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七天长假就这样结束了! 结束了!!!! 小保恨不得问天再借三百年 只为最亲爱的祖国庆生! 咱还是得回归现实 国庆期间,小保收到不少网友留言 “没有订立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劳动关系?” 很多劳动者不能证明 自己和单位的劳动关系 劳动仲裁频频败诉 今天,小保给大家科普一下 如何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 + + + + + + + + + + 如何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注意:这里所说的合法用工主体资格是指经过合法登记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才是《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合法用工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通俗来讲: 判断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是能够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处工作,接受其管理,由其发放工资。 + + + + + ✦+ + “劳动仲裁”需要提前准备哪些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 (1份) ---本人身份证明 ☑公司注册信息(1份)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告) ☑ 证据清单(3份) --- 编号+证明内容+资料名称+证据类型+页数 ☑ 证据材料(3份) --- 对应清单,真实精准 ☑ 仲裁申请书(3份) --- 双方信息+诉求+事实+理由 ☑ 地址送达确认书(1份) --- 一般可在受理窗口获取 其中,证据清单、证据材料、仲裁申请书两份交给仲裁委,一份自己保留。 01/ 证据清单 证据清单的顺序: 1、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等; 2、实际工作时间及内容,如:考勤打卡、出勤证明、工作文件等; 3、对方违法解除的证据,如:离职告知书、邮件记录、被移除群聊截图、员工守则等。 02/ 仲裁申请书 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被申请人为共同当事人时,申请书一式四份,递交仲裁委三份,申请人留存一份。 03/ 地址送达确认书 申请人在递交申请书时应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写明自己接收仲裁文书的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等内容。 仲裁申请书 证据清单 + + + + + + + + + + + 哪些证据可以认定劳动关系?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 + + + + 主要证据 1、在职、离职证明。在职、离职证明因有单位盖章,存在明确的劳动关系。 2、社保缴纳记录。社保缴纳的前提是存在劳动关系。 注意的是社保缴纳记录一定是自己单位缴纳的。委托代理机构缴纳社保的情形不能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3、工资流水。工资流水一定要是公司的对公账户发放的,而且具有规律性的或者注明是工资的流水。 注意的是如果工资流水不是单位发放的,而是法人或者股东发放的,劳动者就需要提供进一步的信息证明关联关系。如果工资数额毫无规律,劳动者也需要提供进一步证据相互印证。 + 辅助证据 1、工作证。工作证有的会加盖企业的公章,有的可能是企业统一印制的。 2、聊天记录。聊天记录往往能够体现单位名称,劳动者的职务及日常的工作安排。 3、录音、录像。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沟通的录音录像,在沟通中让对方承认自己的身份和公司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 + + 劳动仲裁绝对不能踩的几大坑 ➤未收集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同事一般为了避嫌,多半很难成为证据,应保留相关合同及工资条和打卡记录等。 ➤开庭不带证据原件 如果在开庭时没有证据原件的,对方可以拒绝对此证据进行质证,法院也将对该证据不予采信。 ➤被申请人写老板名字 被申请人填写的不应该是个人,而是公司。如果进行劳动仲裁,要告就要告公司,不要告个人(老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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