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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地方志书编纂工作操作指南-金锄头文库

 千粟馆 2023-04-02 发布于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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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省三级地方志书编纂工作操作指南为便于参与XX省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地方志书编纂出版工作的各级修志业务部门和修志工作人员顺利开展工作,特制定XX省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地方志书编纂工作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操作指南),供各地各部门和修志工作人员参照执行。一、机构与队伍(一)成立机构1.市、州、县(市、区)以及承编XX省志的各承编单位,要组建志书编纂专门机构,组织实施本级志书或省志各专志的编纂工作,机构名称为“地方志办公室”或“志编辑室”。2.志书编纂专门机构负责实施志书的编纂工作,落实与志书编纂相关的工作任务。3.志书编纂专门机构的负责人,将负责本级(部门、行业)志书编纂出版的

2、全面工作。需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能力和较强的文字工作能力,能够主持志书编纂的业务工作;其职务既可以是本级(部门、行业)修志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也可以是本级(部门、行业)志书的主编(或副主编)。4.全省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地方志书编纂出版工作计划在2010年前完成。按此时间表,以编纂一部100万字的志书计,这个志书编纂专门机构约需10名左右的修志业务人员。5.及时组建志书编纂委员会或领导小组。编纂委员会或领导小组是本级(部门、行业)修志工作的领导机构,具体组织本级(部门、行业)志书的编纂出版工作。编纂委员会一般由本级行政或主管部门的负责人、修志专班负责人组成,其中最高行政负责人担任该部

3、志书编纂委员会主任,如:市长担任市志的编纂委员会主任。6.编纂委员会成立后,及时确定本级(部门、行业)志书的主编、副主编、各分篇(卷)的编辑(责任编辑)。责任分工一经确定,编辑人员一般不得轻易调离,分工不应随意变更。(二)组织队伍1.修志业务人员需有较强的文字功底,熟悉本地(部门、行业)的综合情况,对某一领域(行业、专业)比较精通。同时,还应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水平和政策水平,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协作精神,并能够全职、全阶段地参与志书编纂工作。2.志书编纂专班的修志业务人员,应尽可能分别具备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专业背景,以构成一个专业门类相对齐全的编辑队伍。(三)业务培训1.志书编纂业务培训

4、的内容包括学习掌握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文件精神,以提高培训对象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为目的。2志书编纂业务培训的方式包括修志专班自办业务学习班;请有关专家上门授课;派修志业务人员参加省内外方志系统举办的业务培训班等。3.志书编纂培训教材主要有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相关法规、文件,三级志书样本,XX省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地方志书编纂方案,XX省志编纂方案,XX省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地方志书编纂行文规则、XX省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地方志书审稿出版办法、XX省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地方志书质量标准,XX省省、市(州)、县(市、

5、区)三级地方志书装帧设计、排版印刷方案以及其它有关方志教程等。 (四)建立机构、组建队伍、成立编纂委员会、完成修志业务人员的责任分工、业务培训等工作,约占志书编纂工作时间的10。二、制定篇目(一)志书篇目是志书编写的指南,也是资料搜集的大纲,制定篇目是志书编纂工作的第一步。1.遵循XX省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地方志书编纂方案或XX省志编纂方案的有关要求,制定本级志书的编纂工作方案并按方案思考篇目设计。2.制定篇目应从实际出发,便于操作。篇目的可操作性在于有足够的资料供用,有合适的人员供稿。3.制定篇目要力求科学性。三级地方志书的篇目,应能涵盖断限内本地域的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

6、全面情况;XX省志各专志的篇目,既要符合XX省志的篇目总要求,又要涵盖断限内本部门、行业的职能、机构、专项工作的全面情况。4.志书篇目的结构有纲目体、章节体、条目体等几种。XX省志采用纲目体,市(州)、县(市、区)志不作统一规定,各地视情况而定。制定篇目时,先设篇、目(章、节),再细分到子目、细目;各篇、目、子目或章、节、目、子目之间应具有排它性,力求不重复、少交叉、不缺项。5.篇目由修志业务人员集体研究起草,广泛征求行政和业务主管部门的意见,经过相关的报批程序后,可定稿实施。在资料搜集和志书编纂过程中,篇目还可以作局部修改、调整。(二)制定篇目约占志书编纂工作时间的5。三、资料工作(一)资料

