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劳权观点丨企业切不可肆意滥用考核制度

 timtxu 2023-04-07 发布于上海
摘要:企业切不可肆意滥用考核制度。

在职场中,劳动者付出自身的劳动力创造价值,并以此换取报酬,也就是拿 “工资”。 “领薪水”或许称得上大多数“打工人”在日复一日的劳动过程中最为期盼的事情,不过,劳动者口中常说的“工资”每月可能并不是一个固定的数额,这是由于绩效考核制度在企业中的广泛应用。

将员工工资拆分成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是很多公司惯用的薪酬制度。众所周知,公司一方拥有绩效考核标准、评分的话语权,公司利用绩效考核制度,将员工工资与考核结果相挂钩,通过对员工工资的调节,来激励和促进员工实现公司目标。只要在合理范畴内,这种做法在法律中当然是允许的。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公司肆意滥用这种话语权,把它当成随意克扣员工绩效工资的工具,甚至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就很容易自食其果。到时候,企业不仅让考核制度失去了其本身的激励作用,还可能面临诸多法律风险。

例如,对员工进行考核却不遵循公司已有的、合理合规的绩效管理办法,无法提供对员工进行考核、评分的具体指标或依据。这样的考核结果对于员工来说是不令人信服的,甚至在后续的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对公司形象也有所损伤。

由此可见,用人单位建立规章制度应符合合法性、合理性及程序正当性要求,在制度的实际实施过程中也要注意方式方法,更不能触碰法律的底线。作为劳动者,也应事先了解清楚本单位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避免“只闻其名”而不知其内容的情况。另外, 劳动者在履职过程中,亦应遵守规章制度,在完成劳动任务的同时,恪守职业道德。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