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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湾三期文化背后的人群很可能与皋陶和伯益有关

 万物史话 2023-05-30 发布于北京

文/魏继印

摘要:王湾三期文化是分布于今河南省中部的一支龙山时代晚期文化,长期被视为中原龙山文化的代表,因与二里头文化关系密切,而被认为是早期夏文化或先夏文化。不过,最新的研究显示,二里头文化的主要源头并非王湾三期文化而是新砦文化,新砦文化则主要来源于豫东地区的造律台文化却不是王湾三期文化,王湾三期文化则主要来源于淮河流域的大汶口文化而非中原地区的仰韶文化。这些研究表明,王湾三期文化很可能不是夏文化或先夏文化,而应跟东夷族有关。禹时的华夏集团中有两个东夷人,一个是皋陶,另一个是伯益,他们都是禹的助手,地位非常显赫。经考察,王湾三期文化的年代与皋陶和伯益所处的年代相合,其来源于东夷文化的性质与皋陶和伯益是东夷人的身份相符,它的分布范围与皋陶和伯益及其后裔的活动区域大体一致,新砦文化对它的取代也与启杀伯益建立夏王朝的记载相契,故应是皋陶和伯益族群的文化。

王湾三期文化因洛阳王湾遗址第三期遗存而得名,主要分布在中原核心区的河南省中部,其年代略早于“夏文化”的二里头文化。这样一支龙山时代晚期文化,因其分布范围与二里头文化大致相同,年代又稍早于二里头文化,并与二里头文化有一些共同特征,长期以来被认为是夏文化或先夏文化。近年来,笔者在研究新砦文化源流时发现,虽然它是二里头文化的直接前身,但其主要源头却是豫东地区的造律台文化而非豫中地区的王湾三期文化。接着在分析王湾三期文化的来源时又惊人地发现,王湾三期文化并非传统认识上的“中原文化”而是来自于东夷的大汶口文化。在此情况下,笔者不得不对其族属问题进行重新思考。

一、王湾三期文化族属的研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王湾三期文化的最早发现可追溯到1954年郑州二里岗遗址的发掘。1959年秋和1960年春,北京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对洛阳王湾遗址进行正式发掘,把其新石器文化遗存分为三期,其中第三期属“河南龙山文化”,随后被称为“王湾三期文化”。

王湾三期文化发现一组特征鲜明的陶器组合:陶色以灰陶为主,另有少量棕陶和黑陶;陶质以泥质陶为主,夹砂陶次之;纹饰以篮纹为主,方格纹次之,绳纹比例较低;主要器形有鼎、小口高领罐、甑、刻槽盆、平底盆、敛口盆、钵、碗、器盖、豆、圈足盘、壶、鬶、觚、瓶,其中小口高领罐、乳足鼎、双腹盆、甑、刻槽盆是其区别于其他类型龙山文化的典型因素。

根据王湾三期文化的特征来看,其分布范围主要包括今驻马店、漯河、平顶山、许昌、郑州、洛阳、焦作等地区,但根据对王湾三期文化的分期来看,其最早应产生于颍水中游一带,以后逐渐向北发展到郑州地区,随后进入洛阳盆地,最后越过黄河发展到焦作南部的温县和沁阳一带。

王湾三期文化与豫东地区的造律台文化、豫东北地区的后岗二期文化、豫西晋南地区的三里桥二期文化相互毗邻,具有很多共同特征,但也有明显的差别,是分布于中原地区不同类型的龙山时代晚期文化。

