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黄证二阳明十四:阳明病,脉浮,无汗而喘者,发汗则愈,宜麻黄汤。【235】【辨248】) 此条,先生释文称,“即里有下证,而表病不解,亦不可下,当先以麻、桂表其风寒,然后议下也。”此句,是针对原论“阳明病”而言的。也就是说,此条与上条,虽然用的是太阳经的麻、桂之法,实际上,脉证已兼阳明,并非纯粹的太阳病了。 窃以为,脉见大象(阳明病)之桂枝汤、麻黄汤证,径用桂、麻二汤,实际上并不妥帖。 《伤寒论》第185条(阳明六):“本太阳病,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也。”及第48条(阳明十一):“二阳并病,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之所谓“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者,实际上是治法有漏洞,使得胃热不得畅泻,反亡其阴津,因此转属阳明之证。换个角度说,标准的太阳中风或太阳伤寒证,用桂枝汤或麻黄汤通常不必担心有“汗先出不彻”之失;若脉兼“大”象,虽脉证似桂枝汤或麻黄汤证,实则应加石膏,或视情加葛根,“双解经腑之郁”(此条释文)。张锡纯先生常常不加分辨,用麻黄汤时径加知母以清热,美其名曰“麻黄加知母汤”。此法虽可防其“转属阳明”,但对于那些脉不见“大”象者,则又伤其中阳矣。 临证不可拿成方套病。套用成方,非守株待兔即削足适履。而更改《伤寒论》原方,作为新的固定方子来给自己或是他人套用,则无非是一个坑与另一个坑的关系而已。 顺便说说。阳明病在“汗出多”的情况下用桂枝汤,将致邪入胃腑而成承气汤证。阳旺之病,虽常常不误事,然究为误治。但是,历史上却有专门用药,使表邪入阳明之治法。该治法,医者不以为误,而患者反以为神。可叹! 曹颖甫先生《经方实验录》载,其治姚某(第90案),证见发热、头痛、有汗、恶风、脉浮缓,药用桂枝汤加浮萍。并告患者,汗出热不除,再服大承气汤加生甘草。药用生川军三钱、枳实三钱、厚朴钱半、芒硝二钱、生甘草钱半。 患者见二张处方,心里有疑,遂咨询当时名医恽铁樵门人,被告称:“先解其表,后攻其里,是乃仲圣之大法”。首方药后,果又发热。因有前询,遂放心服用。病愈称处方神。 曹之门人问曹,桂枝汤后,有继用承气汤者,有不用者,如何辨认?曹答称,初诊舌苔见黄色而厚,则继以承气。其门人受此启发,凡见便不畅、口渴等其认为素体热盛者,即“一诊而疏二方”。 曹氏此案,脉证是桂枝汤,但舌苔见黄厚仍用桂枝汤,芍药不能清在里之热,本已有“转属阳明”之患。再加浮萍发其汗、亡其阴,明明是一手将病邪引入阳明。此即“阴虚之人,汗则亡阴”[1]之理也。 病入阳明,虽黄元御先生亦认为乃“甚可庆慰者也”[2],但究竟医理及正治之法并非如此,更非所谓“先解其表,后攻其里,是乃仲圣之大法”之论所指称者也。 医理不明,治死人都不认为是自己处方之误,是为可悲。如曹氏治姚某此案,若其人里热更甚些,或是患者象当代人一样,打场球出出汗,或是农田劳作大出汗,然后再服桂枝汤加浮萍,阴亡过甚,则人死矣。即便不死,再用大承气汤泻其里阳,则阴阳俱虚,亦九死一生也。 更可悲的是,对于曹氏这种声望的医生,即便你看出了他的问题所在,也没人信你的思路比他的更正确。好在,医学最终不是拿来辩论的。只是,经正治的患者属有幸,而经误治甚至治死的,除了认命,则往往没有什么好的办法了。
[1] 《伤寒说意·卷二·太阳经坏病·太阳坏病入阳明腑证·汗后恶热》。 [2] 《伤寒悬解·卷六·阳明经上篇·阳明实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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