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CE 栓塞后综合征 TACE 栓塞后最为常见的并发症,表现为:发热、对症支持疗法,如止吐、吸氧、镇痛、禁食、静脉水化等处理。 镇痛可按照癌症疼痛三阶梯止痛疗法(证据质量:Ⅲ,推荐级别:B) TACE 术后并发症
②上消化道出血:为应激性溃疡出血或门静脉高压性出血,前者给予止血药及制酸药;后者加用降低门脉压力的药物(如醋酸奥曲肽)。 若大量出血,需用三腔管压迫止血,或急诊内镜下注射硬化及胃底静脉栓塞术,或急诊行经颈静脉肝内门体静脉分流术(TIPS)(证据质量:Ⅲ,推荐级别:B)。 ③肝肾功能衰竭:对于肝功能衰竭,在原有保肝药物的基础上,调整和加强用药 、必要时需人工肝治疗(证据质量:Ⅲ,推荐级别:B)。 肾功能衰竭者,可能与对比剂及化疗药物应用有关。 术前应充分询问病史, 根据患者病情调整用药,CT、MR 能显示清楚的应尽可能避免重复造影。 TACE 前后应充分水化,必要时需血液透析 (证据质量:Ⅲ,推荐级别:B)。 ④骨髓抑制: 表现为化疗药物所致的白细胞、血小板或全血细胞减少。 可用口服与注射升白细胞,推荐级别:B)。 ⑤异位栓塞:预防方法:控制 TACE 术中的碘化油用量,一次碘化油用量尽量不超过 20 mL。对于肝动-静脉瘘者, 尽量少用或不用碘化油直接栓塞。 对于巨大、血管丰富的肿瘤,栓塞后加用明胶海绵条栓塞肝动脉主干, 避免血流冲刷使碘化油漂移。 对于高风险患者,建议选用栓塞微球等固体栓塞剂替代碘化油。 有先天性心脏病如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的使用碘化油要慎重,一旦怀疑碘化油异位脑栓塞发生,应立即对症处理 (证据质量:Ⅲ,推荐级别:B)。 TACE 的随访 一般推荐介入治疗间隔时间为患者介入术后至少 3 周以上,根据患者的体能状态与治疗的耐受性、 疗效和需要决定后续的治疗。 建议首次 TACE术后 5~7 周时行 CT 和/或 MR、 肿瘤相关标志物、肝肾功能和血常规检查。 若影像结果显示肝癌碘化油沉积浓密或肿瘤组织坏死且病灶无增大和无新发病灶,暂时不继续行 TACE 治疗,反之则需要进行后续的 TACE 治疗。 出现以下表现应视为 TACE 抵抗:①肝内病灶连续≥2 次超选择 TACE 治疗后 1~3 个月内 ,CT或 MRI 复查提示原病灶进展或有新发病灶;②术后AFP 持续升高; ③出现血管侵犯; ④出现肝外转移 。 出现 TACE 抵抗后应当及时调整治疗方案,采取综合治疗的方案,如联合消融、靶向药物或免疫治疗。 原治疗病灶出现进展或其他肝区出现新病灶时应及时予以追加TACE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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