关于王湾三期文化的族属,60多年来,还未见专门的研究,都是在研究二里头文化的族属、性质和来源时,根据其与二里头文化的关系认为它是夏文化或先夏文化。1978年,黄石林在《关于探索夏文化问题》一文中,从文化系统、地域、年代和社会发展阶段四方面分析,认为河南龙山文化(包括王湾三期文化和后岗二期文化)为夏代前期文化,二里头文化为夏代后期文化。随后,安金槐、方孝廉、吴汝祚等也都发表文章认为王湾三期文化是早期夏文化。从1979年至今,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还有许顺湛、方酉生、李仰松、田昌五、王玉哲、杨育彬、赵芝荃、杨宝成、韩建业、李伯谦、赵春青等。田昌五先生在探索先夏文化时,以二里头文化是夏文化为前提,根据夏人活动区的豫西晋南地区的龙山文化,认为王湾类型是鲧的文化。不同于以上学者的认识,邹衡先生则指出河南龙山文化晚期(主要是指王湾三期文化)与二里头文化虽然存在一些共同因素,但差别也很明显,认为“河南龙山文化晚期尽管是二里头文化最主要的来源,但两者仍然是两个文化,还不能算是一回事”。但遗憾的是他对王湾三期文化的性质和族属也没有提出新的见解。从以上回顾来看,王湾三期文化的族属似乎已达成了共识,问题好像也得到了解决。但若仔细分析以上论著,就会发现这些结论都是根据二里头文化的族属,结合两种文化的部分共同因素和夏朝的年代而做出的推导,并不是从分析王湾三期文化本身得出的,有点想当然。反观学术界对二里头文化族属的研究,主要是从二里头文化本身出发,运用历史地理学的研究方法,并分析其与下七垣文化、二里岗文化、岳石文化以及其他文化的关系而得出的,故其结论比较可靠。因此,要分析王湾三期文化的族属也必须采用相同的方法,从其本身的内涵、年代、分布范围、文化的源流以及其与其他文化的关系出发,并结合相关历史文献所提供的信息等进行综合考证才能得出比较可靠的结论。

二、新砦文化的源流表明王湾三期文化不是夏文化

新砦文化因河南省新密市新砦遗址的发掘而得名,又称为新砦期遗存。发掘者把新砦遗址的文化分为三期,第一期为王湾三期文化遗存,第二期为新砦期遗存,第三期为二里头文化一期遗存。

新砦第二期遗存相对于第一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陶质由夹砂和泥质各半转变为以夹砂陶为主。陶胎由薄变厚,火候由高变低。陶色中黑陶的比例上升。纹饰比例高低由第一期的篮纹、方格纹、绳纹的次序转变为第二期的方格纹、篮纹和绳纹,同时附加堆纹的比例大增,方格纹和绳纹的印痕由非常清晰有序变得模糊不清、杂乱无章。器形方面,比第一期增加了子母口大口瓮、附加堆纹深腹罐、附加堆纹鸡冠耳深腹罐、麻花状器耳鼎、双耳平底盆、腹饰凸弦纹的平底盆、附加堆纹尊形瓮、直壁桶形器、器座、桥形耳深腹盆、折肩罐、侧装三角形足子母口鼎、“Y”字形足子母口鼎、镂孔足子母口鼎、乳足鼎、子母口瓦足瓮、鸡冠耳深腹盆、带钮弧壁器盖、双腹豆、簋形豆、刻槽盆、鸡冠耳的甑、桥形钮覆盆形器盖、直壁圈足盘、觚、鸟嘴形盉等。折壁器盖、侧装三角形扁足鼎的数量大增,形式多样。子母口器、鸡冠耳、附加堆纹的风格浓厚。罐、鼎等器物的口沿由方唇变为圆唇或尖圆唇。第一期的斝、双腹盆、板状足鼎、锥状足鼎、袋足甗等基本不见于第二期。可见,第二期遗存相对于第一期遗存来说,差别显著,应属不同的文化体系,可以称为新砦文化。

新砦文化跟二里头文化关系密切,据笔者分析,其约60%以上的文化因素都流向了二里头文化,二里头文化中的绝大多数文化因素都能在新砦文化中找到源头,所以新砦文化应是二里头文化的前身。

