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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哲学系列32】荀子思想总结的2个关键点

 小播读书 2023-02-18 发布于广东

前面我们通过31期内容来详细介绍了思想家荀子的思想,今天我们就来对荀子的思想进行简要总结。

先秦儒家有三大思想家:孔子、孟子和荀子。

荀子绝对是最特别的一位:

有人说荀子并不是儒家,而是法家。

也有人说,荀子自成一派,称之为“荀家”。

荀子不仅培养了两个著名弟子李斯和韩非子,他们不仅协助秦国实现大一统,韩非子还成为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

但荀子的思想依然是儒家思想,荀子本人也认为自己是孔子儒家思想的真正传人,还激烈批判了曾子和孟子的思想并不是真正的儒学。

荀子的思想范围非常广博,涉及哲学、逻辑、政治和道德等多个方面,很难简单概况荀子的思想概要。

不过我可以对比孔子和荀子的思想作为切入点来窥视荀子思想的独特之处。

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个是荀子扩展了儒家思想“礼”的内涵和思想体系,一个是荀子扩展儒家思想“人性”内涵和思想体系。

我们分开来介绍。

01

首先,荀子依然是儒家思想家

因为荀子的思想内核,依然是以孔子的“仁和礼”为内核的。

但是荀子的仁和礼,和孔子的仁和礼又有很大的区别。

总体上,孔子的思想以“仁”为核心,而荀子的思想更侧重于“礼”。

而且荀子思想中的“礼”和孔子的“礼”不太一样,有什么不一样?

孔子说“克己复礼为仁”、“仁者爱人”,仁是一个人内在的天然道德情感,而礼是仁的外在表现,孔子的思想虽然来自于周礼,但是孔子思想的核心是“仁”。

傅佩荣老师在《先秦儒家哲学》中总结说,孔子的“仁”有三层内涵:人之性向善、人之道择善、人之成至善。

简单来说,在孔子的思想中,礼的内核是仁,而仁的内涵是善。

孔子推崇“礼”本质是弘扬人性的善,而荀子推崇“礼”更强调限制人性的恶。

当然荀子有这样的思想,是他基于他“性恶论”的人性观。

同时,在荀子的“礼”中增加“义”的内涵。

“礼义”在荀子的思想中常常是一起使用的,礼是一种规则和法则,那么义就是在实践中践行这种法则,是一种实践原则。

在个人层面荀子说“体恭敬而心忠信,术礼义而情爱人,横行天下,虽困四夷,人莫不贵”。

意思是说,身体力行恭敬而心存忠信,遵循礼义而性情仁爱,这种人走遍天下,可能遭受各种困顿,但人们也无不尊敬他。

在治国层面,荀子提出了“法圣王和行道义”,“隆礼尊贤”,这是荀子治国思想的核心。

孔子和孟子的德治和仁治更倾向于道德层面,而荀子的礼治更倾向于利用规则和制度去治理,这其实也是后来法家思想基本精神。

总之,荀子在“礼”的基础上,增加了“义”的内涵,增加了荀子治国思想的现实主义色彩,不仅仅停留在对个人道德约束上,也更加积极务实追求利益,甚至也不回避对欲望的追求和满足。

当然“义”的内涵其实也非常丰富,义既是实践原则,也有理性、公平和正义的内涵。

荀子认为,真正实现了社会的公平正义,才是最大的仁和善。

荀子有一个重要的思想是“明分使群”,明确了社会需要区分高低尊卑,不主张搞平均主义,也非常反对吃大锅饭。

在《荣辱篇》中,荀子说,国家最好的治理方式,就是充分发挥每个人的资质和才能,并且让每个人得到自己赢得的回报。

有仁德的人居于君主的位子,农民把自己的力量用在种田上,商人把自己的聪明才干都用在理财上,工匠把自己的技能用在制作器械上,士大夫以上的官员,都把自己的仁慈和智慧用到办理公事上,这样天下才能井然有序,得到大治。

所以,荀子认为,一个国家要得到治理,就需要用制定礼义来区分不同的人的等级属性,这样,人与人之间才能相互促进,不尊重不同人的差异,才是最大的恶。

《尚书》中说:“惟齐非齐”,真正的公平,是建立在在不平均的基础上。

真正尊重和弘扬人性的善,不是搞平均主义,而是尊重人与人之间的差异,这才是真正的善。

这是荀子思想理性的一面,他既强调弘扬人性的善,也强调在社会中实现公平正义的善。

02

其次,在性善论的基础上,扩展了性恶论

其次,在人性上,荀子在传统儒家“性善论”的基础上,扩展了“性恶论”,丰富和区分了儒家思想对天性、人性、情感和欲望的理解。

“性恶论”是荀子的标签,但其实只是荀子人性论的一部分。

在《性恶篇》中荀子用了一整篇的内容来批判孟子的“性善论”。

荀子著名的论断是: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今人之性,生而好利焉。

性恶论是荀子最基本假设,这也是为什么荀子强调“礼”对人性中恶的限制的原因。

在《礼论篇》中,荀子一开篇就说,礼是在什么情况下出现的呢?

答复说:人生来就有欲望;要是想要什么而不能得到,就不能没有追求;要是一味追求而没有个标准限度,就不能不发生争夺;一发生争夺就会有祸乱,一有祸乱就会陷入困境。

古代的圣王厌恶祸乱,故而制定了礼义来确定人们的名分,以此来调养人们的欲望、满足人们的要求。

使人们的欲望绝不会因为物资的缘故而不得满足,物资绝不会由于人们的欲望而枯竭,使物资和欲望两者在相互制约中增长。

这便是礼的起源。

因此,荀子说:“故礼者,养也”。

礼的意义和作用,就是在于调节社会秩序以满足人们的需求。

每个人都有欲望,如果这种欲望得不到限制了,那么整个社会就会陷入混乱,这是之所以有“礼”,也需要“礼”的原因。

而之所以荀子提出“性恶论”的思想,其实是荀子人性论的一部分,相较于孔子和孟子的思想,荀子对人性的剖析更进了一步。

在《正名篇》中,荀子区分了天性、情感和欲望三者的关系。

荀子说:“性者,天之就也;情者,性之质也;欲者,情之应也。以所欲为可得而求之,情之所必不免也。”

和大部分哲学家倾向克制和抵制欲望的观点不同,荀子看到欲望非常理性,欲望是在情感和外物的接触中产生的,而且欲望是不可避免的。

荀子不仅认为欲望是人的本性的延伸,荀子也认为,有没有欲望是生与死的差别。

人都有欲望,欲望并不是洪水猛兽,不需要完全遏制和压抑,而只是需要在“礼和义”的原则下正确引导。

04

在传统儒家“礼”的基础上增加“义”的内涵

总之,荀子在传统儒家“礼”的基础上增加“义”的内涵。

义是一种实践原则,有理性、正义、公平的内涵。

在人性上,荀子在传统儒家“性善论”的基础上,扩展了“性恶论”,丰富和区分了儒家思想对天性、人性、情感和欲望的理解,这是荀子对儒家思想的两个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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