指向将自己的某些特征转移到他人身上,将自己所存在的心理行为特征主观推测成在他人身上也同样存在。一些指责宝钗的人是否自己本身心理就有一些阴暗面的存在,所以当宝钗的某些行为看似符合自己内心的意念和欲望时便开始了强烈的批评,在这些人的话语中宝钗被建构成了一个“坏女人”,同时她也变成了这些本身心存邪恶的人的“代罪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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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前三个“抑钗扬黛”现象出现的原因,我将在下文做出一些分析。至于第四个原因,它只是一种“逻辑上的可能”而非“现实中的可能”,因为我相信人心本善更相信读红朋友的素质,不对他人做出“有罪推定”是道义的要求也是理性的要求,所以对于第四点原因我不予细谈。

首先谈第一个原因,《红楼梦》反封建、反礼教主题的解读是否正确?这关乎到“抑钗扬黛”这一现象是否合理。在我看来《红楼梦》作为“四大名著”之一甚至是“四大名著”之首,它的意涵绝非只是展现阶级冲突、封建黑暗腐朽启发人们反封建、反礼教这么简单。《红楼梦》能够流传数百年,乃至今天仍有人为其废寝忘食、神魂颠倒,它必然是触及到了人生的普遍经验以及形而上的哲学内涵,如果只是将其解读成是反对封建腐朽的“先锋作品”那未免就显得太单薄了。《红楼梦》之反封建、反礼教主题的解读在百年前的五四时期的确有其合理性,但在多元化的今天还坚持这样“非黑即白”的解读就不是那么合适了。(详见拙作——《红楼梦》对于封建礼教究竟是何态度?——红楼梦研究微信公众号往期推文)基于以上的分析,《红楼梦》之反封建、反礼教主题的解读,在今天其合理性已然大大降低,那么在它影响下出现的“抑钗扬黛”现象在失去了主题支持后便也应趋于瓦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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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议第二个原因,我们身处于时代的浪潮中,自然很难跳出时代去看我们当代社会思潮中的一些弊端,而许多当代人又想当然地坚持一些“后必胜今”的线性进化观念,常站在高处去俯视古人,认为他们一定不如文明又发展了几百年后所塑造的现代人。在这一过程中,他们似乎忘记了杜甫的一句诗“未及前贤更勿疑”,连自己的身心修养与文化素质都尚未达到古人的水平,更遑论去批评古人?

追求自由、独抒性灵是好事,但若一味如此便有失偏颇了,曹雪芹在《红楼梦》中始终贯彻着追求“中和”的二元互补的观念,无论是“兼美”的塑造还是单一追求某一方面人物的悲惨结局(如贾瑞对“色欲”的迷恋痴狂),都暗示着平衡互补的哲学思想。对于个人主义的看法,曹雪芹在书中也早有暗示,书中最奉行个人主义的其实不是黛玉而是妙玉,毕竟在第四十二回和第四十五回宝钗与黛玉谈话后,黛玉就意识到了自己的一些不足开始注重人际关系的经营。而妙玉在少有人打扰的栊翠庵中将个人主义发挥到了极致,而她的结局也正如其判词一样十分的悲惨——“可怜金玉质,终陷泥沼中”。由此可见,曹雪芹对于个人主义基本还是持否定态度的,他所寻求的还是个人与社会关系之间能够达到一种平衡的状态。

其实不只是曹雪芹有这样的观点,不少先贤学者也有类似的看法。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梅洛庞蒂也认为个人真正的自由是认识到自己是社会关系网中的一份子。如果每个人都想通过否定他人的存在而成为自由的主体,那就必然导致“他人即地狱”的后果。据此,因为黛玉有符合现代人个人主义倾向而从先进性上对其进行肯定的说法便立不住脚了,宝钗身上注重社会关系的特质同样有其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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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说第三个原因,宝黛之间的爱情其实从一开始就注定是要悲剧的,黛玉为报恩而前来“还泪”,“泪尽而逝”才算是报恩成功、功德圆满。如果宝黛二人相爱处处是喜剧、时时是欢乐,那还何来“还泪”之说。宝黛爱情终结的根源,既不是因为第三者的插足,亦非封建家长的压迫,而是两人的价值观念逐渐发生裂变。在第三十二回中,宝玉面对湘云的劝导与袭人的打圆场,当即就说到:

“林姑娘从来说过这些混帐话不曾?若她也说过这些混帐话,我早和她生分了。”

可见,宝玉喜欢黛玉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二人谈得来。早期的黛玉和宝玉的确很合拍,但自从第四十五回经过宝钗的开导后且伴随着年龄的增长,黛玉逐渐向传统女性价值回归,黛玉与宝玉的分歧就开始逐渐增多,对探春治理家政的不同评价以及对夜祭晴雯的不同看法是最突出的例证。仅从宝黛爱情发展趋势这一点看,后四十回对于前八十回还是继承得很好的,只不过后四十回的一些叙事手法及审美化方式较前八十回尚有较大差距。(例如“掉包计”的使用,这绝不是贾府这种世家大族会干出的事)

出于对书中美好逝去的不适以及对陷入极度悲剧的人物的同情,读者们十分想找出造成这种现象的元凶首恶批判一番,而既得利益者们(王夫人、宝钗等)自然而然地也就成了被指责的对象。后四十回中的一些人物行为读之的确令人“可恨”,但我们进行人物分析时还是应以前八十回为主,后四十回做参考,毕竟前八十回才是最能反映作者态度的真本,而后者只是为了某些目的而结合残缺之作续补而成。仅就前八十回来看,宝黛爱情的破裂绝非因为宝钗的插足,而是二人价值观的裂变而造成的,所以因对“宝黛爱情”圆满的期待而出现的“抑钗扬黛”现象,在此便也不能成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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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图谶和判词上看,黛玉和宝钗二人同用一幅图、同属一首词,基于《红楼梦》这二元互补的内在哲学观,我更愿意把黛玉和宝钗的关系描述为是“一体两面”,即同一个人的不同两面。黛玉宝钗同居“十二钗之首”或者说“钗黛合一”才是真正的“十二钗之首”。作为红楼世界的最高审美形式——兼美,需要由钗黛二人共同组成,二者缺一不可。如果我们仍坚持“抑钗扬黛”或“抑黛扬钗”,对二者中的其中一人大加赞扬,对另外一人极尽打压,那岂不是背离了整部《红楼梦》的美学思想了吗?

作者曹雪芹对于书中众金钗所持的态度应该是怜惜与同情的,“红楼梦引子”的唱词已经给了我们暗示——“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众金钗都是有血有肉的圆形人物,而非是作者为了宣扬某种价值观而设计出的“席勒式”人物,故此我们也就不能用简单的善恶二元对立模式去加以褒贬和扬抑。又鉴于《红楼梦》乃复调小说而非“独白型”小说,书中展示具有同等价值的各种不同的独立意识,是各种不同声音的全面对话,而非作者或某个主人公的“一言堂”。“愁”黛玉、“时”宝钗、“贤”袭人、“勇”晴雯、“豪”湘云、“贵”元春、“敏”探春……如此多独具特色且有情有义的女性形象齐聚一堂,上演人世间的悲欢离合,方不悖“大旨谈情”(这里的情实则并不特指爱情,还包括亲情、友情、人情),亦不失“大观”之名。

对于黛玉和宝钗,我们可以有主观上不同的喜爱倾向,但却绝不能主观臆断,对两个同样美好的女性做出不公正的评价。“抑钗扬黛”更应变成“喜钗爱黛”、“尊钗重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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