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泼尼松、孟鲁司特...哮喘治疗别忽略这些口服药!

 所来所去 2023-06-29 发布于云南
哮喘是常见的呼吸道慢性疾病,近年来患病率有增加的趋势。哮喘的规范化诊治,特别是合理有效的管理,对于提高哮喘的控制水平,改善症状并最小化未来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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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明确以下重要知识点:

1. 哮喘急性发作期首选吸入短效 β2 受体激动剂(SABA),慢性持续期首选吸入激素(ICS);

2. 对 SABA 初始治疗反应不佳或控制药物治疗基础上发生急性发作的患者,推荐泼尼松 0.5~1.0 mg/kg 或等效剂量的其他激素口服 5~7 天;

3. 对于大剂量 ICS + LABA 仍不能控制的慢性重度持续性哮喘可小剂量口服激素(OCS)维持治疗,使用期间应注意不良反应,不宜长期大剂量 OCS 维持治疗;

4. 口服茶碱类、白三烯受体拮抗剂(LTRA)、口服 β2 受体激动剂等作用较弱,仅适用于少部分患者;

5. 哮喘应规范化、个体化诊治,以改善症状并最小化未来风险。



哮喘的长期治疗目前国内外指南普遍推荐阶梯式治疗方案,新发布的哮喘全球防治倡议(GINA)2023 对阶梯式治疗方案作了进一步修正完善(图 1)。

图片图 1 个体化管理以控制症状与最小化未来风险(适用于成人与 > 12 周岁青少年)

通过阶梯化治疗方案可以发现,哮喘治疗以吸入药物治疗为主,ICS/LABA 的地位较高,而口服药物地位较低,基本属于末位的「其它控制药物选项」一行(图 1)。但在临床实践中,哮喘口服用药仍较常用,门诊上经常有患者前来配哮喘口服药,本文主要对常用的哮喘口服药进行分析点评。

口服激素(OCS)

哮喘是一种慢性气道炎症性疾病,糖皮质激素是控制哮喘气道炎症最有效的药物,哮喘慢性持续期长期维持用药以 ICS 为首选。口服激素(OCS)虽也可压制气道炎症,但全身用药不良反应较多,对于大剂量 ICS + LABA 仍不能控制的慢性重度持续性哮喘,可以附加小剂量 OCS 维持治疗。由图 1 可见 OCS 一般用于第 5 级哮喘,也就是重度哮喘患者,且一般作为最后的选项。

但是在哮喘急性发作期,口服激素「大放异彩」,因口服激素吸收好,起效时间与静脉给药相近,口服简单、方便又便宜,因此哮喘急性发作时可口服激素部分替代静脉用激素。当然危重症急性发作时,口服可能存在困难,宜选择静脉用药。

中国哮喘防治指南 2020版:
  • 慢性持续期::对于大剂量 ICS + LABA 仍不能控制的慢性重度持续性哮喘,可以附加小剂量口服激素(OCS)维持治疗。

  • 急性加重期:口服激素吸收好,起效时间与静脉给药相近,推荐使用泼尼松 0.5~1.0 mg/kg 或等效剂量的其他激素口服 5~7 天。症状减轻后迅速减量或完全停药 [1]


GINA 2023
短期 OCS(如 40~50 mg/天,5~7 天,B 级证据)通常用于以下情况:

  • 在增加缓解药物与包含 ICS 的维持药物剂量 2~3 天后,治疗反应仍较差;

  • 病情迅速恶化,或者 PEF 或 FEV1<60% 的个人最佳值或预计值;

  • 有突发严重加重史的哮喘患者出现症状加重 [2]


简而言之,在哮喘急性发作期,首选吸入 SABA,OCS 地位较高,应优先考虑,但在慢性持续期首选 ICS,OCS 则应慎用。

长期使用 OCS 可以引起骨质疏松症、高血压、糖尿病、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抑制、肥胖症、白内障、青光眼、皮肤变薄、肌无力等。对于伴有结核病、糖尿病、真菌感染、骨质疏松、青光眼、严重抑郁或消化性溃疡的哮喘患者,更应慎重给予 OCS,治疗期间应密切随访。

白三烯受体拮抗剂(LTRA)

主要有孟鲁司特等,LTRA 可减轻哮喘症状、改善肺功能、减少哮喘的恶化,但其抗炎作用不如 ICS,所以 LTRA 属于哮喘阶梯化管理方案中的「其它选项」。近年美国 FDA 发出警示(黑框警告),LTRA 有严重神经精神症状的不良反应风险。

茶碱类

主要氨茶碱等。茶碱在我国使用较为广泛,但茶碱的支气管扩张作用不及 SABA,且治疗窗窄,与中毒窗相近。中国指南哮喘防治指南 2020 版:对于使用 ICS 或 ICS + LABA 后仍未控制的哮喘患者,可加用口服缓释茶碱维持治疗 [1]。茶碱的常见不良反应为恶心、呕吐、胃部不适、食欲减退等。

口服 β2 受体激动剂

主要为特布他林、沙丁胺醇等,虽然口服较为方便,但口服起效较慢且不良反应相对较多,心悸、骨骼肌腱震颤等不良反应比吸入给药时明显,所以急性发作期应优先选择吸入 SABA 治疗。中国指南哮喘防治指南 2020 版:缓释和控释剂型的 β2 受体激动剂适用于有夜间症状的哮喘患者 [1]

抗组胺药物:

H1 受体拮抗剂主要有氯雷他定等,是治疗应变性鼻炎的首选用药或一线用药 [3][4],但在哮喘治疗中的作用较弱,主要用于伴有变应性鼻炎的哮喘 [1]。单独使用抗组胺药物对哮喘无明确的疗效,建议作为辅助用药。哮喘患者不建议长期使用抗组胺药物 [5]

阿奇霉素

在哮喘慢性持续期,小剂量阿奇霉素长期维持治疗可减少急性发作频率,这主要利用阿奇霉素独特的抗生素以外的作用:免疫调节作用,而非抗菌作用。

中国指南哮喘防治指南 2020 版:第 5 级的成人哮喘患者,经规范治疗后哮喘症状仍然不能控制,有条件的推荐试用大环内酯类药物治疗,如口服阿奇霉素 250~500 mg/d,每周 3 次,治疗 26~48 周,可减少哮喘急性发作。但长期使用大环内脂类药物可以有腹泻、QT 间期延长、听力减退等不良反应。该药治疗一年以上对哮喘的获益和风险还缺乏临床研究。

GINA 2023:经高剂量 ICS/LABA 治疗的哮喘患者,如仍持续有症状可考虑附加阿奇霉素(每周 3 次)治疗(B 级证据),但在使用前应痰检排除非结核分枝杆菌(NTM)感染,心电图排除 QT-间期延长(用药后 1 个月应复查)。疗程至少 6 个月,在临床试验中,治疗 3 个月时未见获益。

简而言之,阿奇霉素的长期小剂量持续治疗,主要用于重度哮喘经常规治疗后仍控制不佳者,属于超说明书用药,应注意告知患者,完善相关手续,避免产生医疗隐患。


一句话总结全文:哮喘急性发作期首选吸入短效 β2 受体激动剂(SABA),慢性持续期首选吸入激素(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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