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诊断的内容】 四诊、辨证、辨病、病历书写。 【四诊】 中医诊察病情所用的四种诊法,包括望、闻、问、切。 (其中“闻”包括听和嗅;“切”包括所有触按的方法,如切按脉搏、肌肤、腧穴等。) 【辨证】 “证”和“症”的概念与区别见:中医基础理论 | 重点01(绪论&阴阳五行) 【辨病】 亦称诊病。通过辨病(诊病)对疾病病种作出判断,得出病名诊断。 【病名】 是对疾病全过程特点及发展规律的概括和抽象。 【病历】 又称“病案”、“诊籍”。 【中医诊断原理】 思外揣内:通过外在病理现象分析内在本质(“有诸内者,必形诸外”)。 见微知著:从局部变化推测全身变化。 以常衡变:以健康状态为标准,观察比较发现患者的异常及病变位置等。 因发知受:“发”指人在疾病中出现的证候表现,“受”指感受到的邪气及机体反应状态。即根据机体在疾病过程中反应的证候特征,确定感受到的邪气种类。 【中医诊断原则】 整体审查:是整体观念在中诊中的具体体现。包括把人体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诊察、重视环境对人体病变的影响。 四诊合参:重要!四诊从不同方面诊察患者病情,都有局限性,因此需要互相补充,不能相互替代。(如,只通过望诊问诊诊病,或只通过脉诊作出诊断,均违背了四诊合参的基本原则,不可取。) 病证相合:中医诊断包括辨病和辨证,诊断结论由病名诊断和症名诊断组成。通常情况先辨病再辨证(少数特殊情况可先辨证并对证治疗)。 动静统一:“静”指一种疾病存在贯穿始终、相对固定的基本病理,“动”指由于环境、个体差异等因素,在疾病不同阶段产生的不同证候变化。 【重要著作】 王叔和(西晋)《脉经》:是我国最早的脉学专著,阐述了24种脉象的区别与主病。 敖氏《伤寒金镜录》:我国第一部论舌专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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