经过数十年的讨论,二里头文化是夏文化的观点已为学术界所普遍接受,笔者最近也著文结合历史文献中夏、夷、商三族的密切关系,根据能够确定地域的商族和东夷族进行时空定位,论证了二里头文化当属夏文化。结合二里头文化的绝对年代和相关历史地理信息进行考证,多数学者认为其是太康之后的夏文化。新砦文化既然是二里头文化的前身,那么它就应该就是早期夏文化,对此有很多学者进行研究,认为其跟启有关,笔者表示赞同。

新砦文化地层叠压在王湾三期文化地层之上,说明新砦文化的年代要晚于新砦遗址的王湾三期文化。关于其来源,传统上认为是主要来自于当地的王湾三期文化。但最近,笔者在《论新砦文化的源流及性质》一文中运用陶器文化因素分析的方法对其进行分析,发现有近80%的文化因素来源于豫东地区的造律台文化,只有不到20%的因素来源于当地的王湾三期文化,其陶器的装饰风格总体上也与造律台文化相近,而与王湾三期文化差别较大,所以认为新砦文化是豫东地区的造律台文化西进而形成的,是对此地区王湾三期文化的取代。

新砦文化主要来源于豫东地区的造律台文化,而非当地的王湾三期文化表明:王湾三期文化背后的族群很可能与新砦文化不同。基于此,既然二里头文化和新砦文化为夏文化,那么王湾三期文化就不应是夏文化。但从当地王湾三期文化被新砦文化所取代的这一情况来看,王湾三期文化背后的人群也一定与夏禹和启有着密切的关系。王湾三期文化既然来自于东方的大汶口文化,那么其很可能跟东夷人有关。而检索历史文献发现禹身边确实有两个东夷人,一个是皋陶,另一个是伯益。

皋陶,偃姓,又叫大业。《史记·五帝本纪》云:“而禹、皋陶、契、后稷、伯夷、夔、龙、倕、益、彭祖自尧时而皆举用,未有分职。”又云:“舜曰:'皋陶,蛮夷猾夏,寇贼奸轨,汝作士,五刑有服,五服三就,五流有度,五度三居,维明能信。’”《史记·夏本纪》:“帝禹立而举皋陶荐之,且授政焉,而皋陶卒。”从这些文献可知,皋陶跟禹是“同事”,负责制订法律,禹还曾想把“帝位”禅让给皋陶,但皋陶先死。

伯益,嬴姓,又叫大费、柏翳、伯翳。《史记·夏本纪》:“禹乃遂与益、后稷奉帝命,命诸侯百姓兴人徒以傅土,行山表木,定高山大川。”《史记》自序中说:“维秦之先,伯翳佐禹。”《论衡·谈天篇》云:“禹主治水,益主记物。”《别通篇》也说:“禹益并治洪水,禹主治水,益主记异物。”《适遇篇》也云:“禹王天下,伯益辅治。”《尚书·大禹谟》中记,禹征三苗不服,益给禹建议说:“惟德动天,无远弗届。满招损,谦受益,时乃天道。”《史记·夏本纪》又说:“十年,帝禹东巡狩,至于会稽而崩。以天下授益。三年之丧毕,益让帝禹之子启,而辟居箕山之阳。”《竹书纪年》云:“益干启位,启杀之。”从这些文献可知,伯益是秦的祖先,曾佐禹治水和征伐三苗,功劳很大,禹禅位于他,后为启所杀。

皋陶和伯益虽然是东夷人,但在华夏集团中却占有重要的地位,均是禹所选的继承人,与禹的关系最为密切,是考察王湾三期文化族属的重要对象。

三、王湾三期文化与皋陶和伯益

中原华夏族团中的东夷人,地位还如此重要,那么他们生活在中原还是东方,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传统上认为东夷人应当生活在东方,故有皋陶和伯益生活在山东的观点。事实上,从考古学文化面貌来看,中原龙山文化和山东龙山文化虽然也存在一些共同因素,但差别是主要的,应属不同性质的文化。从皋陶和伯益与尧、舜、禹之间的密切交往和联系来看,他们都居住于中原地区的可能性更大。王湾三期文化背后的人群很可能与皋陶和伯益有关,主要有以下几点理由。

