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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可请多长时间病假,工资又该如何发放呢

 szb法律人 2023-06-07 发布于江苏

老王在南京一家服装公司从事裁剪工作,他的工作年限有13年,但在该服装公司仅工作2年。
人到中年的他因平时未能注意保养身体,喝酒、打麻将等不良生活习惯再加上缺少锻炼导致他现如今是时常生病,也经常会向公司请假
生病请假都有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完全不存在故意泡病假的情形,对此,公司领导是了解的。
老王请病假时,让公司头痛万分。一个萝卜一个坑。经常请病假已经严重影响到公司裁剪工作的正常开展,若再招一人将增加成本,公司不知员工到底能请多长时间的病假。
请假时,公司认为老王是自身原因导致的疾病,与公司无关,不上班还发给老王适当的生活费已经对得起自己的员工了,一个月给一千,大概占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左右,公司的做法合法吗?

劳动者在工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是不变的,但对于非因工负伤的劳动者而言却并非如此,这是劳动者个人原因导致的,所以,劳动者患病期间的假期和工资都与工伤期间所享受的待遇有显著差别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本案中的老王,工作年限13年,在该服装公司工作2年,对照上述规定,老王可以享受到6个月的医疗期,此处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在此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按时发放工资,此时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来决定,但法律对此作出了最低要求。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各地规定会有所不同,江苏省规定与上述内容一样,但又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由谁缴纳的问题。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且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分配制度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给劳动者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生活费的,必须同时承担应当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本案中,服装公司发给老王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若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则用人单位还要承担应当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劳动者因自身原因而生病,根据劳动者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来计算医疗期,这是劳动者所享有的法定权利劳动者虽然是非因工负伤,但用人单位还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工资,用人单位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工资标准进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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