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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论治&方证对应,是一种迷信和桎梏”

 熙越 2023-07-07 发布于上海

先别急。

在其编著的《中医好文选》一书中,陶御风先生很有意思地连续收录了王玉川先生(1923~2016)的两篇谈辨证论治的文章。在编者按语中,陶先生还意味深长地问了一句:读完全文再来看这些观点,你认同么,受到启发了么?

先说“辨证论治”,王老提出了以下几点:

首先,正确而成功的辨证论治,是基于足够的临床思维能力之上的,离开了能力,把辨证与论治的理论,背得滚瓜烂熟,也无济于事。

因而,王老认为“辨证论治”,需要重新定义,以“四诊、基本理论、临床思维”为纵线,以“辨证、论治”为横线,纵横结合,才是完整的定义。

其次,王老提醒大家,明确提出“八纲辨证”“六经辨证”“卫气营血辨证”“三焦辨证”等等,是清代以后的事。

因此1921年由谢利恒先生主编的《中国医学大词典》里,不曾有这些辨证方法,甚至还没有“辨证论治“这个名词条目。“八纲辨证”,更是由祝味菊先生在1950年首次提出的。

把“辨证论治”以及其涵盖的辨证方法,综合起来形成一个体系,编入教材,还是新中国成立之后的事儿。

再者,“辨证论治”不是中医的专利。

王老认为人类虽因时空地域种族文化等差异,导致具体处事的方法和手段有所区别。但是,因人性相通,又鉴于医学知识来源于实践,亦是思维的产物,必定有其共通之处。

对于中医“文化”,一般会有两个比较极端的倾向。一是夜郎自大型,认为我们是最高级的,任何中医里涉及的内容,都是我们独有的;另一种是妄自菲薄,认为中医的诸多内容只代表着过去的历史,是我们今后应该丢弃的。

这两个极端,细细再看,其实是同一个思想的一体两面,即,认为中医里包含的诸多思维和文化,是中国古代文化所独家拥有的。

我在《象思维》一篇中说过,观象以测理,或者说,格物以致知,是人类共有的基因,不分古今中外。只是中医将其术语化定义化而已。基因的一部分,你是无法刨除的。但“象思维”只是诸多思维中的一种,作为一个工具,它既不该被过度鼓吹,也不该无辜背锅,因为如何使用它,在于个人。

正如王老说的,现代西医学尽管没有“辨证论治”这个词汇,但确有这个观念,只是在具体手段和方法上,不同于中医。而且他们这个观念在古希腊希波克拉底学说中已明确可见。王老建议中医工作人员,都了解一些中外医学史,“免得弄出笑话”。

不过我近年来发现这种相通还不仅体现在一些思维和观念上,还包括食物和草药的使用上。

我有朋友在欧洲和美国,比如在德国柏林的Bon,曾拍过当地超市整面墙摆满了各种功效的花草茶。下图左是以车前草为主要成分的咳嗽药,下图右是以桦树叶为主要成分的祛湿茶,德语Entwässerung,意为“去水”“祛湿”。

在美国纽约的小Mi,曾给我看过他们超市有卖的一款止咳药(下图),成分全是药食同源,据说也是传统流传下来的配方。

当然,对于这些药物,有些人会武断地认为,必定是从我国传过去的。相关的历史,由于我未深涉,因而暂时搁置。但我倾向于认为,就地取材,进行自我疗愈,是人类生存的本能。由于地域产物不同,所取用的材料也会有所区别,比如德国的桦树叶,是我们不常用的。

前些日子,小Mi咳嗽得厉害,她自己查阅了众多中外相关资料,其中“哈佛大学”的一篇相关学术论文,她找来和我分享(部分如下图)。

内容是说,相关研究人员意识到,止咳类药物是抑制咳嗽,暂时舒缓,但咳嗽本身有助于排除呼吸道的异常分泌物,不能只靠抑制。但他们确实还没找到合适而有效的药物。

我们古人的伟大之处在于,一代又一代的人,持续接力,将这种原始的自我疗愈,逐步地深入化系统化理论化学科化,在这条路上越走越宽越攀越高。

最后,王老提醒,关于固执“辨证论治”而造成的危害。

学术必须保持发展和进步,强调“辨证论治”的唯一正确性,是现代迷信,是极端保守的思想,不利于中医的可持续性的发展。

因为当你把这一概念固定下来,且标榜为终极真理后,所有的研究和实践,都无法再有突破了,大家都只能“拜倒在”这既定的体系脚下,重复地验证,茫然地忙碌,实则无所成事。

再就是关于“方证相对”或“方证对应”的,王老表示这种思潮,非常片面。

“方证对应”,只是“辨证论治”中的一部分,另一部分是,大家视而不见的,为数众多的,极为庞大的“异证同方”和“同证异方”,即方与证,并不一一对应。

与中基教材中所说的“同病异治”“异病同治“所不同的是,教材说的仍是“证同”而“方同”,仍属于“方证对应”,而王老提醒大家不要忽视的是,“证不同”而“方同”,以及,“证同”而“方不同”。