(一)王湾三期文化来源于东夷文化与皋陶和伯益为东夷人的身份相符

关于王湾三期文化的来源,传统上认为它主要来源于当地仰韶文化系统的谷水河类型文化。该认识年代较早,因囿于当时的材料,故还不够客观。最近,笔者根据蒙城尉迟寺、郾城郝家台等新材料,发现其应主要来源于淮河流域的大汶口文化,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从陶器的装饰作风来看,王湾三期文化早期遗存以篮纹为主的特征,与庙底沟二期文化谷水河类型以绳纹为主的特征和屈家岭文化以方格纹和绳纹为主的特征区别甚大,而与大汶口文化尉迟寺类型一致;第二,从文化因素的分析来看,王湾三期文化早期陶器中约32种因素来源比较明确,其中有18种来源于尉迟寺类型大汶口文化,约占56%;7种来源于谷水河类型庙底沟二期文化,约占22%;3种来源于早期山东龙山文化,约占9%;4种来源于屈家岭文化和石家河文化,约占13%;第三,在陶器的数量上,王湾三期文化中数量最多的核心文化因素如高足罐形鼎、小口高领罐、豆以及大量的酒器等都来源于尉迟寺类型大汶口文化。

王湾三期文化主要来源于淮河流域的大汶口文化。淮河流域的大汶口文化,有“大汶口文化颍水类型”、“大汶口文化段寨类型”和“大汶口文化尉迟寺类型”等各种称呼,主要分布于今黄河下游和淮河之间,包括豫东、鲁东南和皖西北一带。这一地区的大汶口文化是大汶口文化晚期的一个地方类型,属东夷文化的性质,是鲁中南地区大汶口文化向南发展而形成的。学术界多认为,鲁中南地区的大汶口文化是东夷少昊氏的文化。因此,王湾三期文化应是东夷少昊氏的后裔文化。

历史文献中有皋陶出自少昊的说法。《路史》引《年代历》云:“皋陶,少昊四世孙。”《世本校辑》云:“皋陶出自少昊,其后为六,偃姓。”此外,文献中也有伯益为皋陶儿子的说法。《史记·秦本记》:“秦之先,帝颛顼之苗裔孙,曰女脩。女脩织,玄鸟陨卵,女脩吞之,生子大业。大业取少典之子,曰女华。女华生大费,与禹平水土。已成,帝锡玄圭。禹受曰:'非予能成,亦大费为辅。’……大费拜受,佐舜调驯鸟兽,鸟兽多驯服,是为柏翳。舜赐姓嬴氏。”索隐:“秦、赵以母族而祖颛顼,……按:左传郯国,少昊之后,而嬴姓盖其族也,则秦、赵宜祖少昊氏。”正义引《列女传》云:“陶子生五岁而佐禹。曹大家注云:陶子者,皋陶之子伯益也。按此即知大业是皋陶。”关于皋陶和伯益父子之说,《路史·后纪七》说柏翳、仲甄、偃三兄弟均为皋陶子。当然,这也只是皋陶和伯益关系的一种说法,不一定准确。但是,皋陶偃姓,伯益嬴姓,古音相通,两人至少应为同一氏族。同时,秦,嬴姓,为伯益之后。文献中也有秦出自少昊的说法。《史记·封禅书》云:“秦襄公既侯,居西垂,自以为主少皞(昊)之神。”《说文·女部》:“嬴,帝少昊之姓也。”《通志·氏族略》“秦氏,嬴姓,少昊之后也。”《日知录》卷二十三:“秦、赵、梁、徐、郯、江、黄、葛、麋,嬴姓也,自少皞。”以上文献说明,皋陶和伯益均出自东夷少昊氏,这与王湾三期文化来源于东夷文化相符。

