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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卖耳机,再卖助听器”

 陈永杰律师 2023-07-09 发布于广东

       今天看和菜头“槽边往事”更新文章里有这么一句,

      “已经有人这么做了——向年轻人卖耳机,等他们年老因为听力损伤而听不见的时候,向他们推销自己的另外一款更贵的产品,也就是助听器。”

       首先合理使用耳机是不会造成听力损伤的,此处的“合理”,是指将耳机调节到合适的音量,以及对耳机的使用时间合理。

      我记得人一天听耳机的时间不宜超过两小时,耳机音量不适合超过60%。

      这样看,对听力无损害的使用耳机,在现实中发生的可能性十分微渺。这也是耳机厂家做售价高昂的助听器买卖的底气所在——我只要做出来,肯定就能卖出去,因为一定有人会因使用耳机听力受损。

       我这样讲并不是提倡大家拒绝使用耳机,主要是我去年真的有,因过度使用耳机,发生听力问题的体验。

      当时我连续一星期左右,每天佩戴蓝牙耳机10小时以上。突然在某个时刻,我感觉耳机发出的声音,一个耳朵大,一个耳朵小。我以为耳机坏了,就把它摘下来,摘下来后聆听周围的震动,耳机没问题,是我耳朵坏了。

       这个状况持续了一星期左右,在这一星期里,我当然不敢再过度使用。但实在是不能不听,因为要准备考试。我只是在佩戴耳机时,降低音量,每听四十分钟,停下来休息一会儿。

       人的身体还是很诚实的,不吃饭,就会肚子饿,人被杀,就会死,不注意用耳卫生,听力就会出毛病。

        合理使用耳机,不能等到它威胁到健康。我觉得要做的还是应该进行价值重估。

       “价值重估”,我在很多地方看到这个意思的表达,比如说,默认人是悬挂在自身编织的意义之网上的动物,要“编织自己的意义之网”,“独立思考,等等。

       ”一切价值必须重新评估!“

       尼采反复这样呐喊。

       以重估价值在保护听力的法门在于,人要重新评估带耳机的价值。抛却实用性,”人带耳机尤其是蓝牙耳机会显得很酷“这种思想观念是如何潜移默化,在人不知情的时候植入人大脑的。

       须在重估之后,才能确认真酷。我觉得还确实蛮酷的,人处在此生中,意志却可以随时轻易而又隐蔽的神游其他世界,感受他人情绪,增加生命体验的丰富度。

       确实很酷,那怎么办,只能是合理使用耳机啦。毕竟耳机坏了可以再买,听力坏了不能换,也不好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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