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5-4摘于《王阳明全集》前言 王阳明认为, “至善是心之本体”, “心即理也,此心无私欲之蔽,即是天理,不须外面添一分”。 他这样说是强调社会上的伦理规范的基础在于人心之至善。(心得:先秦的儒家思想《论语》只讲了具体的道德和行为规范,没有深入去解析心性,破妄显真,深入去体悟心的本体~虚灵明觉,宋明理学家才把《礼记》里的《大学》、《中庸》单列出来,作为儒学本体论和方法论,进一步要求人们去“领悟心的本体,开显道心”,才容易做到具体的道德和行为规范。而王阳明融贯儒释道,通过自己“龙场悟道”亲修实证,进一步明了指明了“求道修道悟道”之路,要向内找回“心的本体、发明本心、致良知,开显道心”,才是正确有效的修心求道之路。人们就不只停留在道德说教,而是悟到心的本体~虚灵明觉,良知发用,明觉朗照,用心若镜,物来则应,物去不留,自然能做到具体的道德和行为规范。) 从这个原则出发,他对《大学》的解释与朱熹迥异。朱子认为大学之格物致知是要求学子通过认识外物,最终明了人心之“全体大用”。王阳明认为格物之“格”是“去其心之不正,以全其本体之正”。意之本体便是知,意之所在便是物,“知”是人心本有的,不是认识了外物才有的,这个知是“良知”。 在他看来,朱子的格物穷理说恰恰是析心以理为二的。由此可见,王阳明的心即理的命题主要是为其修养论服务的。致良知说是对陆九渊心即理思想的发展,王阳明心即理的思想也有我们一般意义上的本体论的含义,然而如果偏重从本体论研究它,它就会忽视他在王阳明修养论中的基础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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