(二)皋陶和伯益的活动范围与王湾三期文化的分布范围基本一致

关于皋陶和伯益及其氏族的活动地域,李修松先生在其《淮夷探论》和《徐夷迁徙考》中认为徐夷、淮夷、群舒、涂山氏和伯益等均为皋陶氏族,是东夷少昊氏的后代,早在夏代之前就从山东曲阜、潍水一带迁居淮水流域。

王湾三期文化主要分布于今驻马店、漯河、平顶山、许昌、郑州、洛阳、焦作等地区。这些地区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关于皋陶和伯益及其后裔的文献记载。

许昌附近的郾城得名于古郾子国,与偃姓伯益有关。《读史方舆纪要》卷四十七:“古郾子国,汉置郾县。”郾城北三十里有地名“浩油”,实即春秋时的“皋鼬”。《左传·定公四年》云:“诸侯盟于'皋鼬’。”杜注:“繁昌县东南皋亭是也。”陶与鼬亦一声之转,古音是相通的。因此,“皋鼬”就是皋陶。“郾城”当得名于皋陶后代伯益的偃姓。

今嵩山以南的颍河上游一带,与伯益有关。《史记·夏本纪》:“十年,帝禹东巡狩,至于会稽而崩。以天下授益。三年之丧毕,益让帝禹之子启,而辟居箕山之阳。”《正义》谓箕山应为嵩山,“箕山之阳”应即嵩山之南三十里的阳城。《史记·夏本纪》:“禹辞辟舜之子商均于阳城。”集解引刘熙曰:“今颍川阳城是也。”《括地志》又说:“阳城县在箕山北十三里。”《水经注》卷二十二:“颍水又东、五渡水注之,……其水东南迳阳城西,……昔舜禅禹,禹避商均,伯益避启并于此也。”在今河南嵩县西南、伊河北岸的“三涂山”,李修松先生认为应是皋陶氏族伯益所留。

位于洛阳盆地的偃师,与皋陶氏族有关。偃师在周代称为“尸乡”。《左传·昭公二十六年》:“刘人败王城之师于尸氏。”杜注:“尸在巩县西南偃尸城。”可见“偃师”本当作“偃尸”。从甲骨文“尸”与“夷”同字来看,“偃尸”就是“偃夷”,即皋陶族氏的偃姓夷人。直到汉代,此地还有皋陶祠。在洛阳和偃师一带不仅是王湾三期文化的分布区,在偃师滑城、二里头等地也都发现有大汶口文化墓葬,说明这里确实有东夷人居住。

今黄河以北焦作市温县一带也与伯益有关。这一带春秋时属温地,一度被郑国所占。郑国大夫徐吾犯,当属温地徐氏,是皋陶或伯益之后。正因如此,汉代在此设立平皋县。李修松先生认为“温地当是作为伯益之后的徐人北迁、西徙过程中的首迁之地”。甲骨文中有“于无灾”的卜辞。吴泽先生认为“温县北数里有徐堡,即徐,即徐堡”。与此巧合的是,这个60多年前的研究被近年的考古发现所证实。考古工作者于2006年在温县徐堡发现了一座龙山文化晚期的城址,正属王湾三期文化。这些情况说明,温地很可能在龙山时代就有伯益族人生活。