对于“证不同”而“方同”,王老举了几个例子,比如五苓散。从仲景以来的将近两千年间,诸多医书中,都有此方的身影,但治证相去甚远。有利水渗湿的,有发汗的,有涌吐的,有治白发和脱发的...等等。

在王老自己的著作《古方求学笔记》中,还有一篇“同方异治之我见”,里面提到,“一方治多证,曾经是古代医家们着意追求的理想目标”。并例举多例,一方对应几十个不同的证。比如《是斋百一选方》的“紫金锭”,对应二十多种不同的证,都极为灵验。王旭高也说此方“所治之证,确有良验,真不可思议”等等。

说完了古人,王老还回忆到他本人在上世纪70年代用麻仁丸治愈一患阴囊积液多方求治无效的七岁儿童。

至于“证同”而“方不同”就更多了,光是仲景书中,就有一大堆。如胸痹条文中,“枳实薤白桂枝汤主之,人参汤亦主之”,“茯苓杏仁甘草汤主之,橘枳姜汤亦主之”;里水条文中,“越婢加术汤主之,甘草麻黄汤亦主之”等等,不甚枚举。

王老说那些“沉湎于辨证论治”的医家们,对于古书中许许多多“异证同方”“同证异方”,视而不见,不屑一顾,自我催眠。

中医治疗,确实有其复杂或者说暂时说不清道不明的地方,但是,不能因为尚不明确,就强行纳入已知的范畴,认为,反正暂时不可证伪,那就蒙混过去,自圆其说,万事大吉。

王老以上论述,本人大体都认同,唯一值得商榷的点在于,王老认为目前暂时还没有找到超越于“辨证论治”的体系,尽管他明确认为,这并不是真理的终点。

我们来看下,对于“证”的定义,在一大串定语之后,是“症状和体征”。同时,教材也写道过:病证是病机的外在表现,病机是病证的内在本质。既然病机才是本质,为什么不直接抓本质?

“异证同方”的背后,我思考了下,大约有三种情况:一,病机相同;二,作用于人体的结果;三,因一气周流而产生的蝴蝶效应或多米诺骨牌效应。

第一种,病机相同,是比较好理解的。王老举例的五苓散,所用的几个证,其背后的病机是一致的,即,肺气失于宣肃,水道不得通调。通过五苓散通阳利水,气机升降出入得以恢复,肺主行水,肺主皮毛,肺主宣发肃降,自然有利尿、发汗、涌吐、治毛发等功效。

第二种,结果。在《栀子豉汤》一文中,我强调了,“结果”和“目的”的逻辑区别。作为和解剂的小柴胡汤,有的人服用后会出汗,有的人服用后会通便,这都是因为调整了人体的气机,而自然出现的不同结果。古人所列的一方对应的N证里,必然有一部分是药方的服用结果。

但是,其前提仍然是不得180度违背病机。如一个舌象焦枯的阴虚患者,若有呃逆反胃不欲食的情况,小柴胡即便对应“不欲食”之证,能用小柴胡么?显然不能,因病机违背。取得各种正面结果的前提,仍然是病机不违。

第三种,连锁效应。比如核心问题在C,但是通过调整A,可以影响B,而B可以启动C…于是把C也列为了A方对应的证。这个是目前最难弄清的。但仍有一点是肯定的,与病机完全背道而驰,必然不可用。

另王老所说的,辨证论治的确定是新中国以后的事儿,符合我个人的体会。正如我一直以来所介绍的,古人的大量医案是我的中医启蒙,而我确实没有从中get到“辨证论治”,而是“具体病机论治”,这个比较符合真实的古人临床运用。

王老说,任何一门学科,如果只能在原地打转,不进则退,就必然步上日趋消亡之路。突破既有的条条框框,在继承、发展、创新中,无限趋近于终极的真理,才是可持续的一条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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