7、来源1档案、报刊、史志、著述、行业报表等文献资料。2实地调查、采访笔录等口碑资料。3遗址、文物、存单凭证、地图、照片、音像制品等实物资料。4向有关社会人士征集或收纳其捐献的社会资料。(二)资料搜集方法1先内后外:先从本地区、本部门现存资料入手,清点缺漏后,再有目的、有准备地外出搜集。2先远后近:早期的资料往往难得,应先着手搜集;近期资料较为齐全,可放在后一步搜集。3先面后点:先全方位搜集某级(部门、行业)的整体资料;后搜集某一方面典型资料。4原始资料的搜集量(字数)与入志资料的录入量(字数)之比大约为15301。如编纂一部100万字的志书,至少应搜集1500万字以上的原始资料。5每部志书资料搜

8、集工作约占志书编纂工作时间的15。但资料的搜集与补充,应伴随志书编纂全过程。(三)搜集资料的工作要点1遵循XX省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地方志书编纂方案或XX省志编纂方案的有关要求,完成资料搜集工作。2搜集资料以志书篇目为向导和框架。修志业务人员按分工承担相应部类的资料搜集工作。同时,要完成所收资料的前期分类、建档等工作。3搜集资料必须建立严格的责任制。主编要与修志业务人员签订资料搜集责任书,内容应包括资料搜集的范围以及资料整理、分类、建档、保管和总工作量、完成时间等要求。4主编要与修志业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随时掌握工作进度,解决篇目与资料不符的问题;特别要防止资料搜集不力、搜集过程中资

9、料混杂散失的现象发生。(四)资料整理1统一制作本级(部门、行业)志书编纂的资料卡。(1)原始卡:记录原始资料的名称、类别、来源、字数、摘要、可能使用的方向等信息。(2)目录卡:按志书篇目的篇、目、子目、细目(或章、节、目、子目)编号。如某资料将编入“第五篇第二目第4子目第6细目”,目录卡则可记作“5246”。(3)按篇目分类,将原始卡、目录卡编页码存放。(4)每人每个工作日可处理并完成建卡的原始资料(字数)约为1万字。2资料汇编(1)原始资料零乱、庞杂,可初步予以分类,经筛选、集中、标目、打印后,形成内容较为集中、使用方向明确的分类资料汇编,供编纂时使用。(2)有条件的地方还可将资料进一步整理

10、,就某一专题、专门内容编成专题资料长编。3资料整理工作约占志书编纂工作时间的10。(五)资料选用与深加工1选出能体现本级(部门、行业)工作的一般资料,作为编纂志书的主体;选出能体现本级(部门、行业)代表性的特例资料,作为主体资料的补充。2对将要入志资料的疑点,用考证、排比、分析、研究、核实、旁证等方式,排除、纠正谬误,找出史实真相,慎重入志。3对照篇目,宏观把握,若发现详略不当、缺失遗漏,应及时补充资料4资料选用与深加工约占志书编纂工作时间的10。四、初稿撰写(一)志稿的试写试评1遵循XX省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地方志书编纂方案、XX省志编纂方案、XX省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地

11、方志书质量标准、XX省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地方志书编纂行文规则的有关要求,完成志稿的试写和试评,以备顺利进入初稿撰写阶段。2主编按照志书关于文体、语体、篇幅、资料等方面的要求,以某一篇、目、子目、细目(或章、节、目、子目)为试点撰写志稿,此稿称之为“试写稿”。3修志业务人员以主编的试写稿为蓝本,各自选取责任卷的某一篇、目、子目、细目(或章、节、目、子目)为试点,撰写志稿,此稿亦称“试写稿”。4按XX省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地方志书编纂行文规则,对主编与修志业务人员的试写稿进行点评,以统一初稿的写作原则。(二)分撰初稿1按“试写评议”后的写作原则,由修志业务人员根据分工编写的志

