忌把湿证当虚治
忌把湿证当虚治 经验/夏度衡 整理/金世明
医家叶天士曰:“且吾吴(指江苏吴县一带——金注)湿邪害人最广。”岂独吴县?岂只江浙?湖南地区,何不如此。 湿邪伤人甚广的原因有江南气候潮湿,有酒客里湿素盛,有生冷甜腻伤脾。然,有时辨证不明,错将湿证当虚证,误投滋腻补品反助湿生痰,致疾病缠绵难解,百症丛生,是值得注意的一个问题。
1978年11月20日,有一宁乡县患者前来就诊。 黄姓,男,34岁。诉头昏乏力,心慌易惊,稍劳则加重。食欲渐减,睡眠不安,日见消瘦,曾多方求医不效,已有两月不能参加生产劳动。 察其神疲懒语,舌淡稍胖,苔白而腻,两脉濡弦。 问其初病之日?曰:当年7月中暑之后逐渐而致。 问头昏是否兼重胀之感?答:有。 周身是否感酸软?答:正是。 是否心烦?曰:胸闷时则烦躁明显。 复看其随身携带的处方,大多为“补中益气”、“人参养营”、“归芍六君”加减,此湿证误治也。 病根仍在长夏之湿。遂投“苓桂术甘”合芳香化湿之品,先后八剂,精神渐复,食欲转好,诸证渐除,高兴而归。 处方一:苍术10g,云苓10g,桂枝5g,藿香10g,叩壳5g,法夏10g,杏仁10g,苏叶10g,力曲10g。 处方二:同原方(小编按:处方一),以白术易苍术。 小编读到这里有个疑问,就是,为什么夏度衡先生要开两张一模一样的处方,而且只是把白术变成了苍术呢?欢迎留言区写下你的想法
又如湖北安陆县一干部,吴姓,男,40岁,长沙市人,1979年2月24日来诊。 患者自1973年以来,多次短期腹泻,原因不明。近三个月来,大便每日三次以上,不成形,量多。伴肠鸣,稍腹胀,且盗汗,间作咳嗽、吐痰,明显退瘦。既往有肺结核病史。在当地和长沙连续诊治三个月,不见好转。先后疑为“肠结核”、“慢性非特异性结肠炎”等病。 自诉服用女贞子、当归等滋补类中药后反感腹痛,且大便次数增多,舌淡红,苔薄白微腻,脉小而弦。 叶天士曰:邪留三焦,“则分消上下之势,随证变法,如近时杏、朴、苓等类,或如温胆汤之走泄。”三焦孤腑,气化总司,通调水道也。 处方:柴胡10g,黄芩10g,法夏10g,陈皮6g,茯苓10g,枳壳10g,竹茹10g,生牡蛎15g。服四剂后诸症好转,自照原方又服四剂。 二诊时诉:服上方八天中,大便仅有一天为两次,其余均每日一次,肠鸣诸症也大为好转,已不盗汗,现每餐能进食三两。续原方加党参12g,甘草10g,龙骨15g,十剂。 3月13日患者从湖北来信,告多年缠身的腹泻痼疾已告痊愈。 见信后,目睹治疗经过的进修、实习医生要我谈谈辨别湿、虚二证的经验。经验有限,略述于后。
湿为阴邪,其性重浊、粘滞。它侵及人体,留滞脏腑经络,最易阻碍气机,损伤阳气。 脾主运化,喜燥恶湿,故湿邪留滞,又常先困脾。脾为湿困,运化无权,湿邪则更为弥漫作疾,脾阳因而益虚,故湿、虚见症每多挟至。 湿之见症与虚之见症又有不少貌似雷同之处,一时不易区别。 在察舌上,有两点特别值得注意: 一、湿证之舌多质淡、体胖;血虚之舌质亦淡,但体不胖。故察舌体很重要。 二、湿证之舌苔多厚腻;虚证之舌少苔或无苔。 但有的患者因苔厚、口粘、气重而人为地清刮其苔;有的则因进食不久而苔有所减。此时苔虽不厚腻,然病人必有口中粘滞之感,饮食寡然无味,仍应辨其舌象属湿而不属虚。 问题是我们有时因体察不细而易将湿证之濡脉当虚脉,错认湿证之舌象为虚证之舌象。 这时若问诊过简,审证不求因,缺乏足够的辨证资料,则更易忽视湿之见症(如头昏重似裹,四肢困乏流胀,胸闷不适,饱胀不饥,大便溏而不畅,嗜睡等等,但临床并非一一皆见),而为病人诉说头昏得很,全身无一点劲,不想吃饭,睡眠不好,瘦得厉害等等所误投下补药。 若兼补,问题尚不甚大。若重补,投以大堆甘腻滋养之品,显然更加助长湿邪,有如用黄油去洗沾机油之手,何日能净呢?无怪叶氏在《临证指南》谈治湿用药心得时告戒:“甘酸腻浊,在所不用”也。 论上之时,有位青年同行又问:久病,见虚而不治虚,何以体现治病求其本的原则呢? 人的正气为本,邪气为标,一般而论,确系如此。然标本之函义,并非一成不变,切忌刻舟求剑,认定看死。 《灵枢·病本篇》曰: 就反复给我们指出了先发病的为本,继发病的为标,发病的原因为本,表现的症象为标。 以上两个病例也确有不少虚象,但此时虚象皆由湿邪所造成,则虚象为标,湿邪为本。湿邪不除,虚象怎去呢?此时治湿正是求其本。“祛湿则健脾”,“通阳不在温,而在利小便”,古人也早有论述。 诚然,并不是在治湿的过程中全然不可用补药。湿去或湿大部已去时,酌加补药以帮助正气更快地恢复,当然是可以的,有时还是非常必要的。 病例二在腹泻基本控制,肠鸣诸症大为好转后,我们将原方加上党参,甘草,便就是取二药扶脾养胃,补中益气之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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