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权利,包含个人的生命权、财产权、人身自由权、言论自由权、平等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等等。个人权利,是因其为人而应该享受的、人人平等的对待。个人权利应该是普适性的和道义性的。保护个人权利也是文明社会的基础体现。 维护社会稳定,它更多体现在统治者的管制行为上,目的是社会运行的通畅、有序,符合统治者的要求。 毫无疑问,在封建王朝社会是没有个人权利这个概念的,因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江山社稷,臣子乡民都是任由皇帝处置的,没有任何违抗的可能! 在大中华文化区范围内所流传的儒家思想,它的核心概念是:忠、孝、礼、义、仁、智、信、恕、悌。似乎完全没有个人权利的觉悟。当然,儒家思想也是在封建王朝下诞生并逐朝流传下来的,没有个人权利的觉悟也就顺理成章了。 人权概念是17、18世纪欧洲资产阶级在反对封建专制制度的斗争中提出来的。可以这么说,人权概念的普遍认同和追求,塑造了欧洲法治的兴起,并由此推动了欧洲的经济、政治、科技的发展,也逐步使欧洲成为当时的世界最强大存在,几乎殖民了全世界。 那么问题来了,维护社会稳定和维护个人权利产生了矛盾冲突时,哪一个更重要? 什么样的国家把个人权利放在第一位?什么样的国家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第一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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