从上述文献材料所反映的皋陶和伯益及其后裔的活动的范围来看,基本上与王湾三期文化的分布范围一致。

王湾三期文化分布区内虽然也有关于禹和启的传说,但仅限嵩山和禹州地区,而不见于如洛阳、焦作、平顶山、驻马店等其他区域,与王湾三期文化整体族属不相符。王城岗为禹都阳城的观点,主要文献依据是“崇山”是指今“嵩山”。对此,有学者曾进行专门考证,发现“嵩山”在西周时期叫“天室(山)”,东周时期叫“大室(山)”或“泰室(山)”,西汉以降除“太室山”外,又叫“嵩高山”,公元前110年,汉武帝改“嵩高山”为“崇高山”,176年,汉灵帝又改“崇高山”为“嵩高山”,隋唐时,“嵩高山”开始简称为“嵩山”,有时称为“外方山”,但从来未有称为“崇山”的,据此认为“河南嵩山并非古之崇山”。另外,《左传·昭公四年》中说:“四岳、三涂、阳城、大室、荆山、中南,九州之险也。”从此句话分析,四岳、三涂、大室、荆山、中南均为山名,那么阳城也很可能是一座山,而不是大室山下的一座城。因此,王湾三期文化分布范围内关于夏族的文献远远没有关于皋陶和伯益的多。

(三)王湾三期文化与皋陶和伯益生活的年代相当

从以上所引文献可知,皋陶应与禹大致处于同一时代,且比禹死得早些,但伯益显然比禹年轻而跟启的年龄相仿。

在很多遗址中都发现了二里头文化叠压王湾三期文化的地层,说明王湾三期文化的年代要早于二里头文化。新砦文化的年代要早于二里头文化,但其中却包含有乳足鼎、小口高领罐、子母口碗、单耳杯等王湾三期文化晚期的因素,说明其年代与王湾三期文化晚期相当。目前,二里头遗址为太康至桀的都城斟寻以及二里头文化为中晚期夏文化的观点已为学术界所普遍接受,也有较多的学者认为新砦文化当是启时期的夏文化。因此,王湾三期文化晚期应当与伯益的年代相当,王湾三期文化早期与皋陶的年代相当。

(四)新砦文化与王湾三期文化的关系与启和益的关系一致

新砦文化对王湾三期文化的取代,与启杀益的历史背景相符。如前文所引,《竹书纪年》《史记·夏本纪》都记有夏建立前夕的“启、益争位”事件。禹死后,益继承“帝”位,启不服,联合各方诸侯攻益,益避于箕山,但最后还是为启所杀,夏王朝建立。目前考古材料也基本证明了该事件的真实性。箕山是伏牛山向东延伸的一支余脉,西北起于洛阳盆地南沿,向东南延伸到平顶山,是颍水和汝水的分水岭。箕山位于王湾三期文化的核心区,周围分布有如汝州煤山、登封王城岗、禹州瓦店、平顶山蒲城店、郾城郝家台等王湾三期文化的重要遗址。若王湾三期文化为伯益族群的文化,新砦文化为夏启族群的文化,新砦文化侵犯了王湾三期文化的地盘,伯益避启于自己的老家箕山之阳,非常符合新砦文化的形成及其与王湾三期文化的分布态势。新砦文化中含有大量的造律台文化因素,也包含有少量的后冈二期文化因素以及南方的后石家河文化因素的事实,也非常符合启联合各方诸侯攻伐伯益的情形。

结语

研究考古学文化背后的人群是考古学研究的根本任务之一。夏朝是我国第一个王朝,历史地位非常重要。考古学研究不仅要弄清何种文化为夏文化,同时也要考虑夏王朝形成初期与夏族相关族群的文化。在夏王朝建立之前,与禹关系最密切的人就是皋陶和伯益,所以在夏文化基本确定之后,也要弄清皋陶伯益的文化,甚至在研究夏文化的时候也一定要考虑哪种文化是皋陶伯益族群的文化。目前,在二里头文化和新砦文化为夏文化前提下,从与其关系比较密切的考古学文化中去寻找哪支文化为皋陶和伯益的文化,从逻辑上是可行的。王湾三期文化虽然位居中原腹地,但主要来源于东夷,后又被来自于豫东地区的新砦文化取代,正符合夏王朝建立初期“益干启位,启杀之”的族群关系,其年代、性质和分布范围也都与皋陶和伯益相符,很可能是其族群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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