12、稿称之“初稿”。2主编确定各个分卷(篇)初稿的篇幅、基本框架、内容详略,并随时掌握、研究解决疑难问题,明显的问题不要遗留到总纂阶段。3XX省志的各专志、市(州)、县(市、区)志中的某些部类,因专业性强、内容偏多,其初稿编纂任务可由职能部门承担。修志业务人员按分工与这些专志、部类初稿的供稿人保持联系,贯彻主编意图,指导供稿人编纂初稿。4初稿与总纂稿篇幅比大约为21。5分撰初稿约占志书编纂工作时间的20。(三)初稿审改1遵循XX省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地方志书质量标准、XX省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地方志书编纂行文规则的有关要求,进行志稿初审和修改。2初稿送审之前,编纂专班应就初稿开

13、展内部互评互审,及时发现并解决初稿中的问题。3召开有全体修志业务人员、评稿人参加的初稿评审会。主编介绍初稿编纂过程并作相关说明,修志业务人员记录评审人的发言并收回评审人初审的书面意见。4修志业务人员分析、归纳评审会的初审意见,拟定初稿修改方案,按篇目分工修改志稿,将修改后的初稿交主编总纂。5初稿的初审修改约占志书编纂工作时间的5。五、志稿总纂(一)主编主持总纂工作1主编从志书的整体性、科学性、准确性入手,解决初稿中观点互歧、内容重复、资料抵牾、文笔各异等问题称为“志稿总纂”;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志稿,称之为“总纂稿”。2主编根据需要,在保证志稿质量的前提下,可指定副主编、修志业务骨干共同参与志稿总

14、纂。3总纂工作的要点(1)政治:志书非个人著作,资料的是非曲直有较强的政治寓意,不能因个人立场观点的谬误导致志书的政治差错。(2)资料:要发现、纠正史料或常识性错误,发现和补充资料的不足或缺漏,不出硬伤。(3)体例:要研究分类是否科学,结构是否合理,内涵外延是否周延,篇、目、子目、细目(或章、节、目、子目)的内容是否均衡,述、记、志、传、图、表、录、索引等体裁的运用是否得体,特色与一般状况的详略是否得当,资料的交叉是否详略互见、各有侧重,重大内容有无缺项等。(4)语言:要去除初稿中总结报告、新闻通讯、文学、论文等各式语体的痕迹,保证志稿语体统一,文字严谨简洁、通俗流畅。(5)保密:需请保密部门

15、或专职人员审阅,检查入志资料是否违反保密法规定。4经主编总纂后的志稿篇幅,应等于或接近定稿志书的篇幅。5志稿总纂约占志书编纂工作时间的20。(二)总纂稿审改1遵循XX省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地方志书质量标准以及XX省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地方志书审稿出版办法的有关要求,将总纂稿送有关部门复审。2召开有修志业务人员、评审人、本行业和部门专家参加的总纂稿复审会。主编介绍总纂思想及相关情况,修志业务人员记录评审人发言、收回评审人复审的书面意见。3志书编纂专班分析归纳志稿复审意见,拟定总纂稿修改方案,按主编所作分工修改总纂稿。4总纂稿复审的修改原则:思想观点、史料、数据的差错必须改正;体例明显不当者必须调整;缺漏的内容必须重新搜集资料;篇幅力求适度。5总纂稿的审改工作约占志书编纂工作时间的5。六、志稿终审和报批(一)遵循XX省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地方志书质量标准的有关要求,对总纂修改稿进行终审。(二)总纂稿的终审1经复审、修改后的总纂稿称之“总纂修改稿”。2总纂修改稿终审前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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