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胡桂枝证六少阳七:伤寒六七日,发热,微恶寒,肢节烦疼,微呕,心下支结,外证未去者,柴胡桂枝汤主之。【146】【辨327】) 此条,先生释文的关键是最后几句:“少阳以相火化气,寒往则纯是发热;若但热无寒,则发热更剧。无发热而兼恶寒者。微有恶寒,或外热轻微,便是太阳外证未去,故与桂枝汤合用。”而释文“伤寒而不用麻黄者,以其恶寒之微”一句,虽也是一个说法,但实际上,桂枝汤之生姜,有“发表”之力,对于“微恶寒”之症,也可建功。原论此条宜与前文第99条(少阳五)合参。 原文“发热,微恶寒”“外证未去”是表邪仍在;“肢节烦疼”是乙木郁陷(先生认为是甲木侵克戊土。似未全面);“微呕,心下支结”是甲木犯胃。柴胡桂枝汤,双治肝胆、并调升降之剂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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